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征、免征!这项优惠延续至2027年12月31日!

小规模纳税人看过来!符合条件可享受增值税减、免政策,具体是怎样规定的,跟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政策速递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常见问题


问: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根据经营需要自行选择按月或者按季申报吗?

可以。小规模纳税人可以自行选择纳税期限。小规模纳税人纳税期限不同,其享受免税政策的效果可能存在差异。为确保小规模纳税人充分享受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明确,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经营情况选择实行按月纳税或按季纳税。

温馨提示:纳税期限一经选择,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


问:小规模纳税人享受免税政策还需申报吗?

需要。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等项目应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或者“未达起征点销售额”相关栏次。


问:小规模纳税人享受3%征收率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可以。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适用3%征收率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纳税人可以按照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可以就该笔销售收入选择放弃减税,按照3%征收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政策依据

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9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


来源:内蒙古税务

编辑:马雪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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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8-23

标签:财经   小规模   纳税人   增值税   销售额   政策   公告   期限   增值税专用发票   财政部   销售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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