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完善技术创新体系,打造产业链协同创新平台,提升产业创新能力,近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通知,启动2025年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培育和认定工作。
根据《山东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工作指南》(鲁工信技〔2023〕150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南”),山东省制造业创新中心是面向制造业创新发展需求,在山东省内注册成立,由全国范围内企业、高校、科研机构、投融资机构和新型社会组织等各类创新主体自愿组合,形成以企业为主体、独立法人形式建立的新型创新载体。主要任务是打造制造业创新资源整合枢纽、共性技术研发供给基地、创新服务公共平台、领军人才培育基地等。
通知要求,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应立足于共性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符合山东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需求和产业创新发展实际。重点面向全省冶金、化工、轻工、建材、纺织服装、机械等传统产业,高端化工、汽车、智能家电、工业母机、轨道交通、海工装备、农机装备、高端铝材、现代食品等优势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现代医药、绿色环保、新能源汽车、低空经济、安全应急装备、磁悬浮等新兴产业,以及元宇宙、人工智能、生命科学、未来网络、量子科技、人形机器人、深海空天等未来产业。鼓励相关领域具备条件的龙头企业,牵头创建省制造业创新中心。
记者了解到,申请培育的省制造业创新中心须具备以下条件:牵头单位在山东省内注册,原则上应拥有省级及以上研发创新平台或是已认定的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注册成立公司作为制造业创新中心运营主体,公司应为投资主体多元化的独立法人;围绕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建设完善的产学研合作网络;应积极引进和培育高水平管理及研发团队;应建设开放合作交流机制,面向行业和地区提供公共服务,有明确的市场定位和较为成熟的商业模式,对公共服务收益有明确预期;应制定切实可行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包括中长期研发项目计划、成果转化产业化目标、经费筹措计划、研发投入和转化收益预算,以及实现市场化自主运营的进程计划等。
通知要求,对已纳入培育且完成建设目标任务,达到验收条件的创新中心,经所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初审通过后,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申请验收。验收通过后,正式认定为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要按照《工作指南》要求,支持鼓励具备条件的企业、单位牵头创建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对符合培育条件的提出推荐意见附培育申报书,对达到验收条件的提出验收申请附验收申请报告,于4月30日前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处。(济南日报•爱济南记者:许凯)
更新时间:2025-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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