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治维新后,日本逐步确立对外扩张战略。日俄战争的爆发,日本以小博大,击败沙俄,震惊世界。这场战争不仅重塑了东亚格局,也深刻改变了日本的国运。
1
俄国在远东的渗透
明治维新后,日本上层精英逐步形成了系统性的侵华战略,这种思想渊源可追溯至幕末时期吉田松阴提出的“补偿论”,主张通过侵略朝鲜和中国来弥补对西方列强的让步,他的弟子伊藤博文、山县有朋等明治政府核心人物继承了这一思想。1885年福泽谕吉发表《脱亚论》,主张日本应效仿西方列强对待中国和朝鲜的方式。
1874年日本出兵台湾,迫使清政府赔偿50万两白银,这是明治政府首次对华军事试探,1876年通过《江华条约》日本迫使朝鲜开放门户。1890年日本首相山县有朋提出“主权线”与“利益线”理论,将朝鲜和中国东北视为日本必须保护的“利益线”。1894-1895年甲午战争中,日本通过《马关条约》获得清政府2.3亿两白银赔款并占领台湾与澎湖。
19世纪末,俄国在远东地区的扩张引起了日本警觉。1896年沙皇尼古拉二世的加冕典礼在莫斯科举行,清政府特派李鸿章出席,期间俄国财政大臣谢尔盖·维特与李鸿章进行了多次秘密会谈,双方签署《中俄密约》(正式名称为《御敌互相援助条约》),清朝允许俄国在东北地区建造铁路,该铁路后来被命名为中东铁路,主线西起满洲里,东至绥芬河,南支线从哈尔滨至大连港,全长2489公里。

(中东铁路)
根据1896年9月签订的《中俄合办东省铁路公司合同章程》,铁路由华俄道胜银行承办,为使该银行获得在中国境内活动的“合法”身份,沙俄政府诱使清政府从1895年俄法借款中拨出500万两库平银入股该行,使银行资本增至约1356万卢布。铁路建设于1897年8月动工,工程总投资达3.54亿金卢布,采用1524毫米宽轨标准。铁路于1903年正式营业,该铁路的建成使俄国在远东的军事运输时间从原来的40天缩短至13天,极大地增强了俄国在远东的军事投送能力。
与此同时,俄国以“保护中东铁路建设”为名,大幅增强在满洲的军事存在。根据《中俄合办东省铁路公司合同章程》的规定,铁路公司可以配备必要数量的护路队。但实际上俄国却将正规军编入护路队,1897年12月俄国将12个步兵连改编为“铁路护路队”,到1898年底护路队总兵力已达4500人,分为18个支队,沿铁路线设立了67处哨所。
1898年3月俄国驻华代办巴甫洛夫与李鸿章签署《中俄旅大租地条约》(又称《中俄会订条约》),清政府将旅顺口、大连湾及附近水面租与俄国,租期二十五年,期满后可商展限;租借地北界从亚当湾(今普兰店湾)北岸至貔子窝湾北端尽处,总面积达3200平方公里;俄国在租借地内享有完全行政权及军事设防权。条约签订后,俄国太平洋舰队于1898年4月将7艘战舰进驻至旅顺口,至1898年底驻军人数已达1.5万人。
俄国在租借地内进行了大规模的军事工程建设,旅顺要塞修建了22座永久性炮台,其中黄金山炮台配备4门280毫米岸防炮;大连湾修筑防御工事18处,配备152毫米海岸炮16门;旅顺至金州修建了一条120公里的军事铁路。1899年俄国人设立了关东州总督府,任命海军中将叶夫根尼·阿列克谢耶夫为首任总督统辖租借地所有军政事务。
这些军事部署使俄国在远东形成了完整的作战体系,旅顺口为海军基地,中东铁路为运输动脉,护路队为地面控制力量。1900年6月,义和团运动蔓延至东北地区,俄国以“保护中东铁路及侨民安全”为名实施军事干预,至1900年12月俄军在满洲总兵力达17万人,整个满洲地区事实上处于俄国的控制之下。
清政府后来与八国联军签订了《辛丑条约》,但俄国不肯撤走在满洲的军队。英国、美国和日本等国因为利害关系出面要求俄国从东北撤兵,在国际压力下俄政府于1902年与清政府签订了《交收东三省条约》,第一次撤军俄国按照约定撤走在辽宁省辽河以西的军队。然而,在1903年4月的第二次撤军时,俄国却违约增兵至4.5万人。1903年8月俄国宣布设立远东总督府,统辖外贝加尔州、阿穆尔州、滨海州、关东租借地及中东铁路附属地,总督府下设民政、军事、外交、财政四局,至此俄国在满洲建立起完整的殖民统治体系。
2
日本对俄政策
俄国的扩张不仅限于满洲,其南下朝鲜的意图日益明显。1896年2月11日,朝鲜国王高宗李熙因担忧日本势力渗透及国内亲日派威胁,携王世子秘密移居俄国驻汉城公使馆。此次避难持续约一年时间。在此期间,俄国驻朝公使卡尔·伊万诺维奇·韦伯与朝鲜外部大臣李范晋签署密约。俄国获得咸镜道、平安道等北部地区的矿山开采特权, 同时获得向朝鲜军队派遣军事顾问团的权利。
1897年5月,俄国太平洋舰队派遣2艘军舰常驻釜山港,并在港区设立煤炭储存站。1903年7月,俄国远东总督府设立“朝鲜林业公司”,名义上是为了开发鸭绿江流域的森林资源,实际上承担的是军事侦察任务。公司在鸭绿江口西岸的龙岩浦建立据点,该据点储存了大量弹药,并配备了电报通信设备。1903年11月,俄国进一步要求朝鲜政府租借龙岩浦为海军加煤站,遭拒绝后仍持续加强军事存在。
面对俄国的军事扩张,日本国内主战派逐渐占据上风,1903年俄国在东北违约增兵后,日本就已决定和俄国开战。2月4日天皇命令联合舰队司令东乡平八郎“择机实施护航与突击任务”。2月6日下午4时,日本外务省向俄国递交断交文书。2月8日午夜,日本驱逐舰分队突袭旅顺港外俄国舰队,日俄战争就此爆发。
战争爆发时日本陆军现役常备兵员20万人,编为13个师团,可动员的后备役人员达40万人;俄国在远东地区的常驻兵力为15万人,编为5个西伯利亚军,但其欧洲部分主力部队距离遥远,且西伯利亚铁路贝加尔湖段尚未完工,每月的最大增援能力不超过3万人;日本海军联合舰队拥有作战舰艇80艘,包括6艘战列舰、19艘防护巡洋舰、25艘驱逐舰;俄国太平洋舰队拥有作战舰艇63艘,其中战列舰7艘,但多数舰艇航速较慢。
3
战争期间日军的后勤
日俄战争期间,日本步兵的标准制式步枪为定型于1897年的三十年式有阪步枪,使用6.5×50毫米有坂步枪弹,采用5发内置弹仓供弹,该枪由小仓炮兵工厂、东京炮兵工厂共同生产,战争期间总计配备38万支。战争期间消耗6.5毫米步枪子弹2.8亿发,弹药生产主要由东京小仓炮兵工厂承担,该厂1903年月产能为3000万发,1904年2月增设了两条生产线,工厂月产能提升至4500万发,整个战争期间该厂共生产2.4亿发子弹,其余4000万发由大阪炮兵工厂补充。
战争期间大阪炮兵工厂实行三班制24小时不间断生产,工人数量从1903年的6500人增至1905年的12000人,占地面积从23万平方米扩充至38万平方米,新增锻压车间4座、机械加工车间6座。1904-1905年大阪炮兵工厂累计制造火炮1200门,其中75毫米三十一年式野炮800门,75毫米三十一年式山炮300门,120毫米三十一年式榴弹炮100门。

(日俄战争地图)
日俄战争期间,日本陆军野战炮兵的主力装备为明治三十一年式有阪速射炮,该型火炮由大阪炮兵工厂于1898年研制成功,口径75毫米,理论射速可达每分钟15发。战争期间日军共消耗75毫米炮弹140万发,这些炮弹由东京小仓炮兵工厂和大阪炮兵工厂共同生产,其中小仓工厂生产90万发,大阪工厂生产50万发。
日俄战争期间,日本军工生产对全国工业体系产生了显著的拉动效应。为满足军事需求,八幡制铁所扩大了生产规模,其生铁产量从1903年的3万吨增至1904年的9万吨,钢材的总产量也从1903年的2万吨增至1904年的6万吨。1904年日本煤炭消费量从1903年的820万吨增至1148万吨,其中八幡制铁所耗煤量从45万吨增至98万吨。铜产量从1903年的1.2万吨增至1905年的2.8万吨,这些铜材主要用于制造子弹弹壳、电线和船舶配件。
日俄战争期间日本的战争总支出达到17.2亿日元,相当于1903年日本常规国家预算的6倍。这笔巨额支出主要通过发行公债筹措,作为盟国的英国提供了8.2亿日元的贷款,由汇丰银行承销的的5000万日元公债于1904年3月发行,年息6%,以日本烟草专卖收入为担保;巴林银行承销的4000万日元公债于1904年11月发行,年息5.5%,以日本海关税收为抵押;1905年5月由罗斯柴尔德银行伦敦分行发行的3000万日元公债,年息5%,以朝鲜海关收入作保。
日本也在国内发行了四期公债,第一次1亿日元公债于1904年2月发行,利率5%,认购者主要是三井、三菱等财阀;第二次1.2亿日元公债于1904年5月发行,利率5.5%,由日本银行承销;第三次1.5亿日元公债于1905年1月发行,利率5.5%,通过邮政储蓄系统面向公众发行;第四次1.1亿日元公债于1905年3月发行,利率5.5%,由府县行政机构强制摊派,四期公债合计募集资金4.8亿日元。
4
朝鲜的彻底沦陷
美国总统西奥多·罗斯福于1905年向日俄发出调停邀请后,两国于1905年8月10日在美国新罕布什尔州朴茨茅斯海军基地开始和谈。和谈期间,清政府曾分别向日、俄及其他各国声明,议和条款内有牵涉中国的,未经与中国商定一概不承认,清政府甚至一度想参加和议,但因遭到日俄双方的反对而作罢。
1905年9月日本召开决定和战方针的御前会议,当时的日军战力已至极限,到1905年8月时陆军可动员的预备兵员仅剩12万人,且多为年龄超过35岁的后备役。海军虽然取胜但对马海战后需大修的舰艇达23艘,占主力舰艇数的六成。仅1905年日本的国债利息支付就达4200万日元,占财政支出的27%,战争再延长半年日本需再发行5亿日元国债,将导致财政破产,这些严峻事实迫使日本只能接受和谈。
1905年9月5日,日俄双方签署《朴茨茅斯条约》,俄国将辽东半岛租借权完全移交日本,包含旅顺军港、大连商港及附属设施;南满铁路长春宽城子站至旅顺站区段连同沿线附属地及煤矿资源无偿转让给日本;库页岛北纬50度以南划归日本,该区域面积达36200平方公里,占全岛面积的54%;俄国向日本开放远东港口,允许日本渔船在符拉迪沃斯托克、彼得罗巴甫洛夫斯克等港口进行作业;条约规定“双方互相免除战争赔偿”。
然而,这些条件传到日本国内后,引起了民众的强烈不满,日本认普遍认为国家在战争中付出了巨大的代价,战争期间日本动员了108万的兵力,战死8.84万人,支出17.6亿日元,如此巨大的牺牲与最终的“收获"在民众看来并不相称。9月5日下午,东京3万民众在日比谷公园召开国民大会,抗议这一“屈辱”和约,当晚抗议演变为暴动,民众烧毁内务大臣官邸、警察署2处,破坏了177辆电车,造成17人死亡、531人重伤。

(日比谷事件)
日俄战争的胜利大大提高了日本的国际地位。1905年8月英国与日本续签《英日同盟条约》,承认日本在朝鲜拥有特殊利益。1907年日本与俄国签订《日俄协约》,双方划定南满属日本势力圈,北满属俄国势力圈。截至1908年,世界主要国家中已有17个国家将与日本的外交关系由公使级提升为大使级。特别值得注意的是,1907年法国与日本签订《日法协约》,法国默认了日本在中国福建的特殊权益。
日俄战争结束后,日本进入全面扩张阶段。1907年日本将陆军常备师团数量从13个增至19个,组建新的第13至第19师团;海军建设目标确定为八八舰队计划,即常备主力舰队由8艘战列舰和8艘装甲巡洋舰组成。此后,日本陆军常备兵力从1905年的20万人增至1910年的27万人,海军舰艇总吨位从1905年的26万吨增至1910年的35万吨,1905年至1910年间日本共新建主力舰艇36艘,包括4艘战列舰、4艘装甲巡洋舰、16艘驱逐舰、12艘潜艇。
朝鲜半岛的殖民化进程在日俄战争后呈现加速态势。1905年11月日本特使伊藤博文在汉城景福宫胁迫朝鲜签署《乙巳保护条约》,条约规定日本在汉城设立统监府,在各开放港口设置理事厅,朝鲜外交事务由日本统监府掌管,所有对外条约需经统监批准。伊藤博文于12月21日正式就任首任统监,统监府编制设政务部、警务部、总务部等7个部门。
1909年3月30日,统监府颁布《朝鲜矿业令》,强制将大多数的矿山开采权转让给日本企业,共计转让金矿42处、银矿18处、煤矿37处、铁矿25处。三井财团获得22处矿山,三菱财团获得18处,藤田组获得12处,其余由住友、古河等财团瓜分。
1910年8月22日,日本与在汉城签订《日韩合并条约》,合并后日本在朝鲜设立总督府,驻朝日军增至2个师团,宪兵队扩编至12个大队,设置212个驻在所。至1911年,朝鲜21处主要港口的17处由日本海运公司控制,38个煤矿中的35个由日本资本运营,朝鲜从此彻底沦为日本的附庸。
更新时间:2025-11-26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2020-=date("Y",time());?>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bs178.com 闽ICP备11008920号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4844号