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我局对于鄂尔多斯市文化产业园文化创意有限公司K-42-02地块等8宗闲置土地进行了调查认定,认定结果如下:
对鄂尔多斯市文化产业园文化创意有限公司K-42-02地块、鄂尔多斯市综合保税区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空港物流园区(综合保税区)A-01-05-b地块、鄂尔多斯市综合保税区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空港物流园区(综合保税区)A-04-05地块、鄂尔多斯市综合保税区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空港物流园区(综合保税区)A-03-05地块、鄂尔多斯市综合保税区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空港物流园区(综合保税区)A-02-06地块、鄂尔多斯市综合保税区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空港物流园区(综合保税区)A-04-07-A地块、鄂尔多斯市综合保税区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空港物流园区(综合保税区)A-02-08地块、鄂尔多斯市综合保税区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空港物流园区(综合保税区)A-02-04地块,上述8宗土地认定为因政府原因导致闲置,均超过约定开发日期两年以上未开工,拟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第十二条第(一)项之规定制定处置措施:延长动工开发期限。
附件:伊金霍洛旗闲置土地公示清单


来源:土地收储交易中心
更新时间:2026-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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