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安庆之声】
近日,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了《潜山市立医院老院区土地及建筑物整体拍卖交易公告》,根据公告信息,潜山市立医院老院区土地及建筑物将整体拍卖,起拍价为1.5036648亿元。

一、拍卖标的
潜山市立医院老院区土地及建筑物。整体拍卖,标的具体信息如下。

起拍价:150366480.00元
竞买保证金:500000.00元
加价幅度:500000.00元
二、展示时间、地点
自公告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在标的物所在地展示。意向竞买人请于咨询展示期内到安徽金秋拍卖有限公司报名获取拍卖文件。
三、特别提示
1.本次拍卖标的是潜山市立医院老院区土地及建筑物资产,因测算量和现场实际情况可能存在差异,公示内容仅作为参考,因此可能导致的商业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意向竞买方在竞价前请务必自行前往实地查看,认真了解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成交人不得以面积差异为由拒绝履约或要求调整成交价款,一经竞价成功即视为对标的物现状的完全认可,准确判断可能存在的各项风险,由此产生的风险与转让方无关。本次竞价标的状况以实际为准,意向竞买方报名参与竞买,即表明意向竞买方对竞价标的情况已完全了解,竞价成交后竞买方不得再就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差异、标的物的瑕疵向转让方主张任何权利。项目竞买方不得因此向委托人、被委托人等索赔。
2.拍卖成交后,办理产权过户、更名等手续所涉及的全部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出让金、增值税、契税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在出让期限内,竞得人需要改变本宗地的土地用途、规划条件的,经潜山市人民政府批准后,依法办理改变土地用途、规划条件批准手续,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按照批准改变后的土地用途、规划条件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评估市场价格与原土地用途、规划条件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评估市场价格相应调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办理不动产变更登记。
4.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与拍卖人联系,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在拍卖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向拍卖公司指定账户支付本项目拍卖佣金,拍卖佣金为成交价的0.18%。
5.若买受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未向委托方支付全部成交价款的,未向拍卖人交清拍卖佣金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委托人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其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如重新拍卖,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6.拍卖佣金汇入如下账户(户名:安徽金秋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中信银行巢湖支行;账号:8112301011900434681)。
往 期 回 顾
| 来源 :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责编:吴玉婷
| 平台运维:安庆市新闻传媒中心
声明:此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来源错误或者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您可通过邮箱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邮箱地址:jpbl@jp.jiupainews.com
更新时间:2025-11-26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2020-=date("Y",time());?>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bs178.com 闽ICP备11008920号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484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