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南京河西CBD上班的白领朱先生向记者吐槽,早上和同事一起购买的同款瑞幸咖啡竟然差了6元,并且两位咖啡搭子从来价格就不同,最可气的是自己还购买了瑞幸的“咖啡自由卡”,但自己每次都比同事贵个两三元,后来更离谱一杯贵了6元。
开始还想是不是由于优惠券造成不同,紧接着朱先生请求同事配合自己再买一杯,心想这次应该一样了吧?不料还是差4元。
广东省消委会法律顾问朱永平表示,假如是针对新老用户,在未变更商品原始标价的情况下给新用户发放优惠券,使新用户在最终支付更低价格的情况下消费在法律上可行,不属于大数据“杀熟”。“假如是非针对新用户,而是根据不同用户的消费习惯、消费次数实行价格差异、规则差异,我认为这是属于‘杀熟’情形。”朱永平如此表示。
广东的林昭润律师表示,如经营者价格调整是基于差异性标准或算法,消费者不重新下单不可能获知有更低的价格,其认为所享受的价格理应与其他任何消费者均一致,价格知情权是存在缺陷的;同时,相同的交易环境及交易条件下,不特定的消费者被经营者差异化定价,也可能侵害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朱永平律师表示,“杀熟”行为本质上是经营者滥用了消费者的个人信息,消费者遭遇大数据“杀熟”时,可以与平台进行协商解决,收集对方进行数据杀熟的证据,如截图、电话录音等;也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或者消费者保护协会举报或反映。
编审:李雪
终审:周健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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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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