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们,
最近娱乐圈的瓜真是让人眼花缭乱,
前脚某顶流刚塌房,
后脚顶流明星石凯就因为出轨风波冲上了热搜第一!
事情的起因是一个自称是石凯前女友姐姐的网友,
突然在网上爆料,
说石凯在七年恋爱里多次出轨、冷暴力女友,
并晒出了订婚视频和照片。
而石凯也不甘示弱,
不仅放出了律师函,
还在 4 月 27 号发长文回应。
在这篇长文里,
石凯不仅否认了所有指控,
还晒出了三张 "证据":
分别是解除恋爱保密协议的通知、报警回执单,还有和女方姐姐的聊天记录。
这些证据里,
最让人感到好奇的是那份恋爱保密协议。
没想到以前只出现在电视剧里的恋爱协议,
现实中还真的有。
素人与明星谈恋爱不仅要保密,
还要签协议,
如果违约了素人还要赔 500 万!
这份协议也成了双方互撕的导火索,
女方觉得男方将舆论引导向自己,
男方觉得被威胁了。
女方甚至放出了“等我解除协议,我将不再沉默。”的狠话。
那么这两人究竟谁的问题比较大呢?
其实抛开恋爱中的是非对错,
光就契约精神而言。
女方多少是有些吃亏的。
俗话说的好,
拿钱办事嘛。
既然你签了协议,
收了钱。
你就得遵守协议的内容。
要么你就别签、别收钱。
女方签了协议后又找人爆料,
现在还想着自己解除保密协议。
完全抛弃了契约精神。
暂且不说石凯和依依两个人给出的证据是真是假。
石凯女友对待契约的态度倒反映出她性格的这一面。
以自我为中心、强势,
不管别人感受。
试想,
如果不是为了钱,
女方签完保密协议就爆料的逻辑是什么呢?
或许,姚程依不是李雨桐,
更像是陈露。
本以为有陈露的先例,
会让姚女士在“维权”路上更加艰难,
却没想到,
姚女士的意义是在陈露的基础上做了一个补充夯实。
如果石凯狠一些,
姚女士真的有可能会被送进去。
毕竟姚女生收钱了还签保密协议。
(参考霍尊的前女友陈露)
收钱就收钱,爆料就爆料,
不能以不爆料的理由收钱。
收钱可以是分手费,
不能有不爆料的附加条款。
这东西如果签在纸上,
那不是完蛋了嘛。
这个做法真的很危险啊,
毕竟法律是不管男的渣不渣的。
他出轨也好,私恋也好,
但是作为女方你不能签这种东西。
对方转头给你定个敲诈勒索罪,
你一点办法都没有。
那么,
各位亲爱的朋友,
你们怎么看石凯出轨事件呢?
欢迎留言讨论,我们一起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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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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