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政府发布《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政府关于远达地块一(万晟爱琴海项目除E地块剩余未征拆部分)项目征收范围的公告》。具体如下:

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政府关于远达地块一
(万晟爱琴海项目除E地块
剩余未征拆部分)
项目征收范围的公告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吉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长春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长春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拟对远达地块一(万晟爱琴海项目除E地块剩余未征拆部分)项目实施征收,现将征收范围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东至广德街、西至河堤路、南至河东路、北至东荣大路。
二、征收部门:
长春市二道区房屋征收工作管理办公室。
三、暂停办理: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至2026年11月16日止,有关部门暂停办理征收范围内房屋新建、扩建、改建以及改变房屋用途;迁入户口或分户;办理企业和个体工商业户经营许可;土地的更名、抵押及变更土地用途;广告牌匾等相关审批手续。
四、禁止事项:
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五、房屋调查登记: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
六、其他事项:
《征收补偿方案》和《房屋征收决定》将依据法定程序另行公布。
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13日
◆来源: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政府网站
编辑:孙懿辞
初审:梁爽
复审:曹光宇
终审:臧立
更新时间: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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