浙江立法明确电诈异常情形 金融机构可拒办卡开户

浙江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9月26日表决通过《浙江省实施办法》,针对电信网络诈骗源头治理,对异常办卡开户行为作出明确限制。该办法将于12月1日正式施行。

根据规定,电信业务经营者核查用户时,若发现其持有电话卡超国家限制数量、名下有涉诈异常电话卡未核验,或存在其他法定情形,可拒绝办理开卡业务。

银行业金融机构及非银行支付机构在核查开户申请时,对存在异常组织开户、开户需求与实际明显不符、涉诈嫌疑、账户已被采取风控措施等情形,同样有权拒绝办理开户业务。客户拒不配合身份识别也将被拒开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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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9-30

标签:财经   浙江   金融机构   情形   异常   浙江省   电话卡   业务   人大常委会   名下   电信业务   银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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