琉球国的有信史记载的王朝按先后顺序分别是:天孙王朝(25代,无任何具体记载)——舜天王朝——英祖王朝——三山分裂时代——尚氏第一王朝——尚氏第二王朝
前文说到尚巴志建立第一尚氏王朝,翻看小巴巴和大明的来往敕谕及奏表。竟然发现是大明让小巴巴跟日本国建交的。以下为大明敕谕以及尚巴志回复的奏表原文及翻译。

(标题)明宣宗敕:谕遣人齎敕与日本国王(宣德七年正月二十六日)皇帝敕谕琉球国中山王尚巴志:朕听闻你国与日本接壤,商贸往来畅通无阻。现遣内官柴山等人前来你国办公,并携带敕谕一道,你应派人携带此敕前往日本国王处,令其遣使来朝通好、开展贸易,共享太平之福。若日本国王有使臣来朝,可令其搭乘内官柴山等人的船只一同前来。你需慎重对待此事!特此敕谕。宣德七年正月二十六日。
小巴巴接到敕书,回奏表如下:

(标题)琉球国王尚巴志奏:遵奉敕谕往日本开读(宣德九年五月初一日)琉球国中山王臣尚巴志谨奏(启):为开读事宜。宣德八年六月二十二日,承蒙钦命内官柴山等捧持敕谕抵达我国;开读(宣谕):“应派人前往与日本国王通好、开展贸易,共享太平之福。”接此敕谕后,除钦遵执行外,遂派遣官员柴山等乘三艘船,于宣德九年五月二十日从我国出发,前往日本国王处宣诏并履行礼仪,谨此奏报。右谨奏(闻)。宣德九年五月初一日,琉球国中山王臣尚巴志谨上奏。
宣德七年正月二十六日 | 明宣宗向琉球中山王尚巴志发敕谕 | 命琉球遣使赴日,传递明朝 “通好、贸易” 的意愿,并协助日本使臣入明 |
宣德八年六月二十二日 | 明朝内官柴山携敕谕抵达琉球 | 向尚巴志宣谕,再次确认赴日任务的执行要求 |
宣德九年五月二十日 | 琉球派船赴日 | 尚巴志遵照明朝敕谕,遣官员(柴山随行)乘 3 艘船前往日本宣诏、履行礼仪 |
宣德九年五月初一日 | 琉球尚巴志向明朝奏报 | 汇报赴日行动的筹备情况(奏报文书完成时间) |
此时间线清晰呈现了明朝通过琉球连接日本的外交流程,体现了朝贡体系下 “明朝指令 — 琉球执行 — 琉球复命” 的运作逻辑。这一年是明宣德年间中琉日外交链条的启动节点,明朝通过敕谕明确了琉球的中介角色,为后续两年的外交行动奠定了基础。
更新时间:2025-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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