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张筱涵/综合报导
韩女星河娜京(하나경)近日在婚外情损害赔偿诉讼中最终败诉,最高法院于4月15日驳回她的上诉,维持原判,她须赔偿原告A某共计韩币1500万元(约台币38万元),整起官司历时3年多终于画下句点。
河娜京被告介入他人婚姻。(图/翻摄自Instagram)
根据韩媒《OSEN》报导,此案始于2021年底,河娜京遭A某指控在釜山娱乐场所认识丈夫B男,从2022年1月开始交往,同年4月更一同前往越南旅游后怀孕。B男原本计画与A氏离婚后与河娜京结婚并移民越南,但A某拒绝离婚,眼见事情不顺利,河娜京甚至主动联络A某,揭露与B男的关系与怀孕事实。
在法院审理中,河娜京辩称自己是在2022年4月之后才得知B男已婚身分,与A某联络只是为了解决怀孕与金钱问题,否认存在不当关系。然而,釜山地方法院东部分院一审仍判定她须赔偿A某韩币1500万元(约台币38万元),法院认定其行为已造成原告精神伤害。
面对一审结果,河娜京表示不服并提出上诉。她当时公开表示:「大家别相信没有证据的谣言,我活得很坦荡,对方口出恶言却拿不出证据,我不能再沉默。」但二审法院最终仍维持原判,驳回双方上诉。
河娜京在败诉后接受媒体访问时称,「我很冤枉,也对法院感到遗憾,我已经提交了证据,却没有减轻赔偿金,更未能胜诉。」她亦提及自己因怀孕而接受人工流产,并将此情况写入陈情书,表示「我还是想为那个孩子讨回公道」,随后决定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诉。
然而根据《OSEN》后续报导,尽管河娜京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诉,却未于法定期限内提交上诉理由书。判决书指出,她的上诉状中未列出任何理由,也未补交资料,因此依据《民事诉讼法》第429条及《上诉审程序特例法》第5条,由合议庭一致裁定驳回,确定最终败诉。
对于这样的结果,原告A某透过媒体表示:「河娜京至今都没有表现出任何反省态度,还上诉到大法院,但最终连上诉理由书都交不出来就被驳回,现在终于告一段落,我对法院的判决感到感谢。」目前河娜京尚未对败诉结果进行公开回应,南韩媒体也无法联系上她获得进一步说明。
更新时间:2025-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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