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说法 | 衡阳山村惊现清朝“石头合同”和民国分界规约

湖南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刘欢乐 通讯员 王小华

“庙里有好几块古碑,里面有石头刻的卖田合同呢!”衡阳市区的一个街口,身材敦实的王友生从车上下来,朝湖南法治报记者憨厚地笑了笑。他说要看这些宝贝,要开一个多小时车到乡下看。

王友生,衡阳县长安乡庙山村渣林塘组村民,他念叨的“石头刻的合同”放在渣林塘山上的一座小庙里。

车子在蚯蚓般曲折的山道上奔驰,离目的地越近,路变得异常狭窄起来……“到了!就是这个庙!”一个急拐弯再直行10余米,一座面积仅几平方米的“三都庙”映入眼帘。

这是一座湖南山区常见的土地庙,里面供奉着土地菩萨和先祖灵位,是当地村民的民间信仰场所。

几块石碑陈列在偏远的小庙里

庙里的两块“石头合同”

记者在进门阶梯左边的草丛里,发现了一块被污泥、腐叶覆盖的石碑。用水简单清洗之后,上面部分刻字显现出来,碑起首文字为“嘉庆岁次乙亥孟冬”,其后刻满了不少姓名和数字,可以判断它应该是一块清朝修庙建亭的捐款功德碑。

进庙寻访,发现里面陈放着4块石碑,其中两块与阶梯下的石碑雕刻风格、字体内容应该是一个组合,都刻有姓名和数字,属于功德碑。“这就是‘石头合同’呢!”沿着王友生手指方向,在供香客休憩的条石椅上,两块淡红色的石碑就是记者此次寻踪的“主角”,其淡红色沙粒状外表,明显是湖南红砂岩质地,这些石材来自湘潭县花石镇罗汉村红砂岩分布区。

村民王友生向记者讲述有关石碑的故事。

两块“石头合同”,一块是田契,另一块是界碑划分规约。田契即出卖田坵的契约,从刻字“清朝乾隆四十六年十月二十七日”来看,是一块公元1781年的碑,距今已有244个春秋;另一块界碑规约石碑系民国十七年(公元1928年)刻制。

著名文史专家、湖南文史研究馆官员陈先枢介绍,渣林塘清朝乾隆田契这块碑,“立契出卖田人”是一个叫“陈时月”的人,经其父子商议之后将“十一都四区地名毛塘左角”等位置的“四丘田”出卖给“金兰光、政永伏”,田契强调肥水不流外人田,从“有好歹三都人”“听三都更庄祭住僧”等刻字内容数次出现的“三都”二字来看,规定了买田人必须是当地三都人,还叮嘱“不得异言”。

最有意思的是,田契里有一句“今欲有凭立此卖契一纸给三都永远为据”,这“一纸”是习惯性的口语表达,还是除了这份石刻的田契,还有一份纸质版本?需要好好研究之后再作定论。“因部分石刻文字风化剥落,不能完整地诠释它的内容细节。”陈先枢说,这块田契结尾部分,署名“立契人”“中证人”“见人”类似于如今合同里的甲乙双方和证人。

与乾隆田契相比,民国石碑则记载了立界碑的来龙去脉:因时间久远和自然环境等原因,山岭、水田、断山、铺屋之间出现分界混乱不清现象,仅铺屋就出现了自建、多次倒卖等不同情况,导致地基不断变化,“今世远年淹不无沧桑之感,难免蹊田之夺予等滥象”,这才是管理者(经理人)亟待出台分界规约的真正原因。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经理人”召集了“三都绅者”会商上下监立界碑以防侵占。分界碑规约考虑得很周全,“每屋一栋,每山一设”,就是说屋与屋之间、山与山之间都要立分界碑,其目的是“我三都固有之权不至丧失”。为了表达坚定的维权立场,石碑结尾部分镂刻了“永垂不朽”,即海枯石烂也不改变规约立场。从其落款“经理人”一串名字来看,这些人应该是一群相当于今天的营运职业管理者或股东。从这块民国碑刻的字里行间,可以感受到当时地方自治和企业营运的情况。

清朝古碑石刻的内容为卖田契约。

“字纸炉”里的文字有温度

除了石碑记录,村民对字纸也有种特别的仪式感。

77岁的王远初原是渣林塘的老居民,他回忆起村口耸立的一座10余米高的宝塔,“我们当地人称它‘字纸炉’,应该是明清时期修建的,它是用来焚烧有字的纸张的”。

古代社会对知识很敬畏,有“敬天惜字”的传统信仰,他们认为文字具有灵性,随意丢弃、践踏会损毁福德,需以焚化的方式处理带有文字的纸张,于是专为焚烧字纸修建了塔形建筑。

“不能用带有文字的纸张包食物,不能将有字的纸垫坐在屁股下,否则会长痔疮,官府禁止回收废纸用于制作灯芯、雨伞、扇子、盒子、卷烟等。”王远初说,这是老一辈流传下来的规矩,南来北往赶考的书生,考取功名后来这里烧香祈愿,落榜的将课徒书卷烧掉;宝塔的另一个用途是有利风水,渣林塘的村头和村尾各有一座水库,常有村民溺水而亡或患病,村民于是想到用宝塔保一村平安。

村民从废墟里抢出古碑

据当地老人回忆,明清时期,渣林塘村地处台源、渣江、石市(古称三都)三地交会处,这里曾是一条繁华官道,道路两旁商铺林立,街心建有八角亭,供过往行人歇脚,街尾设有民宿(当时称伙铺),街上有一个伙铺名叫“同发”,方圆30里地都有名。不少过往客人摸黑走夜路都要来投这家店。

民国十七年的石碑内容为界碑规约。

古村除了有一座宝塔,还有一座老庙,遗憾的是,由于历史原因,古亭、老庙和宝塔相继被毁。如今,在渣林塘村附近的村民老宅屋基、阶梯上,随处可见一些古老的红砂岩板材和石刻构件镶嵌其中。当地年长村民回忆,从古塔、老庙拆下来的石材大多被村民用来建房打地基,或用来修水库、水渠。

王友生向记者透露,小庙里的几块石碑,是他的父亲王大谷从拆掉的宝塔废墟堆里清理出来的。“爸爸没读过书,他却将有文字的石碑背回家里偷偷保存起来。现在想起来,爸爸挺了不起!”王友生说,父亲这么做,是出于对先祖的敬仰,这些石碑记载了先祖的点点滴滴。村民王大康是个读书人,对王友生家里的石碑逐一研究后,发现了它们的价值,于是将石碑搬进三都庙里保存起来。

“小庙没有门锁,不怕被偷走?”记者提问。王友生回答说,信仰和敬畏像一把心锁,当地人懂规矩,永远不会做亵渎先祖的事。

消息来源:湖南法治报

展开阅读全文

更新时间:2025-09-24

标签:历史   规约   分界   山村   清朝   民国   文物   说法   石头   合同   衡阳   石碑   田契   界碑   村民   宝塔   湖南   庙里   字纸   记者

1 2 3 4 5

上滑加载更多 ↓
推荐阅读:
友情链接:
更多: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bs178.com 闽ICP备11008920号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4844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