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刑部题名碑解码元大都“风云” | 雕刻时光

2004年秋,北京天安门城楼东观礼台后方的一处施工工地中,考古人员意外发掘出一件极具历史价值的元代汉白玉石碑——通高2.25米、宽0.82米的《刑部题名第三之记》碑,出土地点西距紫禁城中轴线仅约百米,正位于元大都中书省核心区。此碑左下角断裂,但整体保存完整。碑首雕刻典型的元代二龙戏珠纹饰,碑额篆刻“刑部题名第三之记”。碑阳上部详述元代刑部的建制变迁与职能沿革,下部以工楷镌刻尚书、侍郎等司法官员的姓名与职衔。

此“阿合马”非彼“阿合马”

元代“刑部题名第三之记碑”碑阴斑驳的刻痕中,“阿合马”三字赫然在列,曾让无数观者驻足联想——莫非这就是那位忽必烈时期的奸臣阿合马吗?

公元10到13世纪,是中国历史上继魏晋南北朝之后的又一个北方民族活跃高峰时期,先后诞生了4个强大的北方民族政权:契丹人建立的辽、党项人建立的夏(史称西夏)、女真人建立的金和蒙古人建立的元。特别是元朝,先后灭掉金、西夏和南宋,统一南北,成为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由北方民族建立的大一统王朝。元朝将全体百姓分为蒙古、色目、汉人、南人4个等级,其中契丹人、女真人、北方汉族居民被视为一体,受到相同待遇,统称“汉人”;原南宋统治区域的人为“南人”。蒙古人作为国族,是统治者依赖的基本力量。蒙古以外的西北、西域各族人,包括唐兀(党项)、汪古、回回、畏兀儿、哈剌鲁、钦察、吐蕃等人,统称为色目人,系取“各色名目”之义。他们是蒙古统治者的主要助手。

碑刻题名中的阿合马就是色目人,是元朝刑部司狱司的普通官吏,在他之前还有一位权倾朝野的“阿合马”。

这个元世祖忽必烈时期的重要权臣,以理财能力著称,但也因专权贪腐引发激烈争议。阿合马出生于中亚费纳喀忒(今乌兹别克斯坦境内),早年作为察必皇后的陪嫁奴隶入宫,后逐渐进入权力核心。中统二年(1261年),他被任命为上都同知,开始参与财政管理,至元元年(1264年)升任中书平章政事,成为忽必烈倚重的理财重臣。元朝统治者皈依喇嘛教,尊奉吐蕃僧侣为帝师,皇帝亲自从之受戒。后在地方广设帝师殿祭祀第一任帝师八思巴,其规模制度超过孔庙。比较而言,在蒙元统治者心目中,儒学的地位逊色很多。忽必烈早年曾对儒学产生一些兴趣,以儒家文化保护人面目出现,一些儒士给他奉上“儒教大宗师”尊号,他的身边也有像姚枢、刘秉忠、郭守敬等汉族士人。但忽必烈对儒学体会粗浅,即位后在理财问题上与儒臣产生分歧,认为后者“不识事机”,对他们逐渐疏远,转而重用精于经商和理财的色目人,阿合马就是其中的代表。阿合马通过一系列改革缓解了元初的财政危机,如推进盐铁专卖和税收改革。《元史》记载,他仅用一年便使铁产量突破百万斤,铸造农具20万件,换得4万石官粮。这种“点石成金”的能力,忽必烈赞其为“国用砥柱”。他推行的纸币和贸易政策,以及清查户口和转运使等制度,极大增强了中央对财政的控制。

能臣也是权臣,阿合马因受忽必烈信任,助长了强势和霸道,引发了朝野的不满。他排斥异己任人唯亲,大量提拔亲信和家族成员担任要职,如其子忽辛任大都路总管,侄子别都鲁丁任参知政事,甚至干预枢密院人事任命,遭丞相安童等汉臣激烈反对。他还绕过吏部和中书省直接任命官员,导致与太子真金及汉法派矛盾激化。阿合马被指通过垄断贸易、敲诈商贾敛财,其家族“一门皆处要职”,引发御史多次弹劾。至元十九年(1282年),益都千户王著与僧人高和尚假传太子诏令,诱杀阿合马于大都。事后忽必烈虽处决刺客,但经调查后亦认定其罪状,下令开棺戮尸,抄没家产,并清算其党羽。《元史》将其列入“奸臣传”,批评他“益肆贪横”“外示刑威”,认为其政策加剧社会矛盾。

阿合马的经历,不禁让人想起汉武帝时期的御史大夫,也是后来四位托孤大臣之一的桑弘羊。这位善于理财的大臣因推行盐铁官营、均输、平准、酒榷等经济政策,受人诟病。汉昭帝始元六年(前81年)召开的盐铁会议上,被贤良文学指责为“与民争利”。桑弘羊后与执政大臣霍光发生政见分歧,因卷入燕王刘旦和上官桀父子谋反事件被杀,其思想保存在桓宽所编的《盐铁论》中。

从题名碑看元朝独特的政治制度

古代官员和吏人的任职信息常被刻在石碑上,形成独特的“题名碑”。北京法源寺悯忠阁藏金代礼部题名碑(1178年),由书法家党怀英撰写,记录当时礼部官员的任职信息,这是目前我国已知最早的官员题名刻石。除刑部题名第三之记碑外,北京已知元代著名的题名碑还有东城区旧鼓楼大街出土的钞纸局中书省户部官员题名碑,国子监现存记载科举进士的姓名和籍贯的3通元代进士题名碑,顺义出土的记录当地官员和百姓姓名的顺州官吏士庶衔名碑。

刑部题名碑的“刑部”,原为三省六部中的尚书省六部之一。元朝中央权力架构由中书省、枢密院、御史台、宣政院组成。枢密院统管全国军事,枢密使多由蒙古宗王或亲信担任,汉臣极少参与核心决策;御史台负责监督百官、纠察司法,设御史大夫,下设行御史台,加强对地方的监控,其创新之处是首次建立覆盖全国的独立监察体系;宣政院管理全国佛教事务,兼辖吐蕃地区军政,形成政教合一的特殊治理模式,开创中央直接管辖西藏的先例。中书省总揽全国政务,设中书令(常由太子兼领)、左右丞相、平章政事等,下设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分管具体事务。隋唐开创的三省六部制到了元朝被简化为一省的中书省,原由尚书省统辖的六部也转到中书省下。中书省权力空前强化,导致元朝权相频出,如铁木迭儿、燕铁木儿和伯颜。

明初承袭元朝设中书省,中书省处于国家权力结构核心地位,皇权、相权之争导致担任丞相的李善长、杨宪、汪广洋、胡惟庸等人被杀。胡惟庸案后,朱元璋废除丞相制度,并立下祖训永不再设。但其子孙都不可能像他那样精明能干,也不可能像他那样殚精竭虑,还得有人帮他们处理日常政务,于是内阁出现,本质仍是变相的丞相制度。清承明制,进一步强化中央集权制度,从关外的内三院到内阁,再到康熙的南书房,直至雍正设军机处。中枢名称的变化背后反映的是皇权的扩张和对相权的挤压。

元朝将全国划分为中书省直辖区(腹里)和10个行省,行省长官平章政事“掌钱粮、兵甲、屯种、漕运”,但受三重制约:财政收支由中央审计,军队调动须枢密院批准,达鲁花赤监督地方政务。它创设的行省区划打破山川形便,如江浙行省涵盖今苏南、浙闽,这种防止地方割据的地理设计被明清继承,奠定了现代中国省级行政区的划分基础。

元代的六部各设尚书、侍郎、郎中、员外郎、主事等高官,以蒙古人、色目人居多。金代礼部题名碑与元代刑部题名第三之记碑的对比,揭示了元朝职官制度的核心特征——蒙古旧制与汉式官僚体系的深度融合。刑部题名碑阳刻录尚书、侍郎等五品以上官员近140人,蒙古、色目贵族占比超七成;碑阴刻录提控令史、司狱等九品以下吏员约150人,以汉人、南人为主,并首题“本部吏人等题名记”。

多元视角下的危素

终元一代,统治集团“视学校为不急,谓诗书为无用”,儒士社会地位低落。碑文落款“通奉大夫、中书参知政事、同知经筵事、提调四方献言详定使司事危素”。“中书参知政事”位列宰相副手(从二品),“同知经筵事”显示其帝王师身份,“提调四方献言”体现谏议职能,元廷汉臣鲜有居此高位者。

危素,元至正年间为官,任经筵检讨,修宋、辽、金三史,纂后妃等传,累迁翰林学士承旨。入明后,复出做官,初为翰林侍讲学士,与懿文太子朱标的老师宋濂同修《元史》。官修“二十四史”,危素以其独特的史学地位创造了历史记录——他不仅是《宋史》《辽史》《金史》的实际编纂主导者,更在明初以元朝遗臣身份参与《元史》修撰,成为唯一横跨宋、辽、金、元四朝国史编纂的史学家。这一跨越朝代藩篱、贯通多民族政权历史的编修经历,在中国古代官修史书体系中堪称空前绝后。

元代刑名第三之记碑碑文撰写者危素画像

该题名碑落款所署“至正二十三年(1363年)闰月甲午”确指危素撰文时间,而其下方题名部分则经历了历时四载的渐进式镌刻过程。值得注意的是,碑刻最终完成的至正二十七年(1367年)正值元朝国祚将倾之际——此时距徐达北伐大军攻破大都、元顺帝仓皇北遁仅余13个月。史载,危素在明军破城时抱着《元实录》欲投井殉史,因“国史非公莫知”被劝止,后归顺明朝参与《元史》编纂。历史上司马迁因李陵事件受宫刑忍辱偷生,为完成一部煌煌巨史,他在《报任安书》中表露心迹,“是以肠一日而九回,居则忽忽若有所亡,出则不知其所往。每念斯耻,汗未尝不发背沾衣也!……所以隐忍苟活,幽于粪土之中而不辞者,恨私心有所不尽,鄙陋没世,而文采不表于后也。”危素与司马迁相隔1400多年,却以相似的执着书写了不同的命运篇章。

司马迁、危素不是个案和个例,他们是一批人,是中华民族最有骨气、最重气节、最守大义一批人的代表,是骨头最硬、为中华文明薪火相传作出巨大贡献知识分子的代表。文天祥《正气歌》用简洁精炼的诗句作了概况:“在齐太史简,在晋董狐笔……”

危素在明初获弘文馆学士职,70岁因自称“老臣”触怒朱元璋遭贬,后含恨而终。吴敬梓在《儒林外史》将其艺术化为奸臣形象,与高士王冕形成戏剧性对比,反映清初对“贰臣”的复杂态度。

作者✎闫霞


【文章来源:《北京纪事》8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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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8-14

标签:历史   刑部   风云   元朝   中书省   元代   蒙古   政事   至正   色目人   吐蕃   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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