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医院取消门诊预交金、规范新能源汽车年检……3月起将施行这些新规

中国网2月28日讯 即将进入3月,一大波新规将要开始实施。为切实减轻患者预付资金压力、提升看病就医感受,国家卫生健康委规定,原则上3月底前全国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取消门诊预交金。此外,新能源汽车安全检测、集贸市场公平计量监管、政府性融资担保等多个领域的政策法规均将于3月起施行。

全国公立医疗机构取消门诊预交金

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的2025年8件为民服务健康实事中提及,原则上不迟于3月底,全国所有的公立医疗机构取消门诊预交金,并对存量门诊预交金陆续进行清算、退款;公立医院根据住院患者疾病诊断、治疗方式、结算类型等因素,参考同病种前3年度实际发生的次均住院费用和个人自付费用,合理确定住院预交金(俗称住院押金)额度,使医保患者住院预交金额度不迟于6月底降至同病种同保障类别个人自付平均水平。

国家卫生健康委财务司司长刘魁介绍,为了避免“一刀切”给部分群众带来不便,对不会使用新型支付方式的老年人群,由于有比较频繁的就诊服务需求,可以保留预存费用等方式。对门诊手术、急诊手术等类似住院一次就诊需多次缴费的复杂情形,规定在患者自愿的前提下,医疗机构仍可以预收费用。

我国首部新能源汽车安全检测国家标准发布

国家标准《新能源汽车运行安全性能检验规程》(GB/T 44500—2024)(以下简称《规程》)将于2025年3月1日正式实施。据悉,该标准是我国首部专门针对新能源汽车的安全检测标准,将成为新能源汽车年检的检验标准,不仅适用于纯电动汽车,也适用插电式混合动力(包含增程式)汽车。

新能源汽车的动力蓄电池安全充电检测和电气安全检测将成为必检项目。《规程》明确要求,磷酸铁锂电池和三元锂电池的充放电最高温度分别不超过65℃和60℃。此外,可选检验项目中,新能源汽车驱动电机的温度不得超过175℃、电机控制器和DC/DC变换器的温度不得超过95℃。

加强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 维护经营秩序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制定《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3月1日起施行。《办法》要求,集市主办者建立集市计量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明确集市主办者与经营者应当签订入场经营协议,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及相应的违约责任。集市主办者应当配备用于公平复核的计量器具,并摆放在显著便捷位置。对计量失准拒不整改的经营者,可以追究违约责任直至清退出集市。

《办法》将集市主办者未按要求对计量器具登记造册、备案、更新,以及未合理设置和妥善管理“公平秤”等计量器具的罚款上限由一千元罚款提高到一万元;对经营者应当使用计量器具进行测量而未使用计量器具的违法行为,处罚上限由一千元调整为一万元。

六部门强化支持小微企业与“三农”经营主体

为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高质量发展,规范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行为,更好服务小微企业、“三农”等经营主体,财政部等六部门印发《政府性融资担保发展管理办法》,于3月1日起施行。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应当坚持以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为主业,聚焦重点对象和薄弱领域,重点为单户担保金额10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等提供融资担保服务。支小支农担保金额占全部担保金额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80%,其中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及以下的占比原则上不得低于50%。

加强保险公司分级分类监管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印发的《保险公司监管评级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3月1日起施行。《办法》适用于开业满一个完整会计年度以上的保险公司,监管机构可依据本办法对当年新设立的保险公司进行试评级。各项评级要素均由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组成,评级要素的权重之和为100%。其中,公司治理、偿付能力权重不低于15%,负债质量、资产质量(含资产负债匹配)、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权重不低于10%,经营状况、消费者权益保护权重不低于5%。金融监管总局根据不同类型保险公司的业务和风险特征,可以设置差异化评级要素,权重不高于15%。

保险公司监管评级结果分为1—5和S级。评级结果1—5级数值越大,风险越大,监管强度越强。正处于重组、被接管、实施市场退出等情况的保险公司,经监管机构认定后直接列为S级,不再参加当年监管评级流程。

全国实行统一的导游等级考核制度

为加强导游队伍建设,提高导游综合素质和职业技能,促进导游服务水平提升,文化和旅游部印发《导游等级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3月1日起施行。《办法》规定,全国实行统一的导游等级考核制度,导游等级分为初级、中级、高级、特级四个等级。

取得导游资格证书的人员,在依法申请取得导游证后,即获得初级导游等级。中级、高级导游等级通过考核或者激励晋升的方式获得,原则上采取笔试形式,每2年开展一次。中级导游考核内容为导游专题知识和中国语言文学知识等,高级导游为综合案例分析和导游词创作等。特级导游等级考核原则上采取论文答辩形式,每4年开展一次,主要为导游词创作和导游相关专业论文等。鼓励县级以上地方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推动将高级、特级导游纳入人才引进政策范围。

《文物保护法》时隔20余年再次修订

《文物保护法》自1982年颁布实施以来,于2002年首次修订,时隔20余年于2024年11月8日进行第二次修订,将自3月1日起施行。本次修订首次明晰文物定义、适用范围及保护对象,并规定国务院统一制定文物认定标准与程序;明确“先调查、后建设”“先考古、后出让”制度,增加地下文物埋藏区和水下文物保护区制度。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文物行政部门应当加强文物普查和专项调查,全面掌握文物资源及保护情况。鼓励开展文物保护数字化工作。要求文物保护单位向社会开放,应当合理确定开放时间和游客承载量,并向社会公布,积极为游客提供必要的便利;文物收藏单位应通过借用、交换、在线展览等方式,提高馆藏文物利用效率。为最大限度确保文物安全,本次修订还增加了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种类、设定不同档次处罚、提升罚款金额等方式,进一步增强法律震慑力。

海南自由贸易港:打造商事纠纷解决优选地

为促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商事调解高质量发展,及时有效解决商事纠纷,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优化营商环境,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并通过《海南自由贸易港商事调解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于3月1日起施行。

《规定》创新了商事调解组织登记管理制度,并进一步规范职责分工,推动形成共治共管的工作格局;主动对标国际商事调解通行规则,完善海南自由贸易港商事调解制度。明确商事调解员的选定规则、商事调解员回避制度,还对无争议事实的确认、商事调解参加方的保密义务、商事调解程序的终止、商事调解的地点方式和期限、商事调解协议的效力和执行方式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3月1日至12日 北京禁飞“低慢小”

北京市公安局发布《关于加强2025年全国“两会”期间北京地区“低慢小”航空器管理工作的通告》,3月1日零时至3月12日24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禁止一切单位、组织和个人利用无人机、穿越机等“低慢小”航空器进行各类体育、娱乐、广告性飞行活动。

“低慢小”航空器是指飞行高度在1000米以下、飞行时速小于200公里、雷达反射面积小于2平方米的航空器具。主要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含轻型和超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载人气球(热气球)、飞艇、滑翔伞、动力滑翔伞、无人机、航空模型(含穿越机)、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

编辑:吴晨笛

编审:彭瑶 魏婧 王月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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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4-16

标签:新能源   商事   权重   年检   集市   门诊   保险公司   文物   融资   导游   等级   办法   医院   财经   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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