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超35周孕妇登机后被劝下飞机”上热搜!准妈妈乘机指南请查收

日前,# 话题冲上微博热搜。准妈妈们如何顺利乘机,小编整理了这份出行指南。

在中国民用航空局网站的航空旅行常识专题内,孕妇旅客作为特殊需求旅客进行了这样的说明:

孕妇旅客出行前应向所乘坐航班的航空公司了解乘机规定,或登录网站查询该公司运输总条件的相关规定。一般情况下,怀孕不足32周的孕妇,应提前向航空公司或航空销售代理人做出说明,除医生诊断不宜乘机外,航空公司按普通旅客运输。怀孕超过35周的孕妇,航空公司通常不予承运。

孕妇乘机存在一定危险性,为了旅客的自身安全,如选择乘机出行,应如实向航空公司说明情况,仔细了解航空公司的运输条件,以免影响正常出行。

小编查询了几家航空公司官网,整理了如下信息↓↓↓

怀孕不足32周

除医生诊断不适宜乘机者外,按一般旅客承运。

国航、海南航空、厦门航空、春秋航空等航空公司在订票或登机时需要提供孕检报告、诊断证明等可以证明孕周期的相关材料。

怀孕满32周但不满36周

大部分航空公司需要提供在乘机前30天内开具的孕检报告、注明怀孕周数的诊断证明等证明材料,需要医生签字、医院盖章。

部分航空公司特殊规定:

四川航空、重庆航空:乘机前72小时内开具诊断证明书。

西藏航空、春秋航空:可乘机条件为怀孕满32周但不满35周,并且需要乘机前72小时内开具。

南方航空、厦门航空:填写《特殊旅客乘机申请书》。

西藏航空:签署《风险告知书》。

怀孕满 36 周(含)以上

不提供航空运输服务。

部分航空公司特殊规定:

西藏航空、春秋航空规定,对怀孕满 35 周(含)以上的孕妇不提供航空运输服务。

还有其他可能不让上飞机的情况:

预产期临近但无法确定准确日期,已知为多胎孕妇或预计有分娩并发症的孕妇

预产期在4周(含)以内的孕妇

有早产症状的孕妇

有先兆流产反应的孕妇

产后不足七天的产妇

以上是各主要航空公司的规定,具体到每家航空公司会有所不同,为了自己和宝宝的健康,各位准妈妈在出行之前最好和航空公司提前联系,确定乘机相关事宜。

作者丨本报记者 陈雪飞 综合整理

责编丨陈雪飞

审核丨连萌

监制丨陈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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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12

标签:育儿   孕妇   指南   航空公司   航空   旅客   西藏   预产期   航空运输   春秋   条件   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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