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市场主体严重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案例
失信联合惩戒通过多维度约束和联合惩戒强化信用监管,显著提高企业违法成本,推动市场环境净化,企业需重视合规经营,避免因严重失信行为导致生存发展受限。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
处罚事项:在对市场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市场主体,依据《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并实施相应管理措施。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具有公示曝光、政府采购与招投标受限、限制变更登记、分支机构设立、对外投资等商事活动后果。
执行部门: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惩戒对象:包头市亨通石油有限责任公司(91150203573262200U)
惩戒措施: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3日
来源: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美编:李岩
主编:周晴
监审:韩永刚 郭悦
监制:康健 陈静文
总监制:张晓琦
更新时间:2025-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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