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10月24日发布关于《关于落实〈金融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监督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的反馈。
关于《关于落实〈金融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监督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的反馈
《关于落实〈金融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监督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于2025年7月18日至2025年7月30日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意见17条。经充分研究论证,多数意见已予采纳。意见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
一、建议删除同一集团内境外独立法人金融机构受到当地反洗钱监管部门处罚或惩戒情况的报告义务。
采纳情况:已予采纳。《通知》已将相关规定删除。
二、建议反洗钱年度工作报告的审签主体由本机构主要负责人改为“负责人”。
采纳情况:已予采纳。已将“主要负责人”修改为“负责人”审签。
三、反洗钱年度工作报告在次年1月底前提交有一定难度,建议修改时限。
采纳情况:已予采纳。已将提交时限修改为3月底。
感谢社会各界对我行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中国人民银行
2025年10月24日
更新时间:2025-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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