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期“乐购宝鸡”活动启动 我市发放五百万元消费补贴

(宝鸡融媒 李依涵)11月26日,记者从市商务局获悉,我市从12月1日起启动2025年第二期“乐购宝鸡”活动,将发放300万元家电电子消费券、200万元汽车消费补贴。

活动期间,在宝鸡购买一、二级能效(水效)标准的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热水器、家用灶具、吸油烟机、净水器、洗碗机或购买烘干机、洗(扫)地机11类家电产品的个人消费者,按品类领券核销,享受单件产品成交价格15%、最高1000元立减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最多可享受3个单件产品补贴。个人消费者通过“云闪付”平台进行资格认证,由本人在活动参与企业实体门店(需在门店定位范围内)通过云闪付线下扫码领取消费券,支付环节享受立减补贴,消费券发完即止。家电消费券有效期为领券当日,过期作废,同品类不可重复领取。

针对汽车消费补贴,2025年12月1日(含当日)起在宝鸡市参与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乘用车新车(以发票开具地为准,二手车、营运车辆、货车及特种车辆等车型不在本次补贴范围内)的18周岁及以上中国居民个人均可参与,每位消费者在本次活动期内只能享受1次汽车消费补贴,新车挂牌必须为宝鸡地区陕C牌照。

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根据不同价位,分别给予3000元、5000元、7000元、10000元不等的资金补贴;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车,15万元以上的补贴5000元,15万元以下的补贴3000元。个人消费者自2025年12月1日起,通过“建行生活”App提交补贴申请,审核通过名单经市商务局网站公示后,依次发放补贴,发完即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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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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