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将严肃处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行为

11月3日,湖南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发布通告,将严肃处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行为。

据悉,近期个别中介机构协助缴存职工通过虚构住房消费行为(如频繁买卖二手房、申请小额住房贷款等)违规套取住房公积金,并收取高额手续费非法获利,严重扰乱了住房公积金管理秩序。

通告称,将加强对购买二手房提取业务的审核。对存在违规提取嫌疑的,可以要求提取人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购房资金转账记录等),并签署真实性承诺书;职工提取后1年内,还将二次审查该套住房是否注销过户,如果注销则视为非自住住房,提取人应主动将已提取的公积金全额退回至个人公积金账户,拒不退回的,将被认定为违规提取失信行为。

对违规提取失信行为,该中心将依据相关规定,对失信人采取以下处理措施:将失信行为信息记入业务管理系统,暂停其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转出及异地贷款开具缴存证明等业务,限制期限为2至5年;责令失信人在规定期限内全额退回违规提取资金;将失信行为信息向其工作单位通报。失信人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同时报送其所在单位纪检监察部门;通过中心网站、电视、报纸等媒体对外公示该失信行为;将失信行为信息报送至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纳入个人征信系统;失信行为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司法机关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来源: 长沙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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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06

标签:财经   湖南   住房公积金   住房   资金   业务   全额   公积金   信息   中心   中国人民银行   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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