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温向前
6月23日,山东省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山东省沂沭河雨洪资源利用东调工程占地范围内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通告》,具体内容如下:
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禁止在山东省沂沭河雨洪资源利用
东调工程占地范围内新增建设项目
和迁入人口的通告
为保障山东省沂沭河雨洪资源利用东调工程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工作顺利实施,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工程占地范围:工程占地范围包括引水枢纽、泵站、分水口、控制井、阀门井等永久占地,以及综合加工厂、机械修配厂、生活区、临时堆土(渣)区、砂石料堆放区、管道及主要弃土弃渣场等临时用地。工程建设征地涉及日照市东港区后村镇蔡家官庄村、丁家皋陆村、马家岭村、小代疃村、宅科二村、宅科三村,南湖镇东马陵前村、东沈马庄村、彭家河村,西湖镇瞻埠潭村、张古庄三村;岚山区巨峰镇薄家口村、大坡村、后山旺村、刘家庄村;临沂市莒南县坊前镇坊前社区、水泉社区、桃园社区、岳河新村社区、朱梅社区,洙边镇高庄社区、界首社区、莲子坡社区、洙边社区,坪上镇麻峪子村,朱芦镇刘家彩村、石汪村;临沭县曹庄镇常林村、后店子村,店头镇顶子村、东店头回族居委、西沈马村、新圩子村、于庄子村,临沭街道胡赵庄、井店居委、李界前村、西盘村,青云镇界前中村,玉山镇湖子后村、湖子前村、西朱仓东村;郯城县李庄镇大塘村、华埠二村、华埠三村、华埠四村、小塘村、张场村,庙山镇刘埠村、山北东村、山北西村、薛东村、薛西村,泉源镇邵湖村。具体区域由日照市、临沂市人民政府分别组织有关方面按照工程设计设立标识。
二、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之日止,在山东省沂沭河雨洪资源利用东调工程占地范围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不得擅自开发土地、修建房屋及新建其他设施,已批准但尚未开工的项目不再建设,在建项目停止建设,不得新栽种多年生经济作物和林(苗)木,政府相关部门停止办理该区域内项目及资源开发的有关证照。除按规定正常调动、婚嫁、退役军人、国家机关及事业单位招录(招聘)工作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回原籍、刑满释放人员回原籍外,禁止人口迁入。
三、日照市东港区、岚山区,临沂市郯城县、莒南县、临沭县人民政府和工程项目法人要密切配合,按照《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工程占地范围内的实物调查,落实征地补偿、人口安置、施工环境保障、生态环境保护、文物保护等政策。
四、日照市、临沂市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保障,动员干部群众积极支持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工作。
特此通告。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25年6月21日
更新时间:2025-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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