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是一个非常好客的国家,即使在很多地方AA制已经成了一种默许的规则,但是在中国我们仍然可以经常看到请客的现象,尤其是在买单的时候,那可是抢着买,甚至抢到发火的情况也非常常见。

不过,也不是所有人都是这种心理。在聚餐的过程中,被迫买单的情况也非常常见。比如最近重庆广电第一眼就发布了一条关于被迫买单的新闻。在重庆九龙坡一家餐馆里,10人聚餐消费了1262元,散席的时候却发现只剩下张先生一个人,餐馆只好找张先生结账。
张先生告诉餐馆老板,组局的不是他,是他的一个朋友,他无力支付餐费。餐馆没办法,只好报警解决,最后在警察的协调下张先生写下承诺书并押了身份证,答应第二天18点前结账,但是第二天张先生又反悔了,因为朋友联系不上。

有句老话叫做“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不得不说,这10个人真是把这句话展现得淋漓尽致。能做到10个人中有9个人开溜,要不是9个人做局坑张先生,不得不说真的是人以群分了。
回到张先生问题,看起来张先生是很无辜的。根据张先生的说法,相当于只是去参加了一个朋友组的局,最后变成了冤大头,不但颜面扫地,还要对这个局买单。不过,张先生也不够厚道的,委屈是委屈了点,但是诚信是要有的,既然已经惊动了警察,又给商家写了保证书,相当于已经对这件事情做好了迎接最坏的结果的准备。

这个最坏的结果,就是最后自己为这个局买单,否则当初写保证书就没有意义,作为成年人,既然都前一天已经决定了,第二天就算找不到人,也应该按照前一天的约定去做,这是基本的契约精神,成年人第二天又反悔,不管从道德层面还是法律层面,都是走不通的。
要小编说,即使这个局被坑了,我们也要捏着鼻子受了。尽管这个过程中按照常理我们没有错,但是当我们去参加一个聚会的时候,也要考虑我们面对的是一群什么样的人,对于这个饭局产生的后果,我们也要有基本的判断。
既然参加了,就是其中一份子,也要做好可能为这个饭局买单的准备,且评估自己是否有这个实力为这个饭局买单,如果实力不足,那就不要参加,所以张先生看起来无辜,但是从一定程度上来说,不管是自己的生活经验不足还是看错了人,自己都是有一定原因的。

现在事情已经发生了,肯定是需要解决的,如果找不到聚餐的朋友,肯定张先生要支付这笔钱的,至于朋友间的事情,也看张先生怎么和朋友协商。
其实按照正常的逻辑,如果要举行聚会,首先要考虑的就是消费多少,谁买单的问题。其实这些东西,在上学的时候都弄得清清楚楚了,比如周末去哪个地方玩一天,也会每人出多少钱这样去凑钱一起玩,还有就是谁组局谁买单的方式。
张先生说的也有道理,不是自己组的局,应该让组局的人来买单,但是组局前并没有说清楚是不是这样的约定,既然遇上了,就只有自认倒霉。

要按照小编的习惯,这种局一般小编是很难去参加的,如果参加了,最后人全部跑光,小编也会默默地付款,而且会觉得很值。人的一辈子,要和各种各样的人打交道,打交道就是为了提升自己,或者能够获得一些资源,否则聚会的意义就不存在了。
本来一个人的精力就是有限的,最后还要把精力花在一些没有意义的人和事上,又会让自己的人生变得多无趣,从另外一个角度想,话1000元看清楚什么是有效社交,又显得多微不足道。#上头条 聊热点#
更新时间:2025-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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