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远县保障性租赁住房配租公告

为推进全县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切实保障和改善人民群众对住房合理需求,根据省市县关于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意见和相关规定精神,现将保障性租赁住房配租事项公告如下:

一、政策介绍

保障性租赁住房是政府给予政策支持,为解决我县以新就业大学生、进城务工人员、支援帮扶人员为重点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阶段性住房困难,引导市场主体投资、建设、运营的具有一定规模的小户型、低租金,实行整体运营并集中管理且具有保障性质的租赁型住房。保租房在政策限定内不得上市销售或变相销售。

二、申报对象

在我县工作的教师、医护、民警、其他机关事业单位的公职人员。

我县新就业大学生、进城务工人员、支援帮扶人员为重点的新市民、青年人。

对已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的家庭不得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

三、申报条件

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以家庭为单位,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申请人年满18周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申请人在本县就业、居住或持有本县范围内营业执照;

(三)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应当作为共同申请人;

(四)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靖远城区无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

(五)在我县范围内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的情况;

(六)每个申请家庭只能申请一套保障性租赁住房。

四、提供材料

(一)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未办理身份证的提供户口簿所在页)。

(二)提供有效期内的工作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工商注册登记证明等合法就业资料。

(三)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已婚或离异的需提供)。

(四)申请人近期彩色2寸照片两张。

(五)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以上资料一式两份。

办理手续时填写《靖远县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靖远县保障性租赁住房人员房屋查询表》,并按相关程序审核。

五、报名时间:2025年10月9日起

六、报名地点和电话:靖远县永盛保障房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客运中心综合楼二406办公室)。

咨询电话:0943--6256189 0943--6318688

七、其他事项

(一)本期提供靖乐家苑小区155套保障性租赁住房。室内已完成装饰装修,租户只需自行配置部分家具等生活物件,即可入住。

(二)靖乐家苑小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基准价为12元/㎡/月。运营公司可根据市场行情租金每年进行动态调整。

(三)经审核符合申请条件的租户,运营管理单位按程序依次进行房屋分配,签订租赁合同。房源充足情况下,实行常态化配租,对符合准入条件的对象实行“先到先租,随到随租”。配租期间,项目房源满租时,应实行轮候配租,建立轮候名册,按照申请先后顺序轮候配租。

(四)申请人对提供的各类证件的真实性负责,凡经调查发现故意隐瞒事实、提供虚假材料骗取申请保租房的,一律取消申请资格,不再受理其住房保障事宜。并根据严重程度可将相关信息纳入全市保租房管理系统和法院、银行征信系统。

(五)采取集体租赁方式一次性申请多套保租房的,由运营管理单位与申请单位签订租赁合同,并明确各自责任权利。集体租赁方式入住人员应按相关细则规定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按程序办理入住手续;申请单位应定期向运营管理单位报送入住人员相关情况。

(六)此次保障性租赁住房自申请开始至分配结束,全过程不收取任何费用,申请人需通过正常渠道亲自办理申请事宜。

靖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0月9日

来源:靖远县住建局

编辑:段礴碧 审核:曾朝耀 审定:李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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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0-11

标签:财经   靖远县   住房   公告   申请人   我县   单位   人员   政策   户口簿   租户   靖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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