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制菜的定义和范围:
预制菜必须经过规模化、标准化的工业生产流程,包括搅拌、腌制、滚揉、炒、炸、蒸等预加工环节,并以预包装形式呈现。例如市场上常见的酸菜鱼料理包,其鱼片经过去腥腌制、调料包标准化配比,再通过高温杀菌和真空包装,这一过程完全符合工业化生产特征。而家庭自制后冷藏保存的剩菜,即使存放超过 24 小时,因未经过预包装和工业化加工,仍属于隔夜菜而非预制菜。
值得注意的是,中央厨房为连锁餐饮门店配送的净菜、半成品,虽经过集中加工,但因未面向终端消费者进行预包装,也不属于预制菜范畴。
预制菜必须经过加热或熟制后方可食用:
1)即热类:如自热米饭、快餐料理包,已完成熟制过程,食用前只需简单复热。这类产品在感官要求上需达到 "复原率超过 70%" 的标准,即加热后口感、色泽与现制菜品的相似度需在七成以上。
2)即烹类:例如宫保鸡丁半成品,已完成切配和初步调味,但需消费者自行炒制完成最终烹饪。这类产品在理化指标上对过氧化值、酸价等有严格限制。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即食类食品(如罐头)和可直接食用的凉拌菜,因无需加热或熟制,不属于预制菜。
政策文件明确将以下食品排除在预制菜之外:
1)主食类:包括速冻面米食品、盒饭、肉夹馍、披萨等。这类产品虽具备一定预制属性,但更强调主食功能。
2)简单加工农产品:仅经清洗、分切的净菜,因未涉及调味或熟制等深度加工,仍属于食用农产品。
3)即食食品:如即食卤味、蔬菜沙拉等可直接食用的产品。
1)生产工艺:预制菜采用真空包装、巴氏杀菌等技术,将微生物含量控制在安全范围内;隔夜菜则是自然存放,微生物基数高且持续繁殖。
2)保存条件:预制菜需在 - 18℃冷冻或 0-4℃冷藏条件下运输销售,温度波动控制在 ±2℃以内;隔夜菜即使冷藏,也可能因频繁开启冰箱导致温度变化加速变质。
3)安全风险:合格预制菜在保质期内可保证微生物指标达标;隔夜菜可能产生亚硝酸盐超标(蔬菜类)、致病菌繁殖(肉类)等安全隐患。
更新时间:2025-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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