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障再升级!天津新政落地!

近日,天津市医保局网站发布《关于做好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工作的通知》,男职工的已参加本市居民医保的未就业配偶,生育医疗费用按照参保女职工待遇标准享受,由职工生育保险按规定支付。

关于做好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工作的通知

各区医保局、财政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生育保险政策加强制度保障功能的通知》(医保发〔2025〕20号),现就做好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工作通知如下:

一、男职工的已参加本市居民医保的未就业配偶,生育医疗费用按照参保女职工待遇标准享受,由职工生育保险按规定支付。

二、本通知自2025年8月1日起施行。


解读



一、《通知》出台背景是什么?

答:《关于做好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工作的通知》,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具体措施,进一步织密了生育保障网络,让未就业女性的生育权益得到坚实支撑。

二、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医疗费用满足什么条件可享受生育医疗费用报销?

答:男职工的未就业配偶需已参加本市居民医保,其生育医疗费用按规定享受。

三、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待遇标准是怎样的?

答:按照参保女职工待遇标准享受。

四、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医疗费用由谁支付?

答:由职工生育保险按规定支付。

五、《通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执行?

答:从2025年8月1日起施行。



来源:天津市医保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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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0-27

标签:育儿   天津   新政   配偶   职工   医保   通知   待遇   标准   天津市   工作   女职工   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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