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物业服务行业的监管“守门人”,住建部门始终肩负着规范物业行为、保障业主权益的重要职责。从日常巡查到专项整治,从约谈整改到法律追责,住建部门通过“监管+服务”双轮驱动,持续破解物业管理中的痛点难点。
今年4月,广宁县裕丰广场A区多名业主向县住建部门投诉,反映其所在小区楼栋停电期间,物业服务公司没有启用备用电源,导致电梯停运,影响出入。
县住建部门接诉后高度重视,立即派员前往现场调查,向物业服务企业(广宁县盈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丰物业”)了解情况。
经核实,该小区在规划设计时配有备用电源,但现场仅存电源连接线路,设备已不知所踪。盈丰物业解释设备是开发企业挪移,经询问开发企业(广宁县裕丰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裕丰公司”),其称因设备故障已送修,住建部门当场督促裕丰公司尽快重新安装到位。裕丰公司表示愿意配合。
然而半个月后,县住建部门在日常检查中发现,裕丰公司未按要求完成整改,备用电源仍未复位。工作人员再次深入调查,发现A区的备用电源竟被裕丰公司移至新建设的C区项目,用作应对C区项目验收检查。
对此,住建部门立即启动工作机制,判定裕丰公司行为构成“擅自挪移物业管理区域内重要设施设备”,违反了《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并约谈企业负责人,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企业限期整改,并将问题线索移交县城管执法部门。
同时,县住建部门向盈丰物业提出物业服务工作提示,要求其切实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职责,加强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设施设备的管理和维护,确保业主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对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的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在政府部门严肃监管下,裕丰公司迅速落实整改要求,于规定时限内完成备用电源复位,业主反映的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县住建部门始终高度重视物业服务领域指导管理,今年启动为期两年的整治物业服务领域突出问题专项行动,将整治工作作为深化基层治理、回应民生关切的重要抓手。
开展“百名党员挂小区”活动,建立健全党建引领下的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协调运行机制,形成社区治理合力,加强物业服务纠纷前端治理。
压实物业服务企业主体责任,刀刃向内开展自查自纠。每周以“四不两直”方式至少检查3家以上企业,对发现的问题建立工作台账,能现场改的当场改正,不能立即改的限时整改。
对被纳入挂牌督办台账的物业服务企业,采取当面约谈、实地督导、会议调度等方式,及时督促整改。对屡教不改的企业,会同相关部门采取包括处罚在内的一系列强力措施,给予其震慑作用,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撒手、整改不到位不收队。
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突出的典型案例,经梳理后予以通报。及时总结整治工作做法、经验和成效,强化正向宣传,将集中整治工作开展情况作为选树“加强物业管理 共建美好家园”小区参考要素,推动建成一批服务优良、管理规范、环境宜居、特点鲜明、群众满意的“美好家园”小区,以点带面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确保整治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通过一系列举措,不断规范物业服务行为、提升物业服务质量,以进一步解决物业服务领域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维护居民合法权益,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营造和谐社会氛围。
为推动广宁县住建高质量发展
畅通工程质量安全问题
以及房地产政策信息咨询反映渠道
县住建局分别设立
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咨询电话
0758-8626955
房地产政策信息咨询电话
0758-8626975
若您遇到相关问题或有合理诉求
可通过以上电话进行咨询
来源:广宁发布
更新时间:2025-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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