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身员工“不结婚就解聘”?
据海报新闻报道,近日,山东临沂市沂南县一企业发布通知,要求28岁至58岁的单身员工在今年9月30日前结婚成家,否则个人要写检讨乃至离职,该消息引发网友关注。2月13日,记者从沂南县人社局了解到,该企业被下达责令改正指令书,撤销并废止了通知提出的规定。
因为内容过于荒唐、奇葩,而且明显违反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这纸“催婚令”自然难逃“见光死”的命运。
不难发现,“催婚令”的产生,与企业一身“爹味”、自以为是的管理思维有关。该企业有关负责人称,公司本意是帮助和督促大龄未婚职工拿出一定时间和精力为自身的人生大事去努力,激励其尽快成家立业,但方式方法简单,将倡议事项搞成了硬性制度规定。言下之意,公司好心办了坏事。
但问题并非这么简单。企业如此催婚,透露出当下某些企业在管理中根深蒂固的“家长式傲慢”:企业管理者将自己定位为“大家长”,将员工视为“未开化子民”,将企业制度异化为干预员工私生活的戒尺。
婚姻自由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图/视觉中国
婚姻自由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容不得任何人粗暴干涉。况且,从实际情况看,大龄职工找对象并非易事,何时能遇到心仪的他(她)是未知数,而且结婚成本也不容忽视,要求单身员工“限期结婚”实属强人所难,不切实际。
企业将管理触角伸向员工婚恋领域,这种“爹味管理”模式中,管理者以“为你好”之名行“权力规训”之实,暴露出企业法治意识淡漠与人文价值缺失。须知,现代企业管理的核心是契约精神与专业主义,而非这种莫名其妙的“爹味”。
“不结婚就解聘”更像是管理者“拍脑袋”想出的馊主意。如果企业真想帮大龄单身员工成家立业,可以多搞点相亲联谊活动,多给员工放几天假,也可以拿出真金白银刺激员工的积极性。这么多正向激励措施不用,偏偏在惩罚方面做文章,企业所谓“好心”,体现在哪里?
老板不是“家长”,某些企业管理中过浓的“爹味”该散散了。
文|陈广江
更新时间:2025-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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