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快评 | 收费、捐款这些事,就不劳家委会费心了

长城网·冀云客户端特约评论员 熊志

家长群公告截图。图片来源:大江网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完善幼儿园收费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坚持学前教育的公益属性定位,其中特别提到,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幼儿家长收取与入园挂钩的捐资助学费用,不得通过家委会收取任何费用。

此次发布的《通知》,剑指学前教育阶段的各类乱收费行为,尤其强调“不得通过家委会收取任何费用”,极具针对性,重申了教育公益属性的底线,也为构建清爽透明的家校关系提供了政策依据。

设置家委会的初衷,是搭建家校沟通的桥梁,促进家长参与学校日常事务的管理,保障学生的权益。然而在现实中,一些家委会却异化为学校变相收费的“代理人”。

不只是幼儿园,从小学到初高中阶段,家委会以自愿捐赠、班费筹集等名义向家长伸手的案例屡见不鲜,甚至演变为变相摊派,既加重了家庭负担,更侵蚀教育公平的根基。

如最近就有媒体报道,一班级家委会发布通知,表示“湖南常德芷兰实验学校教育基金会捐款开始了!每人捐款不少于1000元”。尽管当地教育局及时叫停,并责令退款,但此类事件频发,暴露出家委会角色错位的深层问题。

更值得警惕的是,这类收费行为,资金不经过学校的监管账户,而是由家委会自行收取和管理,监管部门难以及时发现和介入,可能会导致费用收支成为一笔糊涂账,滋生腐败的空间。

家委会本身并无收费的权力,其收费行为却能畅通无阻,背后是学校管理的失范和家长群体的无奈。

一些学校对家委会的越界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默许其充当收费的“代理人”。家长们则因担心孩子被区别对待,被迫“自愿”掏钱。当捐款数额可能影响孩子的在校待遇,教育的公平性自然面临严峻挑战。

此次三部门联合发文,明确禁止通过家委会收取任何费用,正是对这一乱象的精准纠偏。它传递出一个明确信号:教育公益性是必须恪守的底线,任何形式的变相收费都必须被遏制。

但政策的生命力在于落实,要真正刹住家委会乱收费之风,不能仅靠一纸通知,还需配套强有力的监督机制。

一方面,学校必须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对家委会的规范和指导,明确其职责边界,杜绝任何形式的收费倡议。另一方面,教育主管部门在强化监督执法之外,还要畅通举报渠道,对变相摊派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家校合作的核心,是为孩子营造公平、阳光的成长环境。家委会不是乱收费的遮羞布,教育的公益属性,更容不得任何变相侵蚀。只有强化制度约束,压实管理责任,坚决遏制家委会收费乱象,才能让校园回归纯粹,给家长减负,让孩子在公平、公正的环境中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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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25

标签:育儿   家委会   长城   费心   家长   通知   费用   学校   公益   属性   公平   孩子   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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