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因为看到任蒙的文章《称抗战“国军”为“我军”首出何处》,颇有感触,于是写了一篇文章表达思想共鸣。我在文章里也认为,把与日军拼杀的国民党军队称作“我军”是可以的。
任蒙在他的文章里,引用南方某刊刊载过《“平型关战斗”与“平型关战役”》一文作者的如下评论:
“大陆的出版物,用‘我军’称呼抗战时期与日军拼杀的国民党部队,是一种‘突破’,更是一种回归。这是‘常识’的回归,也是‘良知’的回归。”
我上篇文章取“是一种‘突破’”和“是‘良知’的回归”入题——《称抗战“国军”为“我军”,是一种突破,是一种良心的回归》。
文章发出后,得到很多人认可,同时也有很多人反对,大致旗鼓相当吧。
在表示反对的声音中,提出一种理由,就是出现了“我军”打“我军”的情况。这种理由,其实是审题不仔细,或者产生误会。任蒙与我都是说:称抗战的“国军”为“我军”。
这里面的“抗战的”,意思是指具体战斗中的,而不是时间段上的。
不过,即便搞清楚了这一点,后来我想,这里也的确还存在一个问题,就是言者主体身份的问题。
我仔细琢磨了一下,认识到,如果是共产党员乃至领导干部,称正在与日军拼杀的“国军”为“我军”,的确不妥,毕竟中国共产党同时还有着自己的军队,当称“我方军队”为宜。
很多人指出,应该称“友军”。这种说法当然没有任何问题,实际历史上也正是这样称的。
而且值得一提的是,历史上称国民党军队为“友军”,不分战斗中还是平时,往往还会对派系、具体的部队有所区分。所称“友军”通常指不搞摩擦的国军。
以下这段话出自《毛泽东选集》第二卷之《动员一切力量进行争取友军工作》:
“在反磨擦的武装斗争中,加紧争取友军对我同情或严守中立的工作,不但有很大的意义,而且有很大的可能。”
以下这段话出自《毛泽东选集》第二卷之《目前抗战形势与党的任务》:
“为争取千百万群众进入抗日民族统一战线而斗争……红军与友军、政府建立真诚关系,推动其彻底改革。”
以下这段话出自《毛泽东选集》第二卷之《关于打退第二次反共高潮的总结》:
“对于国民党军队,应继续采取人不犯我、我不犯人的政策……尽量争取友军的同情与中立。”
总之,用“友军”称抗日的国民党军队,的确是没问题的,当时是,今天也是。
不过,以上说的是共产党员称抗日国军为“我军”不大合适,那如果不是共产党员呢?如果只是普通的老百姓呢?普通老百姓称抗日的国民党军队为“我军”,会产生什么矛盾吗?
我觉得这个应该就没什么问题了。老百姓不分党派,完全是站在中国人的角度,去看待国民党军队与日军拼杀这件事,称之为“我军”,合情合理,更合乎语言表达的逻辑,因为这里只有“敌我”。
当然,这里仍然要强调一点,即便是老百姓,其称呼为“我军”的,也只是具体抗日战斗中的国民党军队,而不是泛泛称之。那些损害老百姓利益的国民党军队,是不可能被称为“我军”的。当然了,任何损害老百姓利益的军队,老百姓都不会把他们称为“我军”。
更新时间:2025-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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