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玟二姐起诉营销号,法院:被告立即删除侵权文章,赔偿2.7万元


11月11日,记者从企查查APP获悉,11月11日,法院刊登李玟二姐李思林与彭某某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法院公告,原告提出诉讼请求:


判令被告立即删除其名下公众号发布的标题为“李玟二姐奸计败露!恶行被证实,难以想象李玟生前日子”等侵权文章;判令被告在发表向原告的致歉声明,致歉持续时间不少于90日;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2.7万元。


案件计划将于12月29日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李玟(CoCo Lee,1975年1月17日—2023年7月5日),本名李美林,华语流行乐女歌手、影视演员。1993年,她参加香港地区歌唱比赛第12届“新秀歌唱大赛”,获得亚军出道;2014年,她获得第18届全球华语榜中榜“国际最受欢迎华语歌手奖”;2016年,她获得歌唱节目《我是歌手第四季》歌王称号。


2023年7月5日晚,李玟的姐姐李思林发布微博称,李玟于数年前不幸患上了抑郁症,经过长时间与病魔斗争,可惜近日病情急转直下,于2023年7月5日与世长辞,年仅48岁。


李玟与母亲及两位姐姐的合影


2025年1月6日,李玟的姐姐李思林也曾在个人社交账号晒出名誉维权案件简讯,称网传“她对李玟不好”,“将妹妹的离世与她联系起来”等言论属无中生有、恶意编造。


她表示在李玟生活和事业中,她都一直尽其所能照顾、关心和爱护:“若妹妹知道有人这样诬蔑最爱她的姐姐,她肯定会很痛心!”



来源:九派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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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14

标签:娱乐   李玟   被告   法院   文章   原告   姐姐   华语   案件   妹妹   歌手   与世长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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