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古
5月11日晚,中超联赛第12轮津门虎主场0-1云南玉昆之战,比赛进行到第90分钟时场上发生了令人惊诧的一幕:由于客队守门员马镇受伤倒地长时间没有起来,基莱斯走过去蹲在地上做出一个疑似向对方“喂草”的动作。也赛后有媒体对此描述为“扶一下地,然后用手拍了一下马镇的脸”。
但慢镜头非常清楚地显示,基莱斯所谓“扶一下地”的动作,实际上更像是“拔草”;“拍了一下”,更像是“喂”。他的整个动作连贯起来的含义就是:走过去,拔草,喂马镇——尽管事实上没有拔草。
让人费解的是,事情已经过去了3天,管理部门的官网上还没有看到相应的处罚公告。又或者,人家认为此事根本就不应该处罚。还有一种可能,就像几天前的费利佩听证会之后没有受到处罚一样,原因是“没有对应的罚则”。
中足联成立后,处罚违规违纪行为的管理制度,从足协时的《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修改为《中国足球职业联赛联合会纪律与道德准则》(下称《准则》)。两相比较,后者多了“道德”二字。这表明中足联认为体育道德和职业道德与纪律同等重要,至少已经提高到某种高度而加以强调和约束。
但在实际操作中,很少看到有人因为“道德”而受到处罚。
4月6日进行的联赛第5轮成都蓉城主场与大连英博之战,比赛进行到第61分钟,客队球员孙铂被替换下场。在退场过程中,孙铂疑似与韦世豪产生了一点小摩擦、双方有一些言语冲突。孙铂边走边上前“摸了韦世豪的下巴”(媒体报道语)。事后,孙铂直到如今也没有受到处罚。
看过该场比赛,或者看过相关视频的网友都知道,孙铂的所谓“摸下巴”,实际上是伸出手掌对着韦世豪的下巴自下向上撩。虽然动作很轻,并且球员是带着笑脸做的动作,但明显带着轻俏、甚至是挑衅。如果不是韦世豪保持了冷静和克制,很有可能就此引发冲突、甚至是双方球员的大规模冲突。
那么,《准则》是不是真的没有对应的处罚准则呢?我认为不是。
《准则》第55条之(二)明确规定,对对手或他人(比赛官员除外)实施具有攻击性、侮辱性或辱骂性的语言、手势或动作均被视为实施非体育行为,给予至少停赛2场、罚款2万的处罚。第50条规定,被处罚对象侵犯部位为头部、面部、裆部等行为之一者,可以从重处罚。从重处罚的情形,由纪律和道德委员会审议认定。
应该说,无论是孙铂的“摸下巴”,还是基莱斯的“喂草”,都是相对比较轻微的动作,至少没有对对方造成身体上的伤害。但这种行为,又都具备伤害性不强、侮辱性极大的特点。特别是基莱斯的行为,除了嘲笑、羞辱对手,他想表达什么?因为对手“卧草”,就你“喂草”?这么做,你的体育精神、体育道德哪里去了?良心没有感到不安吗?不会对自己进行自我谴责吗?
作为管理部门,或许裁判报告没有写,上述准则也对应不上。但第103条还有这样的描述:在没有任何报告的情况下,(比赛中的违规违纪事件)纪律与道德委员会依然可以对其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进行处理。需要说明的是,韦世豪被“摸下巴”和马镇“被喂草”,赛后第一时间网络上都出现了大量的文字和视频报道,管理部门理应可以“发现”。
第115条更是明确规定,《准则》未列明的违规违纪行为,纪律与道德委员会有权参照本准则类似的规定给予处罚。“有关规定未明确的,纪律与道德委员会可视违规违纪行为的情形、情节及危害后果,参照本准则第12条、第13条、第14条的规定酌情给予处罚”。
因为“没有对应的罚则”,费利佩“骑”刘浩帆没有受到处罚,就像之样王刚对武磊实施的类似行为一样;因为“没有对应的罚则”,孙铂“摸下巴”也没有受到处罚。也正因为“没有对应罚则”,类似的行为接二连三地发生。
只是,这次是马镇疑似“被喂草”,下一次不知道会是谁、又“被”什么。今天是韦世豪、马镇,下次会不会轮到孙铂或者基莱斯,谁都不知道。就像林黛玉的《葬花吟》一样,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
每一件看似的小事,折射出来的其实都是大事,都是对《准则》,对体育精神、体育道德的的亵渎和蚕食。
也许,某一天,当事件的爆发超出“预期”、大坝崩坍的时候,有人才如梦方醒一般发现,原来一切都始于蚁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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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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