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041公司创始人,被判刑七年九个月,罚1.5亿元

【来源:上海证券报】

8月15日晚,回天新材(300041)披露,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章锋送达的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刑事判决书》,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

撤销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皖01刑初33号刑事判决书的第一项(对章锋的定罪量刑)、第二项,维持其他项;上诉人章锋犯操纵证券市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亿五千万元。该判决为终审判决。

公司公告称,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公告截图

回查公告,2024年11月15日,回天新材曾披露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章锋送达的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其出具的一审《刑事判决书》,其内容为:

被告人章锋犯操纵证券市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亿五千万元,没收违法所得。

一审判决后,章锋向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诉。

公告截图

对比两份判决书,罪名都是操纵证券市场罪,罚金也都是1.5亿元,刑期从一审的8年减少到7年9个月。

为何获减刑?据资深法律人士分析,一般减刑往往与戴罪立功有关。

此外,一审判决书中明确写有“没收违法所得”,二审判决书中则没有。有接受采访的律师表示,《行政处罚法》第28条第二款规定“没收违法所得”为普遍性措施。二审判决中的“维持其他项”,内容就是“没收违法所得”。

对于二审判决书中没有明确写明“没收违法所得”一事,回天新材相关高管在回复上证报记者时表示,以公告内容为准。

进一步查询,2023年3月,回天新材披露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章锋家属的通知,获悉章锋因涉嫌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拘留措施,相关事项尚待进一步调查。公告称,章锋未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未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章锋是回天新材的创始人,曾长期担任公司董事长,于2022年1月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后离任,并被聘为公司终身名誉董事长。至2024年底,章锋持有回天新材7.49%的股份。

作者:覃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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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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