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会100年大事记

中国工会100年大事记

(1925年—2025年)

1919年,五四运动爆发,中国工人阶级开始以独立的姿态登上历史舞台。1921年7月,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1921年8月11日,中国共产党成立了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成为公开组织职工运动的总机关。1922年5月,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发起的第一次全国劳动大会在广州召开,引导工人阶级开始走向全国团结的道路。1925年5月,第二次全国劳动大会在广州召开,大会宣告中华全国总工会成立。

第一次全国劳动大会会场(复原图)。

1925年

1月11日至22日,中国共产党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在上海举行。大会通过《对于职工运动议决案》。

5月1日至7日,第二次全国劳动大会在广州召开。到会代表281人,代表着166个工会组织、54万名会员。大会通过《工人阶级与政治斗争决议案》等30多个决议案以及《中华全国总工会总章》。大会最重要的成果,是中华全国总工会的成立。中华全国总工会的诞生,标志着全国工人阶级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正式实现了全国工会在政治上和组织上的团结与统一。

第二次全国劳动大会会场。

5月15日,日本资本家枪杀共产党员、工人顾正红。5月30日,五卅运动爆发,一个席卷全国的反帝爱国斗争高潮兴起。

6月,省港大罢工爆发。此次罢工坚持斗争达16个月之久。

1926年

1月5日至9日,第一次全国海员代表大会在广州召开。大会决定将中华海员工业联合总会改组为中华全国海员总工会。

4月16日至24日,全港工会代表大会在广州召开,大会正式宣告香港总工会成立。香港总工会是全港工会第一个统一的领导机关。

5月1日至12日,第三次全国劳动大会在广州召开。出席大会的代表共502人,代表着699个工人团体、124万多名会员。组成以苏兆征为委员长、项英为副委员长、刘少奇为秘书长的中华全国总工会新的领导机构。

冬季,中华全国总工会颁布《各县或独立市工会组织法大纲》十六条,对县市工会的组织和职责作了规定。12月,全国总工会秘书长兼全国总工会驻汉口办事处秘书长刘少奇连续发表《工会代表会》《工会基本组织》《工会经济问题》三篇重要著作,对加强各级工会组织建设起到重要指导作用。

1927年

1月3日,中华全国总工会在汉口召开执委会议,决定在本年二七惨案纪念日之前,完成中华全国总工会机关北迁武汉的工作,北迁后在广州设办事处。

2月11日,中华全国总工会在汉口正式对外公开。同时,撤销汉口办事处。

2月20日,中华全国总工会在汉口举行执行委员会扩大会议,通过了《全国工人阶级目前行动总纲》。

3月24日,长期遭到军阀封闭,处在“非法”地位的上海市总工会宣布公开办公。

4月12日,蒋介石在上海发动反革命政变,袭击工人纠察队驻地,占领了上海总工会会所,打死工人60余人,打伤220余人。这是大革命从高潮走向失败的转折点。

6月19日至28日,第四次全国劳动大会在汉口召开。出席大会的代表共420人,代表着全国290万有组织的工人。

7月15日,汪精卫在武汉发动反革命政变。随后,汪精卫集团封闭中华全国总工会,通缉工会领袖。这标志着轰轰烈烈的大革命失败。

8月1日,在中共中央前敌委员会领导下发动了南昌起义,打响了武装反抗国民党反动派的第一枪。各地工人积极参加共产党领导的武装起义和创建农村革命根据地的斗争。在城市,工人群众开展了反抗国民党白色恐怖的斗争。

1928年

2月,中华全国总工会第四届执委会第一次常委扩大会议在上海举行,通过《全国总工会目前总任务决议案》等文件。

6月18日至7月11日,中国共产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在苏联莫斯科近郊五一村举行。大会通过《职工运动决议案》。中共六大以后,为加强对工人运动的领导,中共中央设立了以项英为书记的工人运动委员会,健全了中华全国总工会的领导机构。

1929年

2月17日至20日,为贯彻中共六大精神,中华全国总工会在上海秘密召开第二次执委扩大会议,通过《全国职工运动之目前总任务》等决议案。

11月7日至11日,第五次全国劳动大会在上海秘密召开。出席大会的有5个产业工会、8个省市地方工会的代表共29人。大会通过《工会组织问题决议案》《对黄色工会问题决议案》等文件。

12月,中华全国总工会公布《苏维埃区域工会工作大纲》。

1930年

5月,中共中央领导中华全国总工会在上海秘密召开全国苏维埃区域代表大会。大会确定了为全国苏维埃政权而斗争的任务和策略。

10月,中华全国总工会召开常委扩大会议,决定立即选派干部去苏区建立全总执行局。

12月,中华全国总工会规定,苏区工会要组织六种工会:产业工会、雇农工会、苦力工会、运输工会、店员工会、手工业工会。这六种工会都属于与地方总工会并行的产业总工会系统。

1931年

3月,中华全国总工会苏区执行局在吉安县富田镇成立。

11月,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瑞金召开,正式宣告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成立。大会颁布《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劳动法》,从法律上保障苏区工人的政治地位和劳动经济权益,同时规定了工会在苏区的权利义务及其组织办法。

1932年

2月7日,在全总苏区执行局的领导下,闽赣两省工人代表大会在瑞金召开。

5月5日,由全总苏区执行局发起,在瑞金建立苏区反帝总同盟筹备委员会。6月23日,苏区反帝总同盟第一次代表大会在瑞金召开,宣告苏区反帝总同盟正式成立。

9月,中华全国总工会常委会通过《为工会会员问题给苏区工会的信》,规定:凡是承认工会的章程,以出卖自己劳动力为生活资料的唯一来源(无产阶级)或主要来源(半无产阶级)之工人、雇农、店员、苦力等,不论他的年龄、性别和籍贯及宗教信仰与政治见解如何,均可加入工会为会员。

年底,中华全国总工会设立白区执行局,又称中华全国总工会上海中央执行局。

1933年

年初,中华全国总工会随中共中央由上海迁入中央苏区瑞金,撤销了原全总苏区执行局,改设全总苏区中央执行局,同时保留中华全国总工会名义,用以指导全国工人运动。中华全国总工会迁入苏区后,把筹备建立产业工会作为重要任务,在1933年4月至1934年7月,先后建立了5个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产业工会。

春季,中华全国总工会华北执行局成立,亦称中华全国总工会华北或河北办事处。

10月15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公布经过修正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劳动法》。

1934年

1月,中国共产党六届五中全会召开,通过《关于白色区域中经济斗争与工会工作的决议》。会后“左”倾错误的贯彻执行,使白区革命力量几乎损失殆尽。

4月,中华苏维埃临时中央政府颁布了《苏维埃国有工厂管理条例》,中共中央组织局制定了《苏维埃国家工厂支部工作条例》。

6月,中华全国总工会白区执行局被国民党当局破坏,同年11月重建。

1935年

1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在长征途中举行遵义会议,事实上确立了毛泽东同志在党中央和红军的领导地位。红军长征所到之处,发动群众建立工会、农会等革命团体,推动了当地工人运动的发展。

10月22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在吴起镇召开会议,决定撤销原中华全国总工会苏区中央执行局,建立中华全国总工会西北执行局,负责领导陕北苏区和附近国民党统治区的工人运动,同时继续保留中华全国总工会的名义。

12月18日,中华全国总工会发出《为援助北平学生救国运动告工人书》,号召全国职工一致团结,反对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支援学生的爱国行动。

1936年

11月8日至27日,中国共产党领导上海日商纱厂工人进行罢工。11月17日至12月14日,青岛日商纱厂工人进行罢工。上海、青岛日商纱厂工人罢工,打开了大革命失败后国统区工人运动的局面,对工人运动的恢复和发展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1937年

3月,中华全国总工会西北执行局通过《关于改善目前工会工作的决议》,确立了以生产和地区的组织原则来改组过去单纯按地区建立的各级工会,并且决定把根据地工会工作的中心放在城市工人中、国家工厂中以及产业工人中。

6月19日,中华全国总工会西北执行局召开边区干部会议,宣布建立陕甘宁边区总工会筹备委员会。原下设的省工会都改为分区工会。

8月,中国共产党发出《中央关于抗战中地方工作的原则指示》,提出在抗战中应该领导改善工人生活的斗争,但是斗争的方式要适合于抗战的利益。

1938年

3月初,在中国劳动协会负责人朱学范的倡议下,在汉口成立了中国工人抗敌总会筹备委员会。

4月,陕甘宁边区总工会筹备委员会在延安召开了边区工人第一次代表大会,正式建立了陕甘宁边区总工会。

10月,鉴于中华全国总工会实际上停止了活动,中共中央为了加强对全国特别是对各抗日民主根据地工人运动的领导,决定筹备建立中共中央职工运动委员会。

1939年

2月2日,毛泽东在延安生产动员大会上动员全边区军民开展大生产运动。边区总工会积极响应中央号召,专门成立了生产办公室,既管机关单位的生产,又管厂矿企业的工业和农副业生产。

4月19日,中共中央职工运动委员会在延安正式成立。中共中央职工运动委员会成立后,接办了原属抗大的职工大队,改名为延安工人学校,为开展工人运动和发展边区工业生产培养工人干部。

为培养大批干部,中央决定成立延安工人学校。图为1939年5月,该校举行开学典礼时的合影。

1940年

2月7日,《中国工人》在延安恢复创办,毛泽东题写刊名并撰写《〈中国工人〉发刊词》。

12月3日,中共中央在党内下达《关于各抗日根据地劳动政策的初步指示》。

1941年

3月20日,中共中央发布《劳动政策提纲(草案)》,从理论上阐述了中国工人阶级的历史使命,分析了各种“左”的偏向产生的社会历史根源,并对一些问题作出具体的规定。

3月,陕甘宁边区总工会颁发了《关于迎接“五一”生产大竞赛的各项办法》和《奖励模范劳动者的办法》。

1942年

4月24日,中共中央发出《对晋东南抗日根据地职工运动的指示》。

5月5日至9日,陕甘宁边区总工会召开边区公营工厂工会干部会议。会议修改了《陕甘宁边区战时公营工厂集体合同准则》。

9月11日,《解放日报》发表题为《向模范工人赵占魁学习》的社论,介绍了赵占魁的模范事迹,号召全体工人向赵占魁学习。10月,陕甘宁边区总工会发出《关于开展赵占魁运动的通知》。

1943年

3月2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根据精兵简政的原则,决定将中央职工运动委员会与中央青年运动委员会及妇女运动委员会合并成为中共中央民众运动工作委员会。

5月1日,中共中央作出《关于目前各抗日根据地职工运动的决定》,把普遍开展“赵占魁运动”作为根据地职工运动的基本任务之一。

陕甘宁边区第一届劳动英雄与模范生产工作者代表大会会场。

1944年

5月21日至翌年4月20日,中共扩大的六届七中全会在延安召开。全会通过毛泽东为中央委员会主席的提议,原则通过《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肯定了确立毛泽东在全党的领导地位的重大意义。

1945年

2月1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成立中国解放区职工联合会的指示》。2月10日,陕甘宁边区总工会作出发起成立中国解放区职工联合会的决定。

4月23日至6月11日,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延安召开。大会通过的新党章规定,以毛泽东思想作为党的一切工作的指导方针。

5月,中国共产党决定恢复中共中央职工运动委员会。

9月,解放区职工联合会筹备会制定《中国解放区职工联合会纲领(草案)》。

9月25日,世界工会第二次代表大会开幕。邓发作为解放区工会代表参与中国劳动协会代表团与会。

10月2日,中共中央在《关于加强北满工作的领导给东北局的指示》中强调在各大城市必须派人成立总工会,发动和组织群众,再进而引导他们走上武装斗争。此后,东北各地工会组织大都设立了武装部。

10月5日,解放区工会加入中国劳动协会。中国劳动协会由此成为中国工人运动的统一战线组织。

11月,邓发参加在巴黎召开的第27届国际劳工大会,这是解放区代表首次参加国际劳工大会。

1946年

4月30日,延安《解放日报》发表纪念“五一”国际劳动节的社论《解放区职工运动的任务》。各解放区工会组织各种形式的劳动竞赛,促进了生产的发展。

6月,国民党发起全面内战。内战爆发以后,各解放区工会动员广大职工紧急行动起来,积极生产,武装自卫,巩固后方,支援前线。

1947年

2月,晋冀鲁豫边区职工总会向全区职工发出号召,开展大生产运动。

1948年

3月5日,中共中央工作委员会发出《关于召开全国各解放区工会代表大会给全国各地的指示》。

4月30日,中共中央发布《纪念“五一”劳动节口号》,号召解放区和蒋管区的职工联合起来,建立全国工人的统一组织,为全国工人阶级的解放而奋斗。

8月1日至22日,第六次全国劳动大会在哈尔滨召开。大会代表518人,代表着全国有组织的职工283万余人。大会决定,恢复中华全国总工会,从而实现了全国工人运动在组织上的统一领导。

第六次全国劳动大会会场外景。

1949年

1月31日,北平和平解放。中华全国总工会根据中共中央的指示,于2月间由沈阳迁到北平,3月1日在北平府前街1号正式办公。

3月,中国共产党七届二中全会在西柏坡召开。全会讨论确定了党的工作重心由乡村转移到城市的问题,强调在领导城市工作中必须全心全意地依靠工人阶级,将恢复和发展城市中的生产作为中心任务。

1949年3月,毛泽东为中华全国总工会题匾,由沈阳第一机器厂工人制作成一块重达1吨的镀铬铸铁匾额。图为沈阳第一机器厂工人与匾额合影。

5月30日,中华全国总工会在北平召开常委扩大会议。决定把全总的机构设置调整为组织、文教、生产、工资、劳动保护与工人福利、国际联络、青工、女工等8个部,秘书和行政2个处,1个研究室和手工业工人、店员、搬运工人等3个工作委员会。

7月23日至8月16日,全国工会工作会议在北平举行。毛泽东、周恩来、朱德到会发表了重要讲话。会议规定了全国工会工作的中心任务,就是在一年左右基本上把全国工人阶级组织起来,以便在新中国的政权建设和经济建设中胜利地担负起领导阶级的历史使命。

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中国工人运动进入了崭新的历史发展阶段。

10月,中华全国总工会召开常委扩大会议,着重研究建立产业工会问题。

11月5日至10日,中国劳动协会在北京召开全国代表会议。会议通过了结束全国劳动协会组织的决议和宣言。

11月16日至12月1日,世界工联在北京举行了亚洲澳洲工会代表会议,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首次在中国举行的工会国际会议。李立三在会上作《关于中国工人运动的报告》。

11月22日,中华全国总工会颁布《关于私营工商企业劳资双方订立集体合同的暂行办法》。与此同时,中华全国总工会出台《关于劳资关系暂行处理办法》,在全国私营工商企业中执行。

12月,中华全国总工会向全国各地工会发出《关于在最近半年内建立十个产业总工会的通知》。

1950年

年初,政务院开始在全国职工群众中开展清仓查库和献纳器材运动。中华全国总工会号召各级工会组织工人参加这一运动。

6月29日,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1950年6月,毛泽东主席签署主席令,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图为工人们阅读《工人日报》学习工会法。

6月,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的建议,政务院发布《关于开展职工业余教育的指示》。

9月至10月,全国工农兵劳动模范代表会议和战斗英雄代表会议召开。毛泽东发表祝词。

11月,中华全国总工会号召全国工人阶级支持抗美援朝战争。工人阶级积极开展爱国增产节约运动,掀起了群众性的生产高潮。

1951年

1月17日,《工人日报》发表齐齐哈尔第二机床厂马恒昌小组向全国工人阶级提出开展爱国主义劳动竞赛的倡议。2月,中华全国总工会作出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马恒昌小组竞赛运动的决定。

2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颁布实施。这是新中国成立后首部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法规。

9月,中华全国总工会会同劳动部在北京召开全国第一次劳动保护工作会议。会议通过《工厂卫生安全暂行条例》《保护女工暂行条例》《限制工厂矿场加班加点暂行办法(草案)》等劳动保护法规文件。

10月15日,纺织工业部根据中国纺织工会全国委员会的决定,发出在全国纺织系统普遍推广“郝建秀工作法”的指示。

12月23日,赖若愚任中华全国总工会党组书记兼全总秘书长。

1952年

1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首先在大中城市开展“五反”斗争的指示》。在“五反”运动中,广大工人群众揭发出大量不法资本家的行贿、偷税漏税、盗骗国家财产、偷工减料和盗窃经济情报的“五毒”行为。

1953年

1月,中华全国总工会六届二次执委扩大会议决定,当年5月召开第七次全国劳动大会。4月,中华全国总工会六届三次执委会议决定,将大会名称改为“中国工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

中国工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会场。

5月2日至12日,中国工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出席会议的代表共813人,代表着全国1020万名工会会员。世界工会联合会代表团和来自世界20多个国家的30多个工会组织代表应邀列席了会议。大会通过了《关于中国工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修改中国工会章程的决议》和新工会章程。大会选举产生了中华全国总工会第七届执行委员会,刘少奇为中华全国总工会名誉主席,赖若愚为主席。

9月15日,中华全国总工会发出《关于进一步开展增产节约劳动竞赛,保证全面地完成国家计划的紧急通知》,全国各地、各产业、各个工矿企业的职工群众纷纷响应,劳动竞赛迅速地开展起来。

1954年

4月21日,中华全国总工会第七届执行委员会主席团第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技术革新运动的决定》。

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指出,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国家。我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10月,中华全国总工会发出《关于向职工群众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通知》。

1955年

5月18日至19日,亚非工会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来自中国、苏联、日本、伊朗以及叙利亚、黎巴嫩、突尼斯、苏丹共和国等15国71个代表团的213名代表参加会议。

9月10日,《人民日报》发表受中共中央委托,由赖若愚主持起草的《加强党对工会工作的领导》的社论。中共中央为此向党内发出通知,要求各地检查改进党对工会工作的领导。

全国第一届工人体育运动大会开幕式。

10月2日,全国第一届工人体育运动大会在北京开幕,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朱德、彭真、张闻天、邓小平等出席开幕式。贺龙代表中共中央、国务院向大会致祝词。

1956年

1月,中共中央召开关于知识分子问题会议,周恩来明确宣布:我国的知识界的面貌在过去六年来已经发生了根本变化,他们中间的绝大部分已经成为国家工作人员,已经为社会主义服务,已经是工人阶级的一部分。

4月30日,全国先进生产者代表会议在北京召开。毛泽东、刘少奇、朱德、陈云、邓小平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出席开幕式。刘少奇代表中共中央致祝词,赖若愚作《把先进生产者运动持久地开展下去》的报告。全国先进生产者代表会议的召开,标志着先进生产者运动已经成为一个全国性的广泛的群众性运动。

6月,国务院通过《关于工资改革的决定》,决定对企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实行工资改革。

9月15日至27日,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党的八大闭幕后,中华全国总工会发出《关于组织全国职工学习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的通知》。

1957年

12月2日至12日,中国工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出席大会的正式代表899人,候补代表100人,代表着全国1360多万名工会会员。中共中央副主席刘少奇代表中共中央致祝词。大会选举产生了全总第八届执行委员会,赖若愚为主席。

1958年

5月5日至23日,中国共产党在北京召开第八届全国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会议通过“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总路线。

1959年

8月2日至16日,中共八届八中全会召开。全会作出《关于开展增产节约运动的决议》。

10月25日至11月8日,全国工业、交通、基本建设、财贸等方面社会主义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生产者代表会议在北京召开。

1960年

3月18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加强当前技术革新、技术革命运动领导的批示》,同时印发了《全国总工会党组关于当前技术革新、技术革命情况的报告》。

3月22日,中共中央批转《鞍山市委关于工业战线上的技术革新和技术革命运动开展情况的报告》。

3月至4月,中华全国总工会、第一机械工业部、共青团中央在重庆市联合召开全国技术革新、技术革命现场会。

5月5日,中共中央批转中华全国总工会、第一机械工业部、共青团中央《关于全国技术革新、技术革命重庆现场会议的报告》。

1961年

1月,中国共产党召开八届九中全会。全会正式决定对国民经济实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

5月,中华全国总工会党组在调研的基础上拟定并经中共中央批转了《关于改进基层工会工作的报告》。

6月,为了减轻城市负担,扭转国民经济的困难局面,中共中央制定《关于减少城镇人口和压缩城镇粮食销量的九条办法》,发出《关于精减职工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

9月,中共中央发布《国营工业企业工作条例(草案)》。

1962年

12月3日,中华全国总工会召开职工体育工作座谈会,讨论职工体育工作和民兵工作。

1963年

3月6日,中华全国总工会发出《关于广泛组织全国职工向雷锋同志学习的通知》。全国掀起学习雷锋先进事迹的热潮。

4月9日,中华全国总工会发出《关于广泛组织全国职工学习“一厘钱”精神的通知》。

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国家经委、全国总工会关于在工业、交通企业中开展“五好”企业和“五好”职工竞赛问题的报告》。

四川省内江机床厂的青年工人开展学雷锋和“五讲四美”活动。

1964年

3月18日,中华全国总工会党组根据辽宁省总工会《关于部分企业建立政治部以后工会的变动情况的报告》,向当时主管工会的中央领导人杨尚昆报送《关于工业交通系统中政治部与工会组织的关系问题的意见》。

1965年

2月,中华全国总工会召开省、市、自治区工会主席会议。会议讨论了在部分厂矿企业“四清”试点工作中发生的用“革命工人协会”代替工会组织的情况。

7月至8月,中华全国总工会召开省、市、自治区工会主席座谈会,会议拟定《整顿基层工会的若干意见(草案)》并报送中央。9月8日,中共中央批转中华全国总工会《整顿基层工会的若干意见(草案)》。各地党委对整顿基层工会都比较重视,凡是开展“四清”运动的单位都进行了整顿。此后,基层工会工作得到加强并渐趋活跃起来。

1966年

5月4日至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扩大会议。会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通知》(即“五一六通知”)。8月,中国共产党召开八届十一中全会,通过《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决定》。这两次会议的召开,标志着“文化大革命”的全面发动。

1967年

1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对全国总工会作出三项决定:金库封存,资金冻结;全总党组没有权力再签署任何下达的文件;前一段时间签署的文件一律无效。至此,全国总工会停止一切工作和活动。

这一年,全国各级工会组织先后受到严重冲击和破坏,许多省、市、自治区工会乃至基层工会被造反派夺权,工会办公室被占,财产被分,工会干部被批判。

1968年

8月2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央文革小组印发《关于派工人宣传队进学校的通知》,要求抽调部分产业工人,把大中小学校逐步管起来,坚决制止武斗。

1969年

1月,全国总工会机关开始在河南罗山筹建全总五七学校。10月,全总机关干部被陆续下放劳动。12月,成立全总五七学校革命委员会。

1970年

这一年,中国第一颗人造地球卫星发射成功;焦枝铁路建成,成昆铁路正式通车;我国自行设计和建造的攀枝花钢铁基地投产。

1971年

9月13日,林彪反革命集团覆灭。此后,在毛泽东的支持下,周恩来主持中央日常工作。工人运动出现了转机。

12月5日,周恩来在听取全国计划会议情况汇报时指出,现在企业管理乱得很,要整顿。

1972年

1月1日,《人民日报》、《红旗》杂志和《解放军报》发表社论,提出要做好工会、青年团、妇联等各方面工作。据此,中华全国总工会向中共中央提出组织人员到基层做调查,为整建工会做准备。

10月至11月,国务院有关部门召开加强企业核算、扭转企业亏损的会议。会议强调,要允许国营企业在完成计划指标后,从利润中提取一定比例的奖励基金,用于职工的集体福利,对先进工作者给以物质奖励。

1973年

1月1日,《人民日报》、《红旗》杂志、《解放军报》联合发表新年献词,明确提出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要经过整顿逐步健全起来。

4月11日,中共中央向全国批转北京市委和上海市委关于召开工会代表大会的请示报告。从此,工会组织的整顿与健全工作在全国各地相继展开。到1973年底,全国有28个省、市、自治区召开了工会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领导机构。

1974年

5月和9月,大港油田和胜利油田先后建成,使全国石油产量迅速增加。

1975年

1月,中国共产党召开十届二中全会,选举邓小平为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共中央副主席。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以后,邓小平主持全面整顿工作。

2月21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成立中国工会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筹备组的通知》。

1976年

10月,“文化大革命”结束,我国的社会秩序恢复正常,党和国家的工作重新走上健康发展的轨道。

1977年

4月20日至5月13日,全国工业学大庆会议先后在大庆、北京召开。会议要求狠抓企业整顿,广泛开展劳动竞赛,掀起增产节约新高潮,并命名全国先进工作者385人。

8月,中国共产党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举行。其中,大会强调,要加强党对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的领导,把这些组织整顿好、建设好,充分发挥它们应有的作用。

8月,华国锋、叶剑英、邓小平、李先念、汪东兴等中共中央领导圈阅批准由马纯古、卢宗英、陈宇、曹化民、唐章、蒋永清、韩西雅、王家宠、李仙等9名同志组成全总机关领导小组,负责机关的工作和运动。

1978年

3月18日,全国科学大会召开。邓小平在会议开幕词中提出,我国知识分子的绝大多数,已经是工人阶级自己的一部分。大会命名全国先进科学技术工作者1213人。

4月27日至29日,中华全国总工会召开全国劳动模范座谈会。115名全国劳动模范联名发表决心书,倡议全国劳动模范争当新长征的排头兵。

10月11日至21日,中国工会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出席大会的代表共1967人,代表着全国5000多万名工会会员。邓小平代表中共中央、国务院向大会致词。倪志福当选为中华全国总工会主席。中国工会九大是工会拨乱反正的起点,也是我国工人运动和工会工作新的伟大开端。

12月18日至22日,中国共产党召开十一届三中全会。全会作出了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和实行改革开放的决策。这次全会的召开,对新时期中国工人运动和工会工作的发展也产生了根本性影响,指明了前进的方向。

12月22日,中华全国总工会、财政部发出《关于恢复企业、事业、机关的行政方面拨交工会经费的联合通知》。

1979年

2月,中华全国总工会作出《加强安定团结,广泛深入地开展增产节约运动的决议》。

9月28日,国务院在北京举行授奖仪式,嘉奖工业、交通等基础建设战线的118个全国先进企业和222名全国劳动模范。

12月28日,国务院在北京举行授奖仪式,嘉奖农业、财贸、教育、卫生、科研战线的351个全国先进单位和340名全国劳动模范。

1980年

4月,中华全国总工会召开劳动保险工作会议。

10月,中华全国总工会发出《关于进行职工生活大检查的通知》。

1981年

2月2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关于加强职工教育工作的决定》。

2月25日,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单位联合发出《关于开展文明礼貌活动的倡议》。

5月至6月,中华全国总工会会同中组部、国家经委在北京联合召开全国第一次企业民主管理座谈会。

6月27日至29日,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召开。全会通过《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标志着党在指导思想上拨乱反正任务的完成。

7月1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同意并转发中华全国总工会、国家经委、中央组织部制定的《国营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

1982年

4月27日至5月2日,中华全国总工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召开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人物代表座谈会,倡议实行《全国职工守则》。

9月1日至11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大会提出的新时期总任务,代表了全国工人阶级的根本利益,为新时期中国工人运动和工会工作的发展开辟了广阔的道路。

1982年,全国总工会和各级地方工会领导机关进行了机构改革。全国总工会的领导班子由26人减少到9人,全国产业工会和全总各工作部门由原来的37个减少到21个。

1983年

1月,中华全国总工会会同中央宣传部、中央组织部、中央书记处研究室、国家经委等单位,在北京召开新中国成立以后首次全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中共中央总书记胡耀邦到会作了题为《四化建设和改革问题》的重要讲话。

4月下旬,中华全国总工会在上海召开职工读书活动经验交流会。5月16日,全国总工会党组向中央提交了《关于在职工中开展读书活动的报告》。6月10日,中央批复同意此报告。

7月,中共中央批转《国营企业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纲要(试行)》。

10月18日至29日,中国工会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出席会议的代表有1998人,特邀代表328人,代表着全国7331万名工会会员。倪志福当选为中华全国总工会主席。

1984年

5月,中华全国总工会作出《关于整顿工会基层组织,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的决定》。

10月,中国共产党召开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决定突破了将社会主义与商品经济对立起来的传统观念,强调发展有计划的商品经济。

12月,中华全国总工会召开十届二次执委会议,作出《认真贯彻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经济体制改革中的作用的决议》。

1985年

1月,中华全国总工会在广东省深圳市召开全国经济特区、沿海开放城市中外合资企业工会工作座谈会。

11月9日至14日,中华全国总工会在北京召开十届三次执委会,通过《团结奋斗,改革创新,为实现“七五”计划建功立业》的决议。

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同意和确认中华全国总工会党组报送的《关于工会参加党和政府的有关会议和工作机构的请示》。

1986年

4月,中华全国总工会召开全国工会干部教育工作会议,研讨“七五”期间工会干部培训规划要点。

7月,国务院发布《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国营企业招用工人暂行规定》《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中华全国总工会与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经委、劳动人事部联合印发《劳动制度改革宣传提纲》。同年12月,全国总工会发出《关于工会积极推进劳动制度改革工作的意见》。

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厂长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

1987年

8月,中华全国总工会、国家经委等单位在北京举行全国首次班组建设优秀成果发布会。

10月25日至11月1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举行。党的十三大高度重视在改革中发挥工会等群众组织的重要作用和职能,认为工会等群众团体历来是党和政府联系工人阶级和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在社会主义民主生活中具有重要作用。

1988年

10月5日至9日,中华全国总工会十届六次执委扩大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讨论通过《工会改革的基本设想》。

10月22日至28日,中国工会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1515名代表、282名特邀代表出席大会。倪志福当选为全国总工会主席。

1989年

6月23日至24日,中共十三届四中全会召开。全会选举江泽民为中央委员会总书记。

7月25日至28日,中华全国总工会召开十一届三次主席团(扩大)会议。倪志福作题为《贯彻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精神,更好地发挥工会的积极作用》的讲话。7月26日,中共中央总书记江泽民等领导人在中南海怀仁堂同出席会议的全体成员进行了座谈。

9月2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隆重召开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授予1987人全国劳动模范光荣称号,授予803人全国先进工作者光荣称号。

12月,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加强和改善党对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领导的通知》。

1990年

2月,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计委、全国总工会联合发出《关于在企业职工中进行基本国情与基本路线教育的通知》。

3月9日至12日,中共十三届六中全会召开。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同人民群众联系的决定》。

1991年

6月2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批转全国总工会党组《关于进一步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需要解决的几个问题的报告》。同日,国务院作出《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

12月,中华全国总工会召开第十一届四次执委会议。会议提出,对职工进行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必须坚持正面教育、自我教育和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

1992年

元旦、春节期间,工会组织在全国开展送温暖活动,这是工会“送温暖工程”的起源。

4月3日,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正式实施。新的工会法体现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工人运动和工会工作的基本特征。中共中央宣传部、全国总工会、司法部于4月联合发出《关于认真学习、宣传〈工会法〉的通知》。

10月12日至18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举行。以邓小平南方谈话和党的十四大为标志,中国社会主义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进入新的发展阶段。

1993年

9月,中华全国总工会在无锡召开全国乡镇企业工会工作会议,形成《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乡镇企业工会工作的意见》。

10月24日至30日,中国工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1600名代表和296名特邀代表以及21名港澳地区工会界代表出席大会,代表着全国2亿名职工和1亿多名工会会员。江泽民在接见中国工会十二大主席团常务主席时指出,要积极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工作的新路子,努力开创工会工作的新局面。胡锦涛代表党中央、国务院向大会致祝词。尉健行当选为中华全国总工会主席。

1994年

1月,中华全国总工会向中共中央上报《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劳动关系和组建工会情况的报告》。4月中旬,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全总的报告,为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工会工作提供了指导性文件。

4月,《邓小平论工人阶级与工会》出版。

4月20日,全国总工会召开“送温暖工程”电话会议,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实施“送温暖工程”。5月12日,全国总工会印发《关于实施“送温暖工程”的通知》。

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12月,中华全国总工会第十二届二次执委会议召开,会议通过《全国总工会关于贯彻实施〈劳动法〉的决定》。

1995年

2月,中华全国总工会下发《全国总工会关于在建立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中做好工会工作的意见》。

4月25日至28日,中华全国总工会在天津举行外商投资企业工会工作国际研讨会,来自亚洲、非洲、拉丁美洲和欧洲14个国家的17个工会组织以及中国工会的代表参加了研讨会。

1996年

5月17日,劳动部、全国总工会、国家经贸委、中国企业家协会联合发出《关于逐步实行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的通知》,对推动平等协商与集体合同制度和建立三方协商机制作出规定。

6月24日至25日,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共中央党校、《求是》杂志社召开“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理论与实践”研讨会。

9月,中华全国总工会在青岛召开由14个省市工会参加的研讨会,探讨“送温暖工程”机制建设问题,形成了《关于送温暖工程基金使用管理办法》《关于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联系生活困难职工户制度的意见》《建立生活困难职工档案制度的暂行办法》《关于工会兴办职工互助补充保险试行办法》等文件。

1997年

3月,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了《关于企业集团建立工会组织的试行办法》,对企业集团工会的建立及组织体制、机构设置和干部配备等作出明确规定。

9月12日至18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举行。大会确立邓小平理论为党的指导思想并载入党章。

10月23日至27日,全国工会改革和建设座谈会召开。会议着重讨论了《全国总工会关于推进工会改革和建设的意见(试行)》。

10月,中华全国总工会和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国家经贸委等在京联合召开“实行厂务公开,加强企业民主监督民主管理”研讨会。

1998年

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召开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会议。同月,中华全国总工会成立促进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各省、市、区工会也相继成立促进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

9月,中华全国总工会下发《关于建立职工补充保障体系的意见》。

10月19日至24日,中国工会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1652名正式代表、207名特邀代表和24名列席代表出席大会。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家副主席胡锦涛代表党中央致祝词。尉健行当选为中华全国总工会主席。

1999年

1月,由中央纪委、国家经贸委、中华全国总工会三家联合成立全国厂务公开协调小组,统一协调指导全国厂务公开工作,并于4月18日至20日在天津召开全国厂务公开经验交流会。

2月,中华全国总工会印发《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新经济组织工会工作的意见》。

10月,中华全国总工会召开第十三届三次主席团会议,明确提出要实现工会工作的“五突破一加强”。

2000年

9月,中华全国总工会下发《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工会会员会籍管理有关问题的暂行规定》。

10月,中华全国总工会下发《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实施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工程的意见》。

2001年

2月,中华全国总工会印发《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新建企业工会组建工作的意见》。

8月,中华全国总工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召开会议,正式建立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制度。

10月,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决定》。

11月20日至21日,中华全国总工会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经贸委等单位联合在江苏省南京市召开“全国贯彻实施《劳动法》《工会法》,推进集体合同、劳动合同工作经验交流会”。

2002年

新年伊始,江泽民题写“送温暖工程”。1月18日,中华全国总工会召开实施送温暖工程10周年座谈会。

6月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在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及其控股企业深入实行厂务公开制度的通知》。

11月8日至14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举行。大会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并载入党章。在党的十六届一中全会上,胡锦涛当选为中央委员会总书记。

12月,中华全国总工会第十三届第五次执委会议召开。王兆国当选为中华全国总工会主席。

12月,中华全国总工会下发《关于建立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的意见》。

2003年

4月,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监察部、国资委、中华全国总工会在北京联合召开全国厂务公开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9月22日至26日,中国工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1698名代表和253名特邀代表出席大会。王兆国当选为中华全国总工会主席。

9月28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胡锦涛同全国总工会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和中国工会十四大部分代表座谈,强调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是全党全国人民在新世纪新阶段的历史任务,也必然是新世纪新阶段我国工人运动的主题。

12月22日,中华全国总工会与中央文明办、国家发改委、教育部、科技部、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资委、全国工商联等九个部委和人民团体联合开展的全国“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启动仪式在北京举行。

2004年

1月30日,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央文明办、国家发改委等九部门联合发出《关于开展全国“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的实施意见》。

7月8日,中华全国总工会印发《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组建工会和发展会员工作考核奖励办法(试行)》。

8月4日,中华全国总工会印发《关于组织各种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及机关的劳务工加入工会的通知》。

8月9日,中华全国总工会印发《关于开展建立乡镇(街道)总工会试点工作的意见》。

12月,中华全国总工会十四届二次执委会议提出“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

2004年12月,全国总工会十四届二次执委会议正式将“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确立为工会工作方针。图为全国工会“组织起来、切实维权”调研工作汇报会议。

2005年

2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和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通知》。

3月31日,在全国总工会机关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报告会上,王兆国首次提出了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的命题。7月4日,中华全国总工会十四届六次主席团会议通过了《关于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的决议》。

12月,中华全国总工会十四届三次执委会议作出《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协调劳动关系、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推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决定》。

2006年

3月31日,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下发《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8月,中华全国总工会下发《2006—2010年全国工会干部教育培训规划》。

12月,中华全国总工会十四届十一次主席团(扩大)会议强调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维权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维权观的核心是“以职工为本,主动依法科学维权”。

2006年,沃尔玛深国投百货有限公司晋江店工会委员会成立暨第一次会员大会现场。

2007年

3月23日,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下发《关于推进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十项机制建设的意见》。

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10月15日至21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举行。大会把科学发展观写入党章。

2007年8月,全国总工会发出《关于深入开展创建“工人先锋号”活动的实施意见》。图为上海出租车司机展示“工人先锋号”服务牌。

2008年

1月7日,“2008经济全球化与工会”国际论坛在北京召开,主题为“可持续发展、体面劳动和工会的作用”。胡锦涛主席出席开幕式并致辞。

10月17日至21日,中国工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参会代表1800人,特邀代表289人,港澳来宾29人。王兆国当选为中华全国总工会主席。

10月21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同中华全国总工会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和中国工会十五大部分代表座谈。

2008年10月17日至21日,中国工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党中央祝词指出,中国工会在长期探索实践中形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重要组成部分。

2009年

2月17日,中华全国总工会召开全国工会“千万农民工援助行动”电视电话会议。

4月28日,中华全国总工会召开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暨保增长促发展劳动竞赛推进大会,习近平代表党中央、国务院发表重要讲话。

4月,中华全国总工会举办“时代领跑者——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具影响的劳动模范”评选活动。

7月9日,中华全国总工会发布《关于积极开展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指导意见》。

8月,中华全国总工会下发《关于在企业改制重组关闭破产中进一步加强民主管理工作的通知》。

2010年

2月23日,王兆国在全国总工会十五届五次主席团(扩大)会议上,首次提出中国工人伟大品格的概念和内涵。强调要大力弘扬中国工人信念坚定、立场鲜明,艰苦奋斗、勇于奉献,胸怀大局、纪律严明,开拓创新、自强不息的伟大品格。

4月27日,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大会表彰2985名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胡锦涛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

7月26日,中华全国总工会十五届四次执委会议通过《关于深入学习劳模精神、大力弘扬中国工人阶级伟大品格的决议》。

9月14日,中华全国总工会印发《关于推行区域(行业)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意见(试行)》。

2011年

1月,中华全国总工会作出《中华全国总工会2011—2013年推动企业普遍建立工会组织工作规划》《中华全国总工会2011—2013年深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规划》。

5月3日,中华全国总工会印发《关于建立健全职工法律援助等维权服务长效机制的意见》。

6月,中华全国总工会根据中央《2010—2020年干部教育培训改革纲要》要求,制定了《2011—2015年全国工会干部教育培训规划》。

2012年

1月,中华全国总工会举行全国工会送温暖活动开展20周年、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建设10周年座谈会。

1月,中华全国总工会十五届六次执委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学习宣传实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的决议》。

6月,中华全国总工会发出《关于深入推进全国工会“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服务职工在基层”活动的通知》。

11月8日至14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报告提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目标。大会把科学发展观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并载入党章。在党的十八届一中全会上,习近平当选为中共中央总书记。

11月21日,中华全国总工会召开“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总结党的十六大以来工会工作成就”座谈会。

2013年

2月28日至3月1日,中华全国总工会召开十五届七次执委会议。会议通过了《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团结动员广大职工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功立业的决议》。李建国当选为中华全国总工会主席。

4月28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亲临中华全国总工会机关,同全国劳动模范代表座谈并发表重要讲话。

10月18日至22日,中国工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习近平、李克强、张德江、俞正声、刘云山、王岐山、张高丽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出席大会开幕式。1980名代表和93名特邀代表出席大会。李建国当选为中华全国总工会主席。

10月23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同中华全国总工会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

11月9日至12日,中国共产党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会闭幕以后,中华全国总工会下发《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通知》。

12月24日,中华全国总工会召开十六届二次执委会议,通过《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团结动员广大职工为全面深化改革作贡献的决议》。

2014年

3月4日,习近平总书记给“郭明义爱心团队”回信。

4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乌鲁木齐接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先进人物代表,强调要把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落实好,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劳动光荣、知识崇高、人才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新风。

9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华全国总工会党组《关于落实习总书记重要指示加强基层工会建设调研情况的报告》上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工会从巩固党执政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的高度出发,着力扩大覆盖面、增强代表性,着力强化服务意识、提高维权能力,着力加强队伍建设、提升保障水平,切实增强工会组织的凝聚力,引导广大职工群众坚定跟党走。

10月20日至23日,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全会通过《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12月,中华全国总工会十六届三次执委会议提出《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大力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2015年

1月8日,中共中央印发《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

4月28日,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暨表彰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大会召开,授予2064人全国劳动模范荣誉称号,授予904人全国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7月6日至7日,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中华全国总工会先后制定下发《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的通知》《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方案》。

7月23日,中央改革办下发通知,决定在中华全国总工会、上海和重庆开展群团机关改革试点。11月9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国总工会改革试点方案》《上海市群团改革试点方案》《重庆市群团改革试点方案》。

2016年

4月2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知识分子、劳动模范、青年代表座谈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要在全社会大力宣传劳动模范的先进事迹,为劳动模范更好施展才华、展现精神品格提供全方位支持;要勤于学习、善于实践,踏实劳动、勤勉劳动,不断提高综合素质,练就过硬本领;要大力弘扬劳动精神,提倡通过诚实劳动来实现人生的梦想、改变自己的命运。

8月21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改革任务书,要求由中华全国总工会牵头,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做好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的起草制订工作。

2017年

2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十八届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关于全国总工会改革试点工作总结报告》。

4月1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4月30日,中办、国办出台贯彻落实《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的责任分工方案。6月20日,全国总工会下发《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的通知》。

8月22日,习近平总书记对群团改革工作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各群团组织结合自身实际,紧紧围绕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直面突出问题,采取有力措施,敢于攻坚克难,注重夯实群团工作基层基础,努力开创党的群团工作新局面。

10月18日至24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举行。大会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并载入党章。

2018年

2月26日至28日,中共十九届三中全会召开。全会通过《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和《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

3月,中华全国总工会十六届八次执委会议召开。会议选举王东明为中华全国总工会主席。

3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产业工人队伍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

4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劳模本科班学员回信,高度肯定劳动模范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作出的突出贡献,提出殷切期望。

10月22日至26日,中国工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习近平、李克强、栗战书、汪洋、赵乐际、韩正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到会祝贺,王沪宁代表党中央发表了题为《展示新时代我国工人阶级团结奋斗新风采》的致词。王东明作题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团结动员亿万职工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而奋斗》的报告。王东明当选为中华全国总工会主席。

10月29日,习近平总书记同中华全国总工会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并发表重要讲话。

10月31日,中华全国总工会发出《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完成好中国工会十七大目标任务的通知》。

2019年

10月28日至31日,中国共产党十九届四中全会在北京召开。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11月,中华全国总工会分别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和机关党员干部大会,传达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2020年

4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给郑州圆方集团全体职工回信,向他们并向全国各族劳动群众致以节日的问候。

11月24日,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隆重召开,授予1689人全国劳动模范称号,授予804人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

12月10日,习近平总书记向首届全国职业技能大赛致贺信。

2021年

2月,中华全国总工会十七届四次执委会议召开。会议通过《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全国劳模大会精神,组织动员广大职工为实现“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建功立业的决议》。选举陈刚为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

2月20日,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召开。3月2日,中华全国总工会对党史学习教育进行了动员部署。

4月27日,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暨“建功‘十四五’、奋进新征程”主题劳动和技能竞赛动员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

在“五一”国际劳动节到来之际,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代表党中央,向全国广大劳动群众致以节日的祝贺和诚挚的慰问。5月1日,中华全国总工会印发《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通知》。

5月31日,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总结表彰会在京召开。

7月1日,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在北京天安门广场隆重举行。7月2日,全国工会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座谈会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

11月8日至11日,中国共产党十九届六中全会召开,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12日,中华全国总工会第十七届执行委员会第十二次主席会议(扩大)召开,会议强调,确保全会精神在工会系统落地见效,不断推动工运事业和工会工作创新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召开。

2022年

4月27日,习近平总书记向首届大国工匠创新交流大会致贺信。

8月,全国总工会决定,自2022年9月至2023年9月,在工会系统集中开展“县级工会加强年”专项工作。

10月16日至22日,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举行。24日,全国工会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

11月,全国总工会和国务院国资委党委联合印发《关于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在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中带动作用的意见》。

自2022年以来,全国总工会成功举办两届大国工匠创新交流大会。图为2023年7月28日,第二届大国工匠创新交流大会暨大国工匠论坛在北京举办。

2023年

2月22日,全国总工会党组召开扩大会议,宣布中共中央决定:徐留平同志任中华全国总工会党组书记。

3月,中华全国总工会十七届八次执委会议召开。徐留平同志当选为全总副主席,被推选为全总书记处第一书记。

4月30日,在“五一”国际劳动节到来之际,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代表党中央,向全国广大劳动群众致以节日的祝贺和诚挚的慰问。4月30日,全国总工会印发《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通知》。

9月,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编辑的《习近平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论述摘编》一书,由中央文献出版社出版,在全国发行。

10月9日至12日,中国工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35个代表团、2002名代表和50余名特邀代表、50名港澳来宾出席大会。习近平、赵乐际、王沪宁、丁薛祥、李希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到会祝贺,蔡奇代表党中央发表题为《奋力书写我国工人阶级投身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壮丽篇章》的致词。王东明作题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组织动员亿万职工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团结奋斗》的报告。选举王东明为第十八届执行委员会主席,徐留平为第十八届执行委员会主席团书记处第一书记。

10月23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中南海同中华全国总工会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并发表重要讲话。

2023年10月9日,中国工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在人民大会堂召开。大会提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

2024年

1月25日至26日,中华全国总工会第十八届执行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强调要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国工会十八大目标任务,针对职工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和权益维护薄弱的重点职工群体,针对系统性、基础性问题,认真实施5大工程,扎实开展5大行动,重点抓好职工思想政治引领等9个方面工作。

3月19日,第一届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暨经验交流会在京召开。

2024年3月19日,第一届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暨经验交流会在北京召开。

4月28日,2024年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暨全国五一劳动奖和全国工人先锋号表彰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255个集体和1088名个人分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奖章,1034个集体获全国工人先锋号。

4月底,在“五一”国际劳动节到来之际,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代表党中央,向全国广大劳动群众致以节日祝贺和诚挚慰问。4月30日,中华全国总工会印发《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通知》。

6月10日,在瑞士日内瓦举行的第112届国际劳工大会选举产生国际劳工组织理事会,中国工会代表、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魏地春成功当选国际劳工组织理事会工人正理事。

7月,直接服务亿万职工群众的“职工之家”APP上线试运行。

7月15日至18日,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在北京召开。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19日,全国总工会党组召开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9月27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给中国一重产业工人代表回信,对他们予以亲切勉励并提出殷切希望。9月29日,全国总工会党组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回信精神。

10月1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24日,全总学习宣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

10月29日,中华全国总工会印发《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充分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和工会桥梁纽带作用的意见》。

11月,中央第六巡视组巡视全国总工会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扫码加入工会。

2024年3月1日,全国总工会召开全国工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暨全总机关党的工作和纪检工作会议,分析了形势任务,对做好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作出部署。

2024年7月1日,12351热线上线运行,通过“人工智能+”的方式,畅通职工诉求反映、解疑释惑、寻求帮助、问题解决等渠道。

2025年

1月21日至22日,中华全国总工会第十八届执行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通过《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团结动员亿万职工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华全国总工会成立100周年的决议》。

3月24日,全国总工会党组会议暨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在京召开,对全总机关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进行动员部署。

4月至5月,人社部、教育部、退役军人事务部、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全国工商联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以“支持民营经济发展,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为主题的2025年全国民营企业服务月活动。

来源:中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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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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