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葛洲坝肇明高速等6家企业因冒顶事故被罚500万元

近日,肇庆市肇庆市应急管理局公布了对2024年高要区水南镇肇明高速石头窝隧道“7·5”一般冒顶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评估报告。报告明确了事故责任追究结果,广东葛洲坝肇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四川泓宇基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峡分公司等六家涉事企业被处以总计500万元的行政处罚,多名企业人员被追究刑事或行政责任。

根据评估报告,事故暴露出相关企业在安全生产管理上存在严重漏洞。调查认定,这起一般冒顶事故是由于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现场管理混乱、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等多方面原因所致。

评估报告指出,根据调查结果,有关部门对事故相关单位及人员作出了严肃处理。其中,广东葛洲坝肇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四川泓宇基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峡分公司等六家涉事企业被处以总计500万元的行政处罚。具体是:广东葛洲坝肇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项目业主单位)被处以80万元罚款;四川泓宇基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事故段开挖工程单位)被处以90万元罚款;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峡分公司(项目部上级公司)被处以85万元罚款;云基智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监理单位)被处以85万元罚款;肇庆市华信爆破工程有限公司与云浮市安泰爆破工程有限公司(爆破作业单位)各被处以80万元罚款。

在对相关人员处理方面,四川泓宇公司的股东杨某文、现场施工总负责人薛某飞,以及云基智慧公司的项目监理员黄某顺,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已被公安机关立案调查。此外,包括肇明高速公司法定代表人郑某才、四川泓宇公司法定代表人林某、云基智慧公司法定代表人蔡某果等在内的16名企业管理人员,被处以数额不等的罚款。其中,云基智慧公司法定代表人蔡某果被处以约22.6万元的个人最高额罚款。

评估报告指出,目前事故的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已落实。高要区及市相关部门已深刻吸取教训,在全区范围内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以防范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采写:南都N视频记者蔡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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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24

标签:财经   葛洲坝   广东   事故   企业   肇庆市   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公司   智慧   单位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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