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经营者 台风天严禁哄抬物价!

根据气象部门预测,9月23日至25日,今年第18号台风“桦加沙”将严重影响佛山,带来强风和强降雨,台风气象灾害风险较高。

为做好台风“桦加沙”防范应对工作,强化市场价格监管,维护正常市场价格秩序,防范各类价格违法行为,9月23日,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台风“桦加沙”过境期间规范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函》,对全市相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提出明确监管要求与告诫。

台风来袭

这份提醒告诫书

请广大经营者查收↓

关于台风“桦加沙”过境期间规范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函

全市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

为应对今年第18号台风“桦加沙”的影响,保障台风天气期间市场整体价格秩序平稳,尤其保障蔬菜、粮油、肉禽蛋等生活必需品价格稳定,防止各类价格违法行为的发生,现对全市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提醒告诫如下:

一、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落实主体责任,守法依规经营,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质量合格的商品和服务,遵守自愿、平等、公平、合理、诚实信用、质价相符的交易原则,遵循商业道德和社会公德,加强自律管理,自觉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

二、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应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切实做到价签价目齐全、真实准确、货签对位。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引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进行交易,严禁低标高结、虚假折扣、诱导交易、不履行价格承诺等价格欺诈行为。

三、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不得借台风影响,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扰乱市场价格秩序;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自本提醒告诫函发布之日起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要认真对照上述提醒告诫要求开展自查整改。对经提醒告诫仍不整改规范的价格违法行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法严肃查处,并提请有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价格违法典型案件将向社会公开曝光。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的价格行为进行监督,若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保存好相关票据凭证并及时拨打12345或12315进行投诉举报。

文 | 佛山市新闻传媒中心记者卢丽华

展开阅读全文

更新时间:2025-09-24

标签:财经   经营者   台风   物价   价格   单位   市场价格   佛山市   全市   秩序   消费者   货签

1 2 3 4 5

上滑加载更多 ↓
推荐阅读:
友情链接:
更多: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bs178.com 闽ICP备11008920号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4844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