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抚顺分公司43万罚款背后:分公司总经理及多位高管被罚,“双罚制”严打保险违规,合规成行业必答题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抚顺分公司存在多项严重违规行为,具体表现为未依规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与保险费率,其代理人向投保人给予合同以外的利益,还通过虚构保险中介的方式套取费用。

抚顺金融监管分局依据相关法规,对该公司处以43万元的罚款。

刘 丽,时任中国人寿抚顺分公司总经理助理,同样上述问题被抚顺金融监管分局对其予以警告处分,并科以5.5万元的罚款。

栗 丰,时任中国人寿抚顺分公司副总经理,因同样上述问题被被抚顺金融监管分局给予警告,并罚款1万元

常 江,时任中国人寿抚顺分公司总经理,同样上述问题被抚顺金融监管分局警告并罚款1万元

沈 超,时任中国人寿抚顺分公司总经理助理,同样上述问题被抚顺金融监管分局警告,同时处以5.5万元罚款

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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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0-31

标签:财经   抚顺   必答题   分公司   严打   总经理   分局   金融监管   投保人   中国   保险条款   费用   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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