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陵浦发村镇银行及副行长被罚 为浦发银行子公司

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28日讯 中国人民银行网站近日公布的株洲市分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株银罚决字〔2025〕1号-2号)显示,茶陵浦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客户交易记录。时任茶陵浦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谢某福对前述违法行为负有责任。

中国人民银行株洲市分行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茶陵浦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罚款20万元,对谢某福罚款1万元。

根据浦发银行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茶陵浦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其子公司,持股比例为51%。

以下为原文:

(责任编辑:马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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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4-30

标签:茶陵   村镇   株洲市   中国人民银行   银行   责任编辑   股份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   子公司   分行   客户   财经   浦发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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