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惠州市三防指挥部获悉,惠州市18时有序解除“五停”。
鉴于今年第18号台风“桦加沙”对惠州市影响逐渐减弱,风险可控,惠州市三防指挥部于9月24日18时将防风Ⅰ级应急响应调整为防风Ⅱ级应急响应。经综合分析研判,惠州市三防指挥部决定于9月24日18时起分批解除全市“五停”(停课、停工、停产、停运、停业)措施,有序恢复生产生活。
现将有关重点事项通告如下:
自9月25日起,全市中小学、幼儿园、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和托育机构、校外培训(托管机构)、体育学校及各类户外培训机构有序复课。
自9月25日起,全市在建工地等施工单位有序恢复施工。其中,渔业船舶、海上施工、高空施工暂不恢复作业,具体解除时间由市行业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自9月24日18时起,各类工业园区、生产基地、工厂等企业有序恢复生产。
自9月24日18时起,公路、水上交通、公交客运、高速公路等交通有序恢复运行。
自9月24日18时起,各类市场、商场、商业步行街、超市、餐饮场所、娱乐场所、公园、旅游景区、会展及外卖、快递等企业有序恢复营业。
各市行业主管部门会同各县(区)指导上述有关机构企业认真做好复课、复工、复产、复运和复业前的安全检查,确保消除隐患。
各县(区)继续做好地质灾害、临水低洼区、危旧房屋、农田工具房、工地板房等转移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确保转移人员“不安全不返回”。
采写:南都N视频记者 田飞
更新时间:2025-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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