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法正式施行,珠海如何打造“有法可依”的幼教新生态?

从“有园上”到“上好园”,从“市场化”到“公共化”,从“重知识”到“重发展”,今年6月1日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正推动深刻而系统的教育变革。6月12日,珠海启动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作为粤港澳大湾区的重要城市,珠海正以实际行动推动法律落地见效,探索构建普及、普惠、安全、优质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活动现场 朱习 摄

回归“儿童本位”,筑牢制度保障

据悉,《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以下简称学前教育法)是我国首部专门规范学前教育的法律,其核心理念是“以儿童发展为根本、以公平普惠为导向、以科学教育为准则”。法律从多个维度确立了学前教育的基本制度框架,回应社会关切。

法律明确规定将幼儿身心健康置于首位,严禁“小学化”倾向,禁止提前教授拼音、算术等小学课程内容,强调尊重3至6岁儿童的认知规律,守护童年的自然成长节奏。其次,推进普惠性教育体系建设,要求各地扩大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比例,政府需在场地、师资、经费等方面给予扶持,并对民办园实行限价管理,防止高额营利性收费,切实解决“入园难、入园贵”问题。

法律还规范了教育内容与方法,强调“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的教育理念,鼓励生活化、探究式的教学方式,如自然观察、角色扮演等,全面禁止幼儿园开展学科类培训,实现寓教于乐。此外,法律还明确了政府、家庭、社会三方责任,建立质量评估与监管机制,保障校园安全,推动特殊儿童融合教育,形成多方协同治理新格局。

珠海市学前教育协会理事长李毅 朱习 摄

启动宣传月活动,多维举措促落实

珠海市学前教育协会理事长李毅表示,将通过启动仪式、“千人聊体会”等形式多样的活动,推动教师、园长和家长深入学习并践行学前教育法。同时将邀请专家指导,组织园长和教师分享学习体会,推动法律精神落地生根,“法律的生命力在于落实,我们要把条文转化为教师的具体行为。”她强调,当前要依法规范办园和从教行为,聚焦饮食安全、教育公平及教学规范等关键问题,切实提升保教质量。

据悉,经过多年发展,珠海学前教育已取得明显成效:公办园覆盖率持续提升,实现就近入园;师资队伍不断优化,教师素质显著提高。“从办学条件改善到家长观念转变,各方力量正在形成合力。”李毅表示,“珠海学前教育正朝着高质量发展的方向稳步前行,最终服务于孩子的健康成长。”

珠海市教育局副局长方蕾致辞 朱习 摄

珠海市教育局副局长方蕾介绍,本次宣传月以“学前有法,善育有规”为主题,旨在深入学习领会法律核心要义。在各方支持下,珠海围绕重点工作,采取多项举措,推动学前教育实现从“幼有所育”向“幼有优育”的跨越,在覆盖率、保教质量等方面持续提升。同时,珠海高度重视粤港澳教育协同发展,积极推动姊妹学校缔结及珠港珠澳幼儿园交流活动,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未来将进一步推进《学前教育法》在珠海落地见效,整合专业力量,聚焦现实问题,加强政策研究,助力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

活动由珠海市教育局主办,珠海市学前教育协会承办。

文|记者 钱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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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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