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足协针对上海申花外援特谢拉在比赛中疑似“吐口水”一事公布了评议结果,称“依据现有视频”无法确认其存在吐口水及辱骂行为,因此不予处罚。这一结论迅速引发外界广泛质疑。

有观点指出,尽管足协在通报中称视频证据不足,但多个其他来源的影像资料均较为清晰地记录了特谢拉吐口水的动作。按照足球竞赛规则,该类行为通常应至少予以黄牌警告。令人不解的是,足协所依据的“现有视频”是否仅局限于电视转播画面,而未综合参考其他可获取的视角?
回顾上赛季梅州客家中超补赛申诉案例,足协评议组为判定上海海港球员奇塔迪尼是否手球,曾调取多路视频信号,最终认定该进球无效。两相对比,不禁使人疑惑:为何在涉及手球的技判环节,足协愿意多渠道取证、细致复核;而面对特谢拉涉嫌违反体育道德的行为时,却表现出截然不同的处理态度,仅以“视频不清”为由不予追责?

值得关注的是,这已非特谢拉首次在争议判罚中获得“宽待”。例如在今年九月申花对阵武汉三镇的比赛中,其蹬踏邓涵文的动作,按本赛季执法尺度本应直接红牌罚下,但当场裁判未作表示。事后评议组虽承认该动作应判红牌,却未对球员作出追加停赛处罚。
对比2023赛季河南队外援舒尼奇的案例——其因比赛中一次严重犯规仅领黄牌,后经足协评议被追加停赛五场——可见足协在规则执行上并非没有从严处理的先例。然而在特谢拉的问题上,评议尺度却明显松动。

从一系列类似事件中可以看出,中国足协在处理涉及不同俱乐部、尤其是有豪门背景的球员违纪时,常出现标准不一、前后矛盾的现象。这不仅损害了裁判公信力与联赛的公平环境,也使如河南等曾受重罚的俱乐部陷入“同错不同罚”的尴尬处境,进一步引发公众对职业联赛治理专业性与一致性的质疑。
更新时间:2025-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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