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女子家学堂 | 以案学法,教你“依法带娃”(第六期)

在带孩子的过程中

可能会遇到

一些与法律相关的问题

如何处理这些难题

令一些家长产生了困扰


“秦女子家学堂”通过具体案例

帮你解除困扰

教你“依法带娃”


问:我上小学的儿子顽皮捣蛋,用石头在邻居的车身上画画,被邻居告上法庭。我家赔偿了2万多元的修复费用,为什么还收到了法院的“家庭教育指导令”?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针对不同年龄段未成年人的身心发展特点,培养其良好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意识和法治意识。你儿子的“兴趣爱好”很不寻常,已经发展到了破坏他人财物的程度,而你们夫妇似乎也没有纠正孩子的行为,觉得孩子顽皮没什么大不了,只要赔偿就好。作为父母,你们应该改变监护理念,包括认真分析家庭教育中存在的问题、改变教育方法、关注孩子喜好动态、加强与孩子的沟通交流,甚至关注孩子的心理健康,从小培养孩子的是非观和法治意识。


问:我和前夫离婚时约定,他每周可以探望女儿一天。但我俩总是当着孩子的面吵架,孩子很恐惧。我单方面中止了他的探视权,没想到被他告到法院,结果我俩都收到了“家庭教育指导令”,为什么?

答:无论从法律规定还是情感需求出发,你们在处理家庭问题时的吵架行为,都会对未成年子女造成心理创伤,埋下成长隐患。你们应站在孩子身心健康的角度反思自身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分居或者离异的,应当相互配合履行家庭教育责任,任何一方不得拒绝或者怠于履行;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阻碍另一方实施家庭教育。法院向你俩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是考虑到如不化解你们的深层矛盾,还会导致后续探望孩子执行困难,更可能引发新的家庭纠纷。作为孩子的父母,建议你们采取理性、平和的方式处理矛盾,努力与孩子建立和谐亲近的亲子关系。

普法专家 李露

陕西许小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陕西省女法律工作者协会副会长,先后获得“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陕西省三八红旗手”“陕西省优秀律师”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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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01-07

标签:育儿   学堂   女子   家庭教育   孩子   陕西省   未成年人   父母   法院   意识   家庭   顽皮   中华人民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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