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皇帝用活人殉葬,那他们能在墓中存活多久?

古代皇帝用活人殉葬,那他们能在墓中存活多久?

古代帝王以及皇族王室死亡时,会使用我国古代残忍又独特的一种殁葬制度,殉葬。

皇室死后住进生前就挖好的陵墓,人们将青铜器,金银珠宝,所有逝者生前在意的物品,甚至时家中仆人和妻妾都埋在墓中。这一残忍的丧葬制度直到辛亥革命后才被终结。

被关在墓里人还是活的,这该有多绝望?在墓室里他们能存活多久?

根据墓葬的类型,殉葬人的存活时间也不一样。春秋时期的夯土活埋的,那就别想了3分钟就会断气。甚至会受到挤压,造成骨折等伤害。

要是汉代的话比较幸运,汉代贵族偏好的"棺埋"方式中,殉葬者被封入密闭棺椁。普通木棺内部约0.5立方米空间,氧气仅够维持1小时。

若棺椁置于大型墓室且存在缝隙,生存时间可能延长至3小时。江苏盱眙大云山汉墓出土的殉葬棺内,考古学家发现抓痕深度达2厘米,印证了死亡前的剧烈挣扎。

在空间较大的帝王陵寝中,殉葬者存活时间取决于氧气储备。以吴王阖闾女儿墓为例,墓室约200立方米,50名殉葬者理论上可存活3.7天(按每人每小时15升耗氧量计算)。但实际因二氧化碳浓度上升,通常在48小时内就会出现中毒症状。

若墓室存放食物酒水,生存极限可延至7天,但伴随自相残食的惨剧。陕西凤翔秦公一号大墓发现,186具殉葬尸骨中,32%存在人为骨折,部分头骨残留齿痕,印证了生存竞争的血腥。

所以殉葬者在被买下最多只能活3天!这如此残酷的丧葬仪式为何受古代追捧?

古代社会活人殉葬并非仅仅是迷信,它是一种对生死界限的极端试探。古人认为,死亡并非生命的终结,而是另一种存在的开始。而这种开始,死亡的陪伴者,必须是活生生的人。这些人被选中,并非出于自愿,他们的命运与死者紧紧捆绑在一起。

殉葬的风俗可以追溯到商周时期。那时的帝王认为,死后的世界依然存在,而他们死后所拥有的权力、财富和荣耀,应该继续存在。

在商代贵族大墓中,殉葬者身份呈现明显分层:近臣、妻妾象征对生前权力体系的复刻,战俘和奴隶则成为向神灵献祭的人牲。

安阳殷墟武官村大墓,164具殉人尸骨呈现不同姿态—墓室底部的殉者被活埋夯土,墓道内的则被斩首堆叠,这些殉葬者,为死者陪伴,墓主人死后仍享受尊贵与安宁。它并非单纯的祭祀,而是深信死者的灵魂能在另一世界继续享受这些陪伴者的服务。

《诗经·黄鸟》中“彼苍者天,歼我良人”的悲鸣,揭示了周代殉葬制度的矛盾性:秦穆公以177人殉葬,其中包含子舆氏三贤臣,既是对人才资源的毁灭性消耗,也暴露了“忠君”伦理的异化——生前的功绩反而成为死后陪葬的诅咒。

秦始皇陵的兵马俑常被视为人殉制度的进步,实则暗藏更隐蔽的暴力。表面看陶俑替代活人符合“止从死”的改革趋势。

每尊陶俑腿部刻有工匠籍贯姓名,这种强制性“署名”既是质量追责制度,也暗示着工匠群体被权力永久标记的命运。

《史记》明确记载陵墓竣工后,“闭中羡,下外羡门,尽闭工匠藏者,无复出者”,七千工匠成为活殉制度的最终祭品。

这种明暗双轨制折射出统治逻辑,对外展示仁政(陶俑替代),对内维持恐怖震慑(工匠灭口)。兵马俑的军事阵列本质,实为将生前军权崇拜延伸至死后世界,陶俑手持的真兵器、战车配置与实战阵型,构成跨越生死的权力。

即便在明令禁止人殉的朝代,变相殉葬仍以各种形式存在。汉代的技术性屠杀:汉景帝阳陵西侧的万人坑,以“刑徒墓”名义埋葬修陵工匠,实为制度性活殉的延续。

礼教裹挟的自愿殉节:北魏明元帝允许叔孙俊之妻“自愿”殉葬,将暴力美化为道德选择,开创精神压迫的新模式。

清初的八旗殉葬:康熙虽废止人殉,却默许包衣奴才“自愿”追随主子,直到雍正时期才彻底禁止。

最残忍的当属“灌水银殉葬法”:童男童女被注入水银制成“肉身守墓人”,既利用其生理特征(童贞象征洁净)构建幽冥防御体系,又通过化学手段制造“永生守卫”的幻觉。

这种将医学知识异化为杀人技术的案例,暴露出制度性暴力的极致形态。

帝王对活人殉葬的执着,本质上是权力在现世与幽冥的双重投射。而这一残酷的丧葬的废除在明朝出现转机。

1464年,经历土木堡之变与七年囚徒生涯的明英宗 朱祁镇,在临终诏书中废除宫妃殉葬。

这一决策源于多重冲击,钱皇后为他哭瞎双眼的患难真情,周宪王遗愿未达的荒诞悲剧,以及目睹父亲明宣宗42名妃嫔被缢死的童年阴影。

他切断了明朝自朱元璋恢复的殉葬链条,这位开国皇帝曾为彰显皇权,将38名妃嫔送入陵墓,甚至发明“朝天女户”制度,将殉葬美化为家族荣耀。

清朝初年,殉葬借满族旧俗死灰复燃。努尔哈赤大妃阿巴亥被逼殉葬、顺治帝30名宫人随董鄂妃赴死的惨剧,暴露着奴隶制残余的野蛮。

直到康熙十二年(1673年),汉臣朱斐上疏痛陈“人命非器”,直指殉葬违背天道,才推动康熙下诏禁止八旗奴仆殉葬。

尽管官方禁令已下,悲剧仍在延续。1914年北洋政府颁布《褒扬条例》,竟将殉节妇女列为表彰对象。直到1928年南京国民政府上台,才彻底废除相关法令。而民国初年福建地区仍有“烈女”被迫殉夫的记录。制度易改,人心难移。

殉葬制度的消亡史,本质是生命价值认知的升级史。秦献公用陶俑替代活人,体现着对生产力的珍视。王充《论衡》质疑魂魄有知,动摇了殉葬的信仰根基。而近代人权意识的觉醒,终使“生命不可工具化”成为共识。

从灌水银制造“永生守卫”的医学异化,到南京政府废除褒扬条例的法律进步,人类用了三千年才完成这场与野蛮的告别。

当我们在博物馆凝视殉葬玉器时,那些雕刻精美的玉握、九窍塞,何尝不是权力对生命的嘲讽?明英宗地宫中钱皇后未被殉葬的合葬棺椁,康熙谕令中“人命非器”的墨迹,民国法律删除的褒扬条款,共同构成了文明的刻度真正的进步,不在于技术飞跃,而在于对每个生命的敬畏。

这场跨越王朝更迭的生死博弈,终以人性的胜利落下帷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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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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