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东北首富到老赖,东方集团,退市倒计时!

来源:股市你金哥

2025年3月1日,曾被誉为"东北民企标杆"的东方集团轰然跌落神坛。证监会或有铁证揭穿其四年财务造假黑幕,虚增营收超200亿、伪造利润300%的惊天骗局,13万投资者血本无归的警报响彻资本市场。

这场从"商业传奇"或到"退市危机"的崩塌,不仅撕碎了张宏伟从泥瓦工到首富的造富神话,更敲响了资本市场诚信建设的震耳警钟!

一、财务造假“三重罪”!

东方集团的退市危机或是直接导火索是连续四年(2020-2023年)系统性财务造假,其手段之复杂、规模之庞大堪称A股历史典型。

虚构营收网络:通过设立空壳公司伪造农业大宗商品购销合同,2022年仅虚构大豆交易金额即达37亿元;

利润操纵:虚增净利润幅度达300%,2021-2023年累计虚增利润42亿元,掩盖实际亏损57亿元;

成本调节魔术:少计存货减值、虚增资产估值,将资产负债率从实际82%粉饰至55%,隐藏债务风险。

而流动性枯竭与治理失序,掏空关联方!

2024年6月子公司16.4亿元存款提取受限,2025年2月6.29亿元募集资金无法归还,暴露现金流危机。通过控股股东控制的东方财务公司转移资金,实控人张宏伟承诺“卖资产救火”却屡次违约,形成“上市公司输血大股东”的恶性循环。

证监会将本案定性为“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典型”,明确表态“让造假者付出惨痛代价”。2024年修订的退市新规规定“连续三年造假直接退市”,东方集团触碰制度红线且丧失预重整资格,退市或已成定局。

二、东方集团的发家史!

创业初期:建筑起家,奠定根基(1978-1988)

1978年,改革开放元年,25岁的张宏伟带领一支50人的施工队从黑龙江农村来到哈尔滨,开启了东方集团的创业征程。初期,公司以建筑业务为核心,凭借高效管理和技术创新迅速崭露头角。

1983年,张宏伟团队以“工期最短、造价最低、质量最高”的“三最优势”,承接黑龙江省联合办公楼项目,仅用7天完成一层楼的建设,提前一个月竣工,被誉为“创造了内地的深圳速度”。

1984年,哈尔滨东方建筑工程公司正式注册成立,员工增至1200人,总资产达280万元。同年,公司进军北京市场,承建三星级太阳岛宾馆(建筑面积18700平方米),1990年该项目被评为“市十大优秀设计建筑”。

1988年,东方企业集团在黑龙江省批准下成立,成为该省首家企业集团公司,旗下拥有11家子公司,总资产达3898万元。

东方集团在民营经济体制改革中屡次扮演先锋角色,逐步构建多元化产业格局。

1993年,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获批公开发行股票,次年1月在上交所挂牌上市,成为黑龙江省首家上市民企,也是最早上市的股份制企业之一。

1994年,集团获批成立中国首家民营财务公司——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标志着其正式进入金融领域。同年参股锦州港,并于1998年推动其B股上市,成为首家控股大型港口的民企。

此阶段,东方集团通过股份制改革和资本运作,形成了“建筑+金融+港口”的产业雏形,并确立了投资控股型发展模式。

2018年跻身“农业产业化国家龙头企业”。

2019年,控股玉米网,构建线上线下联动的粮食供应链平台。

2024年成为东方集团发展的转折点:

2024年6月,因涉嫌信息披露违规,中国证监会对其立案调查。2025年2月,证监会通报其2020-2023年财务数据严重造假,可能触发强制退市。

2024年三季度财报显示,尽管营收同比下降86.95%,但净利润扭亏为盈达1.31亿元,主要依赖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业务可持续性存疑。

三、系统性溃败的四大病灶。

企业治理的“皇帝新衣”

创始人独裁,董事会形同虚设,财报显示其个人年薪在亏损年份反增20%;

业务空心化:核心业务(如锦州港)长期亏损,却通过“并购—包装—质押”资本游戏维持估值,2021年收购的巴基斯坦风电项目实际发电量仅为承诺值的40%。

中介机构的“共谋链条”

审计合谋:某会计师事务所连续三年出具无保留意见,却未对关键项目实地核查,默许关联交易不披露;

预警失效:上交所多次问询营收与现金流背离,多次发“警示函”;

13万股东人均亏损超57%,涉及12家银行的89亿元担保债务可能引发城商行资本充足率跌破红线。

四、退市,来袭?

依据 2025 年 2 月 14 日发布的公告显示,东方集团的控股股东以及实际控制人存在未履行相关承诺的情况。对此,公司后续将持续发力,督促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切实履行承诺,全力保障上市公司的利益不受侵害。

在 2024 年 6 月 22 日,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了来自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立案告知书。告知书指出,因公司涉嫌存在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中国证监会正式决定对该公司立案调查。

紧接着到了 2024 年 6 月 25 日,公司又收到了债权人黑龙江东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发来的《重整申请告知函》。由于公司未能按时清偿东辉公司的到期债务,且当下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不过公司仍具备一定的重整价值,所以东辉公司向哈尔滨中院提出申请,要求对该公司进行重整。

时间来到 2025 年 2 月 14 日,东方集团还对外发布了关于无法按期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中提到,公司在 2024 年 3 月 6 日使用了 6.29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但鉴于目前公司流动资金紧张的局面,预计无法按照原定期限将这笔 6.29 亿元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当下公司正在积极采取多种途径筹措资金,同时加快推进资产处置工作,力求尽快实现资金回笼,早日归还募集资金。

到了 2 月 28 日,东方集团发布的公告中提示了公司存在不符合重整条件的风险。尽管公司此前已经推进了预重整工作,但对照最高人民法院、中国证监会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发布的《关于切实审理好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法〔2024〕309 号)进行自查后发现,由于公司已被立案调查,且面临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风险,这属于《重整纪要》第 9 条中 “不具备作为上市公司的重整价值” 的情形,所以公司存在不符合重整条件的风险。

东方集团的崩塌,犹如一记重锤敲碎了资本市场的幻象。

这不仅是个体企业的沉沦,更是对现代商业文明的深度拷问!当诚信沦为可计算的筹码,制度便需锻造出带血的牙齿。康美之殇未远,东方之痛又至,唯有让监管的雷霆穿透利益铁幕,让法律的利刃斩断造假链条,方能令资本回归价值创造的初心,重建市场信任的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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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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