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分子在人类文明中有着十分特殊的定位,他们推崇“理性”,并且用在“理论活动”中的贡献,来分配荣誉、权力和地位等。
知识分子的理性推动了很多理论的发展
久而久之,知识分子们很难摆脱一种可以称为“理性的自负”的情结。之所以称之为一种情结,是因为知识分子为了维持它,甚至会做出非理性的行为。
例如,虽然当前大多数知识分子都赞成“民主”,但是他们内心支持的是一种受知识精英控制的“民主”。一旦摆脱了这种控制,他们就会立刻指责“民主”走向了它的反面“民粹”。但是,“由精英控制”实际上已经背离了民主的原则。
许多知识分子并非没有意识到其中的悖论,但是他们宁愿背负这种理论上的不协调,也不愿意放弃对民主的解释权。这就是“理性的自负”导致知识分子出现非理性行为。
对于知识分子来说,理想的行动模式总是要先找到正确的理论,再按照理论指导实践,人类社会就能朝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这种先辨经再行动的特点,已经成为了知识分子根深蒂固的信仰,即使历史经验表明真实的人类社会演变并不是如此发生的,也阻挡不了他们将历史回溯性地改变成自己想象的模样。
例如,英国的《大宪章》被认为是一份影响了世界政治文明进程的伟大文件。它上承英吉利民族精神,下启法治文明之先河,将不可一世的王权关进了笼子里,奠定了英国君主立宪制的基础。它的出现与美国宪法一起构成了人类法治史或政治史上的里程碑,照耀着人类向着伟大、光荣、正确的道路前进。
《大宪章》
然而,在真实的历史进程中,《大宪章》在签署后的长达400年间,大多数时候只是一张无人问津的废纸,更加没有像灯塔一样指引着人们前仆后继。
直到17世纪初,资产阶级领导者出于跟旧秩序越来越重大的经济利益冲突,才重新翻出这份文件。最终,资产阶级斗争的胜利,回溯性地赋予了它崇高的地位和神圣的意义。
也就是说,真实的历史并不是先由某种理论点亮了人类精神世界的灯塔,推动人们改造了这个世界;恰恰相反,当人类社会经济基础层面的变动已经基本完成,甚至新旧势力的斗争胜负已分时,新的精神世界灯塔才会被人点亮。而知识分子作为守塔人,往往总是姗姗来迟。
1. 诞生(13世纪签订—15世销声匿迹)
公元1199年,约翰王(King John)继承了英国王位。为了控制法国附近的一块飞地,他野心勃勃地发起了对法国的战争。
约翰王
连年的对外战争耗尽了国库。不过,约翰王不但没有放弃,反而变本加厉,深陷战争的泥潭。
到了1215年,约翰王几乎丧失了在法国的所有领地,被嘲讽为“失地王”。
为了维持军费开支和弥补战争亏空,约翰王通过各种手段,不断向贵族们征收各种税费,终于激怒了封建贵族们。
于是,一部分英国贵族联合起来发动叛乱,攻占了伦敦。约翰王走投无路,只能在贵族的刀剑下妥协。
1215年6月15日,在温莎附近的兰尼米德(Runnymede),约翰王被迫签署了一份名为《自由大宪章》(Magna Carta)的文件。
1215年约翰王被迫签署《自由大宪章》
从技术上看,签署这份文件只是约翰王为了缓解局势的权宜之计。
贵族撤军后,约翰王便迅速给教皇英诺森三世写信,询问罗马教廷对《大宪章》的意见。
1215年8月24日,英诺森三世收到约翰王的信件,立刻颁布“教皇通谕”,称《大宪章》是在胁迫下签署的,是非法的、不公正的,是英国人的耻辱,并宣布《大宪章》永久无效。
英诺森三世在收到信件后立即颁布了“教皇通谕”
教皇甚至下令,将那些逼迫国王签署《大宪章》的贵族革除教籍,处以绝罚。
当时还没有出现独立的知识分子群体。在那个宗教影响力巨大的时代,教皇的意见就代表了欧洲大部分有学识的人对这件事的看法。
不过,即使是世俗社会有一定文化素养的群体,例如法官、作家、宫廷记录员等,也认为《大宪章》不具有操作性,反而可能会导致进一步的战乱。
《大宪章》第61条款是所谓的“安全条款”。这一条款规定,由25位男爵组成的委员会可以监督国王是否遵守宪章,有权冻结国王的财产,并在极端的情况下,可以控制国王的人身自由。
英国历史学家威尔弗雷德·沃伦(Wilfred Warren)评价这一条款“粗糙且具有破坏性”,不可避免地会导致内战。
果不其然,约翰王从欧洲大陆招募了一批雇佣兵,再次与英国贵族们开战。
第一次男爵战争
这一次,难以招架的英国贵族为了赢得与约翰王的战争,早就把所谓的《大宪章》精神抛在了脑后,不惜宣誓向来自法国的新王效忠,请求他发兵干涉英格兰局势。
幸运的是,约翰王在这次内战中死于疾病,英国贵族们才终于躲过了后来被“太阳王”路易十四惊吓的命运。
不过,那批负责监督执行《大宪章》的20多名男爵,大部分都以向王室投降被俘而告终。
从当时的视角看,这实际上是一场失败的贵族叛乱。贵族们逼迫约翰王在《大宪章》上签字这一情节,除了带有一点爽文属性,并没有给这场叛乱带来特殊的含义。
从当时欧洲的社会经济发展条件来看,国王和封建贵族制还十分牢固,而且还要再牢固好几百年。
英国之所以提前上演了《大宪章》,更多是因为当时国王的能力太糟糕了,制造的一种机缘巧合。
这就像中世纪学者在摆弄字母和数字的游戏中,不小心拼出了质能方程,当时并没有人去理解这其中可能蕴含着深刻的含义。
在那个宗教文化兴盛的时代,基督教道德和骑士精神仍然是社会的主流。中世纪文人最常见的文学题材之一就是国王亏待了骑士,但骑士仍忠于国王。
骑士精神
英国贵族们的行为在当时以及此后的几百年仍然是以叛乱的形象流传于世。约翰王得到教宗的支持后,甚至直接宣称与叛军作战就是在打十字军圣战。
之后,英国国王和贵族的斗争还在反复上演,《大宪章》本身也被删减了很多重要条款,最终变成了一个对双方都不痛不痒的摆设。
到了十五、十六世纪,统治英国的都铎王朝还经历了一段强化中央集权和君主专制的历史。当时正值欧洲的大航海和地理大发现,为了争夺海外殖民利益,加强中央集权反而成了对欧洲各国统治者的客观要求。
期间,《大宪章》更是几乎完全被遗忘,直到一股新的社会力量活跃了起来。
2. 复活(17世纪)
到了17世纪,欧洲各国在殖民活动和国际贸易方面的竞争已经到了十分激烈的程度。
英国内部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也已经发展到了很大的规模,壮大了资产阶级和新贵族的势力。
他们希望能够深度参与到利润丰厚的殖民活动和黑奴贸易中,但是国王和一部分大贵族通过特许经营制,垄断了这部分生意。
于是,资产阶级和新贵族不再将君主视为自己的代表和保护人,开始以议会为基础,向国王派发难。沉寂已久的《大宪章》也再次进入人们的视野。
首席大法官爱德华·柯克(Edward Coke)是《大宪章》“复活”运动的核心人物。
爱德华·柯克
他通过对《大宪章》的“开创性”解读,摘取其中有利的部分进行阐释,将其从一份保障封建贵族特权的契约,提升为一份代表所有英格兰人普遍获得自由和权利的文本。
这种做法有些类似于康有为编撰《孔子改制考》,摘取孔子的只言片语,声称其很早就赞同君主立宪制,为维新变法制造舆论。
1628年,英国议会起草了著名的《权利请愿书》(Petition of Right),要求国王将征税、司法、军事等方面的部分权力转移给议会。
1628年《权利请愿书》
但是,权力斗争显然不会如此轻松。议会派和国王派的敌对导致了一场内战。最终,国王查理一世于1649年被处死,议会派取得胜利。
1649年查理一世因与议会的权力之争失败导致被处死
不过,国王派并没有彻底失势。
1685年,詹姆斯二世即位,计划恢复天主教以及国王的权力,与资产阶级的利益发生了冲突。
议会派邀请荷兰执政威廉三世出兵讨伐詹姆斯二世,完成了一次政变,后来被英国历史学家称作“光荣革命”。
1688年,议会派制定了《权利法案》,确定了议会的最高权力,为英国的君主立宪制奠定了基础。
1688年《权利法案》为英国君主立宪制奠定了基础
这时,在光荣革命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的“辉格党”,开始为议会派的胜利制造“岁月史书”,在神化“大宪章”的过程中居功至伟。
辉格党人最喜爱的文学类型就是历史写作。光荣革命之后,辉格党人开始大批量建构有利于自己的历史叙事。
辉格派的作家,习惯将历史故事或者英雄人物编成小册子,把辉格派政客塑造成正义的化身,宣扬自己的政见。
辉格派笔下的英国历史,就是代表自由和正义的议会与代表专制和邪恶的国王派两条路线的斗争史,而正义的议会派总是会取得最终的胜利。
辉格派通过“历史文学”将议会塑造成正义自由的形象
为了塑造自己的合法性和正统性,辉格党人用13世纪的《大宪章》来论证英国自古以来就存在一个“古代宪法”约束王权,坚持自由精神的传统。
这种将历史当成“史诗故事”的写法在舆论领域取得了巨大的成功,深刻地塑造了英国人乃至全世界的政治观念。
这群爱好写(小)作文的“历史学者”甚至成为了史学界的一个流派,被称为“辉格史学”。
所有“辉格史学家”的主旨都是展现“英国的自由和立宪政府的幸福”,赞美英国的优越性。
但是,由于这群人为了自己的政治观点往往任意扭曲历史,最终遭到了史学界的唾弃。“辉格史学”也从一个盛极一时的学派,变成了一个贬义词。
一位“不折不扣的辉格历史学家”也从一个光荣的称号,变成了公开羞辱一个人不遵守学术道德,蓄意造假。
然而,“辉格史学”在大众舆论中造成的影响已经挥之不去。它们为《大宪章》附加的精神光环,从英国本土扩散到了全世界,来到了北美殖民地。
北美殖民地的独立以及后来的成功,再次将《大宪章》的历史地位推上了新的高度。
3. 神坛(18世纪至今)
华盛顿特区的美国国家档案馆陈列着《独立宣言》、联邦宪法和《权利法案》三份“国宝级”文件。
美国国家档案馆将《大宪章》单独陈列
同时,来自英国的1297年版《大宪章》则陈列在另一间单独的展室。美国人将之视为其自由精神、权利意识和宪政文化的重要源头之一。
独立战争时期,殖民地代表从《大宪章》里提炼出了“无代表,不纳税”的原则,作为反抗英国统治的合法性来源。
但是,美国独立战争在当时的英国看来其实是“殖民地叛乱”。美国人对《大宪章》的理解,在英国人看来显然是错误的,是邪恶的叛乱分子在亵渎神圣的文件。
两国的知识分子也对此展开过针锋相对的讨论。
本杰明·富兰克林、托马斯·杰斐逊等殖民地意见领袖援引《大宪章》来论证独立战争是正义的,是自由人民反抗邪恶政府统治的一次壮举。
英国显然不这么认为。英国著名法学家威廉·布莱克斯通(William Blackstone)在著作《英国法释义》(Commentaries on the Laws of England)中写到:“殖民地是征服或让渡的土地,受母国议会管辖”,因此殖民地援引大宪章为“不当扩展”。
威廉·布莱克斯通认为美国对大宪章的解读是不当扩展
这里的意思很明显,殖民活动实际上是英国政府支持下的一种投资活动,母国给殖民者提供武器和保护去外面抢夺地盘,然后收益分成。北美殖民地的反叛行为显然是想违反当初的投资协议,逃避税收和忠诚的义务。
更直白点说,殖民地是抢来的,显然不是英国结构的正常组成部分,也无法要求获得跟本土一样的待遇。
如果北美殖民地要求获得同样待遇的话,那么这片土地上的印第安人和黑人是不是也应该被同等对待呢?
北美殖民地的白人显然不愿这么做。实际上,如果研究所谓的“美国独立战争”的细节,可以发现当时北美的黑人和印第安人反而更多是站在英国政府一方,帮助英国军队对抗华盛顿的大陆军。
因为他们知道,北美殖民地的白人虽然高喊着“自由”和“人权”,但是这其中的“人”并不包含他们。
独立战争中的有色人种并未赋予同等“自由”和“人权”
英国作为《大宪章》的发源地以及欧洲强国,在当时拥有最高解释权。但是,英美之间对于《大宪章》的不同理解和争议,随着美国的崛起迎来了翻转。
如今的主流观点,显然是英国人背叛了《大宪章》的精神,美国人接过了“自由”的大旗,是自由精神真正的继承者和守护者。《大宪章》也因为美国的成功被赋予了更加神圣的意义。
不过,这种意义实际上是由各种文学作品回溯性地赋予的。在真实的历史进程中,当时的知识分子们的观点和讨论远比现在要复杂。
而知识分子的态度转变,是一个非常有趣的现象。
当独立战争正在进行的时候,英美双方的观点实际上很难在理论上讨论出对错。从历史去看的话,大多数欧洲的知识分子显然也不会认为美国一方的观点是正确的,因为当时很多欧洲国家都在进行殖民活动,它们可不想自己的殖民地也效仿这种叛乱行径。
同样,当美国崛起后,也拥有了自己的殖民地,他们跟英国人类似也认为菲律宾殖民地不配按照《大宪章》的自由精神来争取自己的地位。
当美国成为殖民受益者时做出与英国同样的选择
文人群体的观点和立场实际上是非常灵活的,非常符合那句著名的台词“谁赢他们帮谁”。
这跟文化活动的经济基础有很大关系。理工科的许多研究成果可以应用于工业,创造经济价值,但是文科类的研究大多数无法直接产生经济效益。
但是,他们也要立项,也要获奖,也需要经费来维持研究活动,这时候谁掌握了话语权和资金就非常重要。
当大量资金都在定向资助某个研究领域,这个领域就会出现更多论文和研究成果,成为当世的“显学”。从整体上看,“大师们”的作用跟“高级水军”实际上也没有根本性的差别。这就是为什么文科类的研究大多数总是在回溯性地建构历史。
如果说知识分子要从真实的历史进程中汲取什么经验的话,那就是要克服“理性的自负”。人类在真实世界的实践活动在理性看来或许是混乱的,但仍然是第一位的。
认为自己的理性已经找出人类社会最理想的形态,只会得出历史已经终结的结论,然后频频被现实打脸,丑态百出。
相反,根据实践来改造理性的建构,改进我们心目中的“理想世界”,人类的想象力和创造力才永远不会枯竭,人类社会才能不断前进,永不停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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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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