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中国自1840年鸦片战争起,逐步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多个西方列强及东方邻国先后发动侵华战争,通过不平等条约掠夺权益、残杀民众,给中国人民带来沉重灾难。以下按主要侵华时间顺序,梳理各列强的侵华史实及罪恶行径。
一、英国
1. 主要侵华时间
1840-1842年(第一次鸦片战争)、1856-1860年(第二次鸦片战争,与法国联合)、1894-1895年(甲午战争后参与瓜分中国)、1900-1901年(八国联军侵华战争)。

2. 主要罪恶
- 发动战争与强迫签约:1840年以“鸦片贸易受阻”为由发动第一次鸦片战争,1842年强迫清政府签订《南京条约》,这是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个不平等条约,标志着中国半殖民地化开端。1856年联合法国发动第二次鸦片战争,1860年火烧圆明园,强迫签订《天津条约》《北京条约》。
- 掠夺领土与主权:通过《南京条约》割占香港岛,《北京条约》割占九龙司地方一区,1898年强租新界,完成对香港的全面控制;攫取协定关税、领事裁判权、片面最惠国待遇等特权,破坏中国关税主权和司法主权。
- 鸦片走私与经济掠夺:长期从事鸦片走私,仅1821-1840年就输入中国鸦片40多万箱,导致中国白银大量外流,民众身心健康严重受损;通过不平等条约控制中国通商口岸,倾销商品、掠夺原料,压制中国民族工业发展。
- 屠杀民众:鸦片战争及第二次鸦片战争中,在定海、广州、天津等地烧杀抢掠,1860年洗劫圆明园时,不仅掠夺无数珍宝,还残杀园内宫女、太监及附近民众。

二、法国
1. 主要侵华时间
1856-1860年(第二次鸦片战争,与英国联合)、1883-1885年(中法战争)、1900-1901年(八国联军侵华战争)。

2. 主要罪恶
- 联合侵华与烧杀劫掠:1856年与英国组成联军发动第二次鸦片战争,1860年共同火烧圆明园,参与洗劫北京城郊,掠夺大量文物典籍、金银珠宝,屠杀无辜平民。
- 发动中法战争与攫取权益:1883年以越南为跳板发动中法战争,虽在镇南关战役中惨败,却通过政治讹诈强迫清政府签订《中法新约》,获得在云南、广西的通商特权,控制中国西南地区的陆路贸易。
- 划分势力范围与宗教侵略:19世纪末强租广州湾(今湛江),将广东、广西、云南划为其势力范围;支持天主教传教士在中国横行霸道,包庇传教士和教民欺压百姓,引发多地“教案”,成为其干涉中国内政的借口。
- 参与八国联军侵华:1900年派兵参与八国联军,在天津、北京等地烧杀抢掠,强迫清政府签订《辛丑条约》,获得大量赔款。

三、美国
1. 主要侵华时间
1844年(首次强迫签约)、1856-1860年(追随英法参与第二次鸦片战争)、1899年(提出“门户开放”政策)、1900-1901年(八国联军侵华战争)。
2. 主要罪恶
- 趁火打劫获取特权:1844年利用第一次鸦片战争后清政府的弱势,强迫签订《望厦条约》,获得比英国更广泛的领事裁判权、协定关税权,还取得在通商口岸建立教堂、医院的特权。
- 追随列强扩大侵略:第二次鸦片战争中,虽未直接出兵,但以“调停者”身份获取英法通过战争获得的同等权益;1868年强迫清政府签订《蒲安臣条约》,便利其掠夺中国劳动力(“猪仔贸易”)。
- 提出“门户开放”政策:1899年,为避免中国被列强瓜分殆尽,提出“门户开放”政策,要求列强在华“机会均等”,实质是凭借经济优势扩大在华影响力,维护其侵华利益。
- 参与八国联军侵华:1900年派兵参与八国联军,在侵华过程中犯下烧杀抢掠罪行,《辛丑条约》中获得大量赔款;战后长期在华驻军,干涉中国内政。

四、俄国(沙俄)
1. 主要侵华时间
1858-1860年(趁第二次鸦片战争掠夺领土)、1864年(强迫签订边界条约)、1894-1895年(干涉还辽,借机扩大势力)、1900年(出兵侵占东北)、1904-1905年(日俄战争,在中国领土作战)。

2. 主要罪恶
- 大规模掠夺中国领土:1858年通过《瑷珲条约》割占中国黑龙江以北、外兴安岭以南60多万平方公里领土;1860年通过《北京条约》割占乌苏里江以东(包括库页岛)约40万平方公里领土;1864年通过《中俄勘分西北界约记》割占中国西北44万多平方公里领土;19世纪80年代又通过《中俄伊犁条约》及后续勘界条约,割占中国西北7万多平方公里领土,总计割占中国领土超过150万平方公里,是近代侵华列强中割占中国领土最多的国家。
- 出兵侵占与屠杀民众:1900年八国联军侵华期间,沙俄单独出兵17万侵占中国东北全境,在海兰泡、江东六十四屯制造大屠杀,仅海兰泡就有数千中国平民被杀害或驱入黑龙江淹死,江东六十四屯的中国居民几乎被屠戮殆尽。
- 干涉中国内政与争夺权益:1895年联合法、德干涉日本还辽,借机获得在东北修筑铁路、开采矿山的特权;1904-1905年为争夺中国东北权益,与日本在中国领土上爆发日俄战争,给东北民众带来巨大灾难;长期在东北、西北划分势力范围,操控当地经济与政治。

五、日本
1. 主要侵华时间
1894-1895年(甲午中日战争)、1900-1901年(八国联军侵华战争)、1914年(侵占山东)、1931-1945年(全面侵华战争)。

2. 主要罪恶
- 发动甲午战争与掠夺巨款:1894年以“朝鲜问题”为借口发动甲午中日战争,在黄海海战中重创中国北洋舰队,在陆战中攻占旅顺、威海卫等地,1895年强迫清政府签订《马关条约》,割占台湾全岛及所有附属各岛屿、澎湖列岛和辽东半岛(后因三国干涉还辽被迫归还,但勒索3000万两白银“赎辽费”),索赔白银2亿两,相当于清政府三年的财政收入,严重加剧中国的财政危机。
- 制造旅顺大屠杀:1894年11月,日军攻占旅顺后,制造了持续四天三夜的旅顺大屠杀,杀害手无寸铁的中国平民两万余人,仅留下36人用于掩埋尸体,全城几乎被烧成废墟。

- 长期侵占中国领土与资源: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趁德国无暇东顾,出兵侵占中国山东,取代德国在山东的侵略权益;1931年发动“九一八事变”,侵占中国东北,建立伪“满洲国”,对东北进行长达14年的殖民统治,掠夺大量煤炭、钢铁等战略资源,推行奴化教育;1937年发动“七七事变”,全面侵华,占领中国大片领土。
- 制造全面侵华战争中的滔天罪行:1937年12月制造南京大屠杀,杀害中国平民和战俘30万人以上;在侵华战争中推行“三光政策”(烧光、杀光、抢光),在华北、华中等地制造无数惨案;实施细菌战、化学战,建立731部队等细菌战部队,用中国平民、战俘进行活体实验,残害无数生命;强征“慰安妇”,对中国女性犯下严重反人类罪行;整个全面侵华战争期间,中国军民伤亡超过3500万人,直接经济损失超过6000亿美元。

六、德国
1. 主要侵华时间
1897-1898年(强占胶州湾)、1900-1901年(八国联军侵华战争)。

2. 主要罪恶
- 强占胶州湾与划分势力范围:1897年以“巨野教案”为借口,出兵强占胶州湾,1898年强迫清政府签订《胶澳租界条约》,将胶州湾租借给德国99年,把山东划为其势力范围,获得在山东修筑铁路、开采矿山的特权。
- 参与八国联军侵华:1900年派兵参与八国联军,其军队在天津、北京等地烧杀抢掠,是侵华联军的主要力量之一;《辛丑条约》中获得大量赔款,其在华权益进一步扩大。
- 殖民统治与经济掠夺:在胶州湾(今青岛)推行殖民统治,修建港口、铁路,控制当地经济命脉,掠夺山东的煤炭、铁矿资源,压制中国民族企业发展。

七、意大利
1. 主要侵华时间
1899年(提出租借要求)、1900-1901年(八国联军侵华战争)。
2. 主要罪恶
- 趁火打劫索要特权:1899年效仿其他列强,向清政府提出租借浙江三门湾的要求,因清政府反抗及列强间利益制衡未得逞,但仍通过其他方式获得在华通商、传教等特权。
- 参与八国联军侵华:1900年派兵参与八国联军,虽兵力较少,但积极参与对天津、北京的劫掠,战后通过《辛丑条约》获得赔款,分享列强在华侵略成果。

八、奥匈帝国
1. 主要侵华时间
1900-1901年(八国联军侵华战争)。
2. 主要罪恶
- 参与八国联军侵华:作为八国联军之一,派兵参与侵华战争,参与天津、北京的烧杀抢掠,战后通过《辛丑条约》获得赔款,攫取在华领事裁判权等特权。
- 依附其他列强分赃:自身在华实力较弱,主要依附英、法等强国,分享侵华利益,其侵略行径虽规模较小,但同样对中国主权造成破坏。

九、总结
近代列强的侵华史,是中国人民的苦难史。这些列强通过战争、不平等条约、殖民统治等多种方式,从中国掠夺了大量领土、财富,残杀了无数平民,严重破坏了中国的主权与领土完整,阻碍了中国社会的正常发展。铭记这段历史,并非为了延续仇恨,而是为了警醒后人:国家富强、民族独立是人民幸福的根本保障,唯有自强不息,才能避免历史悲剧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