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儿童安全失守,家长和监护人要注意这些事!

一根火柴、一个打火机

在孩子眼里可能都是

神奇的“魔法棒”

小孩子玩火,隐患重重

一个不小心

小火苗就可能酿成大灾难

案例一

2025年10月11日,四川省南充市一居民住宅西侧阳台突发火灾。所幸,此次火灾未造成人员伤亡。据了解,起火前,屋主与女儿在西侧卧室睡觉,儿子在隔壁卧室玩耍。儿子在玩耍时从爷爷衣服包中取出打火机,不慎点燃阳台上堆放的杂物,从而引发火情。

案例二

2025年9月7日,湖南省常德市一民房起火。消防员到场后发现,一楼卧室正处于猛烈燃烧状态,屋内浓烟滚滚,所幸经过紧急扑救,火势被完全扑灭,没有人员伤亡。据了解,事发当天三岁儿子独自在屋内玩,因拆不开零食包装袋,便用打火机烧,火星掉到床上后引燃被褥,导致火灾发生。

案例三

2025年8月25日,浙江省宁波市某小区一楼梯间突然起火,起火物为楼道内堆放的杂物。经过查看监控发现,引发火灾的竟是一个孩子。监控显示,当日13点50分左右,小男孩拿着打火机走进楼梯间玩耍。看见楼梯旁堆放了杂物并点燃,随后离开现场,所幸物业消控中心接到火情报警后迅速控制火势。

案例四

2025年7月19日,舟山市普陀区某理发店员工反映,一名六岁孩童匆忙跑来告知,店铺二层发生了火灾。店内人员随即使用灭火器,将位于二层西侧小仓库内的明火扑灭。经调查,起火原因系小孩玩火引燃可燃物,导致火势蔓延成灾。

为了未成年人及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家长们务必重视

对孩子的安全教育

让其正确认识玩火的危害

“熊孩子”玩火家长买单

玩火过头自行承担

放火罪是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严重犯罪行为,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燃烧财物时,不管财物是他人所有还是自己所有,只要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就属于放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不满16周岁的人犯失火罪,不予刑事处罚的,应责令其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每一起儿童玩火导致的事故

都在为大家敲响安全警钟

火的威力远超孩子的认知

好奇心的背后可能是无法挽回的伤害

希望所有家长都能引以为戒

加强对孩子的安全教育和监管

让远离火源的意识深植每一个孩子心中

左右滑动查看更多

▌制作:信阳市消防救援支队全媒体中心

▌编辑:杨若彤

▌投稿邮箱:xyxfzhk@qq.com

展开阅读全文

更新时间:2025-11-26

标签:育儿   监护人   家长   儿童   孩子   火灾   打火机   火势   杂物   财物   案例   火情   楼梯间   卧室

1 2 3 4 5

上滑加载更多 ↓
推荐阅读:
友情链接:
更多: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bs178.com 闽ICP备11008920号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4844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