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公布的档案史料来源于滨州市档案馆馆藏滨州市总工会全宗,文件制发机关为山东省总工会惠民地区办事处、惠民地区体育运动委员会,文件形成时间为1984年4月27日,题名为《关于举办惠民地区首届职工运动会的通知》。文件由山东省总工会惠民地区办事处、惠民地区体育运动委员会联合印发,主要内容是对举办惠民地区首届职工运动会的目的、参加单位、竞赛项目、运动员与裁判员资格、组织领导和宣传工作等有关事宜进行部署要求。
关于举办惠民地区首届职工运动会的通知
各县、市总工会、体委:
为推动全区职工体育活动的广泛开展,迎接省第二届工人运动会的召开,经请示地委、行署同意,决定于今年召开惠民地区首届职工运动会,现将运动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这届运动会,是我区职工的第一次体育盛会。通过运动会的召开,要达到活跃职工文化生活、振奋革命精神,增强职工体质,提高职工队伍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物质和精神文明建设的目的。同时,通过各项竞赛,选拔、组建我区职工代表队,参加省第二届工人运动会。
在地委、行署的领导下,我们一定要切实贯彻党的体育方针,以振兴惠民体育的精神,把运动会开出一个新面貌,赛出一个新水平,涌现一批新人才,力争竞赛和精神文明双丰收,为开创全区体育新局面做出贡献。
运动会后,各级工会、体委要进一步加强对职工体育的领导,搞好基层体育协会的组织建设,积极建立各种体育运动和锻炼小组,不断扩大职工体育人口。
参加单位:以县、市为单位组成代表团。团长一人,副团长一人,工作人员一人。
竞赛项目:设足球、田径、公路自行车、武术、篮球、乒乓球、象棋等七个项目。
资料来源:滨州市档案馆馆藏档案
大众网记者张学瑞 通讯员 刘福东 舒娜 王霄琳 姜钦海 吴森 综合整理
更新时间:2025-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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