扰乱经济金融秩序!北京、深圳、苏州、重庆等多地紧急提示风险→

近期,稳定币概念火热,有不法机构以“金融创新”“数字资产”等为噱头,通过发行所谓“虚拟货币”“虚拟资产”“数字资产”等方式吸收资金,诱导社会公众参与交易炒作,扰乱经济金融秩序。此外,还有不法分子以稳定币为幌子实施诈骗活动。

日前,包括北京、深圳、苏州、重庆等在内的多地机构接连发布风险提示,严肃指出这一新兴概念正被不法分子当作“障眼法”,肆意用于非法集资、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危害不容小觑。

据悉,稳定币是一种与法定货币、实物资产或其他特定资产挂钩,旨在通过锚定机制维持价格相对稳定的加密货币。5月19日,香港立法会通过《稳定币条例草案》,并于5月30日刊宪正式将其立法。

7月7日,深圳市委金融办官网显示,深圳市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专责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专责小组)就稳定币涉及的相关风险发出风险提示。专责小组监测发现,一些不法机构以“金融创新”“数字资产”等为噱头,利用社会公众对稳定币等了解不足的特点,通过发行所谓“虚拟货币”“虚拟资产”“数字资产”等方式吸收资金,诱导社会公众参与交易炒作,扰乱经济金融秩序,滋生非法集资、赌博、诈骗、传销、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危害社会公众财产安全。

7月9日,“北京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微信公众平台发布《北京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关于警惕利用“稳定币”等新型概念进行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

北京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指出,此类活动具有显著的非法集资风险特征:

一是资质缺失。这些机构或个人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批准或备案,不具备面向社会公众吸收存款、销售理财产品或发行证券的合法资质。

二是概念包装。利用“稳定币”“去中心化金融(DeFi)”“Web3.0”等新兴、复杂概念进行包装和炒作,故意制造信息不对称,迷惑投资者。

三是虚假承诺。普遍存在夸大宣传、虚假承诺的现象,如“稳赚不赔”“高额固定收益”“保本付息”等,利用公众追求高收益的心理。

四是资金池运作。其运作模式往往依赖于吸收新投资者的资金来维持运转或支付前期投资者的收益,一旦资金链断裂或项目方跑路,投资者将面临本金无法收回的巨大风险。

五是风险外溢。此类活动极易演变为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扰乱经济金融秩序,侵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损害社会诚信基础。

7月11日,“苏州金融”微信公众号也发布《关于警惕以“稳定币”等为名开展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在风险提示中,苏州市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工作机制办公室提示广大消费者: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通过互联网向我国境内居民提供服务同样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参与虚拟货币投资交易活动存在法律风险。“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非法集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非法集资中获取经济利益;因参与非法集资受到的损失,由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

北京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郑重提示并呼吁广大消费者:务必认清本质,高度警惕任何承诺高额回报、保本付息的投资项目,牢记“高收益必然伴随高风险”。

“在进行投资理财前,务必通过国家金融管理部门官方渠道核实相关机构及产品的合法资质,选择持牌正规金融机构。”北京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强调。(赵熠如

(注:本文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

中国商报综合自证券时报、财联社、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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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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