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家公司同日被立案!“假发大王”瑞贝卡涉多项违规,去年亏了1个亿

7月25日晚间,“假发大王”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439,以下简称瑞贝卡)发布公告称,公司及控股股东河南瑞贝卡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同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22025006号、0122025007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公司及控股股东被证监会立案。



半年内已两度领警示函



今年上半年,瑞贝卡已被河南证监局两度点名。

今年4月,河南证监局对瑞贝卡出具《关于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郑文青、朱建锐、胡丽平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书》)。

《决定书》列举该公司存在五项违规:一是未按规定在2021年年报、2022年半年报和年报、2023年半年报和年报、2024年半年报中披露公司与关联方之间非经营性资金往来,以及因关联方之间非经营性资金往来产生的资金占用事项;二是公司与关联方之间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未及时披露;三是公司2023年末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不充分;四是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不规范;五是部分董事、监事薪酬未经股东大会审议。

瑞贝卡当时表示,将积极按照河南证监局的要求进行整改,提升公司内部控制和信息披露质量,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随后,瑞贝卡在5月24日发布了针对上述《决定书》的整改报告,详细说明了相关整改措施,并称“现行问题已整改完毕,后续公司将进一步加强规范运作,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然而,问题并未就此终结。

公告显示,瑞贝卡2024年归母净利润亏损1.18亿元。因该公司未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2024年度业绩预告,再次收到河南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公司及有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河南证监局决定,对瑞贝卡及该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郑文青、董事会秘书胡丽平、财务总监朱建锐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合规风险叠加业绩压力



瑞贝卡表示,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及控股股东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目前,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运行正常。

除了信披和内控问题,瑞贝卡的业绩表现也不容乐观。

2024年,瑞贝卡实现营业收入12.39亿元,同比增长1.1%,但归母净利润亏损1.18亿元,同比由盈转亏。值得注意的是,该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均保持盈利,第四季度净利润亏损约1.28亿元,拖累了全年业绩。公司解释称,亏损主要系第四季度独立站等电商渠道建设期前期宣传推广费用高企,以及年末减值准备计提所致。

资料显示,瑞贝卡是一家集发制品及发用纤维原料的研制、开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发制品专业公司。2003年7月,瑞贝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截至7月25日,瑞贝卡股价收于3.7元/股,总市值为41.88亿元。



三家A股上市公司同日被立案



同日还有另外三家A股上市公司公告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立案告知书》。

*ST万方(000638.SZ)公告称,公司昨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目前,公司经营状况正常。

太原重工(600169.SH)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与此同时,太原重工另一则公告披露,控股股东太重集团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价值的认可,拟在未来12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A股股份,拟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8000万元,不超过1.6亿元。增持计划不设置增持股票价格区间。

另一家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司为*ST沐邦(603398.SH),公司因涉嫌年报等定期报告财务数据虚假披露等违法行为被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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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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