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近日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常金罚决字〔2025〕1号、2号)显示,因个人贷款贷前调查不到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常州金融监管分局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溧阳支行罚款35万元;葛余娟(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溧阳支行副行长)警告。
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更新时间:2025-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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