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育儿补贴申请,温馨提示来了

26日,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关于育儿补贴申请时限的温馨提示”。明确了育儿补贴的申领时限、申请方式和补贴标准等。提示中提到,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或收养的3周岁以下婴幼儿,以及3周岁以下孤儿、事实无人抚养的婴幼儿发放育儿补贴。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育儿补贴制度实施方案》,以及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育儿补贴制度管理规范 (试行)》等文件规定,自2025年1月1日起,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或收养的3周岁以下婴幼儿,以及3周岁以下孤儿、事实无人抚养的婴幼儿发放育儿补贴。若符合条件的婴幼儿在2025年1月1日及以后死亡,可按规定申领死亡当年度的育儿补贴。

针对2022年至2024年出生的婴幼儿,其监护人需在2025年内完成育儿补贴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将视为自动放弃2025年度申请资格,且无法享受该年度育儿补贴。

请相关监护人及时办理申请手续,避免因逾期影响补贴申领权益。

申领时限:

育儿补贴由申领人按年度申请。

(1)202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婴幼儿,应当在出生当年或次年提出首次申请,并在之后的连续两个年度分别提出续领申请。

(2)对于2025年1月1日之前出生的婴幼儿:

①2022年出生的婴幼儿,可申领1次,应当在2025年提出申请;

②2023年出生的婴幼儿,可申领2次,首次申请应在2025年提出,2026年提出续领申请;

③2024年出生的婴幼儿,可申领3次,首次申请应在2025年提出,2026年、2027年提出续领申请。

(3)未在规定的年度内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当年申请资格。请符合申领条件的申领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确保正常享受补贴权益。

申请方式:

育儿补贴由婴幼儿的父母一方或其他监护人按规定向婴幼儿户籍所在地申领。育儿补贴以线上申请为主,申领人可通过微信或支付宝“育儿补贴”小程序,或“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进入“育儿补贴”申领专区,登录“育儿补贴信息管理系统”申请。线下申请需要到婴幼儿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现场办理。儿童福利机构应到机构登记地所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现场办理。

补贴标准:

育儿补贴按年发放,现阶段国家基础标准为每孩每年3600元。其中,对2025年1月1日之前出生、不满3周岁的婴幼儿,按应补贴月数折算计发补贴。对按照育儿补贴制度规定发放的育儿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在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等救助对象认定时,育儿补贴不计入家庭或个人收入。

2022-2024年出生婴幼儿申请育儿补贴金额对照表

(半岛全媒体记者 王爱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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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27

标签:育儿   婴幼儿   监护人   年度   时限   制度   标准   户籍   孤儿   国务院办公厅   中共中央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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